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州荒漠化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荒漠化监测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公园事权范围内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全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及晋升、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州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州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管理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州应急管理局,以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省级预算内和州级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履行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临夏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会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及文件、材料的规范性审核。负责林草行业决算、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财务运行和内部审计。
(二)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级、州级投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项目实施。负责林业草原统计信息、审计稽查工作。
(三)造林绿化和草原修复科。负责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林业、草原产业开发、安全生产管理相应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国有林场苗圃和生态工程管理工作。
(四)森林和草原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州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州林地、草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州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督察、督办重大行政案件。承担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基层林业、草原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国际活动。承担相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台林业和草原事务。申报和实施有关国际林业、草原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六)科技信息科。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组织、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和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规定、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全州林业和草原数据资源。负责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电子政务建设。
负 责 人:马彦林 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5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