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临州环函〔2024〕306号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临夏州绿色环保(含绿色矿山)产业链发展工作方案>的函》(临州环函〔2023〕235号)宣布废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