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18
字号:
收藏

  一、基本情况

  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组建成立的,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甘政办函发[2003]8号)文件要求,成立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设立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州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010年经州委批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内设人秘科、财务科、资金管理科、稽查科、信贷科五个科室,下辖州中心营业室、临夏县、和政县、永靖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东乡县、广河8个管理部,现实有工作人员83名(其中:在编职工4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2名)其中:核定县级领导职数一正一副,实有一正两副;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9名;实有正科级干部11人,副科级干部5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4人,科员7人,工勤人员7人。共有党员35名,其中男党员18名、女党员17名,有党员县级领导干部3人,党员科级领导干23名(含正副主任科员)。

  二、机关职能

       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是负责本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全州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业务。主要工作职能有:编制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报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督促各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按规定对申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依法对不按规定程序审批而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给予处罚;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时与委托银行对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按时给职工划转利息;及时进行年终结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职工购房、建房的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值和按时归还,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政策性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人秘科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管理档案、图书资料、信访;负责对中心职工的考核、调配使用培训;负责中心财务、总务、材料的管理等工作。

  资金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核算等有关规章和办法;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核算等工作;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的具体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部工作;负责拟定公积金提取办法;负责统计、填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种报表。

  信贷科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审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申请,审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办法;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负责州级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督促职工按期归还贷款。

  财务科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州中心、各县管理部(营业室)各类有关实物资产登记注册、清点核实等日常管理及固定资产权属证书的集中管理:负责指导和组织各县管理部(营业室)开展相关业务。

  稽查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内审工作,对全州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稽核。

  下辖各县管理部(营业室)主要职能:负责各自区域内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审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申请、贷款申请;督促贷款职工按期归还贷款。

  

  办公地址:临夏市民俗文化步行街南片6号楼2-5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3694

       负  责  人:马黎明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