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惠企政策(第二期)
各位企业家朋友: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为方便广大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知晓营商环境惠企措施,广泛收集整理了现阶段的涉企惠企政策,公布了政策内容、申请流程、材料,负责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现公布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需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适用范围: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申请条件:
1.地下空间被限制或禁止利用。
2.地质条件复杂,如处于河流、有流沙或基岩埋深较浅等管道密集,不能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地区。
3.除医疗救护专业人防队以外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在2000 平米以下。
补贴标准:通常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本身无补贴。但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可减免易地建设费,如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民用建筑,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等居民住房,临时民用建筑等可减免。
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入口临夏州工改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临夏市发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颁发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甘肃省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决定书》,建设单位到指定银行缴纳易地建设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文书并说明理由。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必需)。
2.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申请报告(必需)。
3.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评估报告(必需)。
办理地址:建设单位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首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界面进入申报。
联系人:马小慧13993029049
工业企业“小升规”(鼓励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适用范围:临夏市工业企业。
申请条件:申报入规时,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补贴标准:申报工业企业待省统计局审批通过,纳入“小升规”企业后,可获得省级财政奖励30万元,同时根据《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入库的“规下转规上”企业,州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录入培育库。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下达申报计划。
4.实施项目。
5.下达资金拨付计划。
6.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资金。
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入库单、入库明细及月度汇总、出库单、出库明细、销售明细。
2.从税务平台导出的电子版全量发票、各月销售产品的均价计算、生产台账、产值说明、开具的发票、纳税申报表、利润表、负债表、产值确认单、产值计算说明。
3.企业出入口及设备照片、实地核查表、入库信息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产值核算表、规下升规上入库信息表。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现场受理。
联系人:赵玉萍13993055932
甘肃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认定。
适用范围:临夏市工业企业。
申请条件:
1.在市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型企业。
2.销售收入(不含税)已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
4.企业的主导产品(技术)拥有与之相应的专利技术(有效期内的授权、转让或独占许可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或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或者近2年来经过专门机构认定且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技术水平。
补贴标准:《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综合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9〕201号)每户认定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市州工信部门推荐。
3.省工信厅专家评审后公示。
4.下达资金拨付计划。
5.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资金。
申报资料:
1.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真实性说明和合规性承诺。
3.佐证资料清单。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股现场受理。
联系人:杨维雄18009303289
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及工业节水型企业奖励。
适用范围:临夏市工业企业。
申请条件: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补贴标准: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节水型企业、工业节水型园区最高奖励50万元。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市州工信部门推荐。
3.评估公示。
4.实地验收。
5.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拨付资金。
申报资料:市(州)上报文件,第三方评价报告,企业或园区申报报告,及“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循环经济发展股现场受理。
联系人:韩雪梅13519004826
特色种植奖补奖励。
适用范围:在临夏市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市农户或在临夏市注册开户并在临夏市发展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按奖补标准要求的品种和面积进行申请。
补贴标准:
1.种植作物补贴标准:
(1)马铃薯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马铃薯1亩以上,奖补0.05万元/亩。
(2)油料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油料1亩以上,奖补0.02万元/亩。
(3)蔬菜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蔬菜0.3亩以上,奖补0.05万元/亩。
(4)食用菌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食用菌,奖补0.15万元/亩。
(5)中药材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新种植黄芪、柴胡、冬花等中药材 1 亩以上,奖补0.1万元/亩。
(6)树莓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新种植树莓1亩以上,奖补0.1万元/亩。
(7)蓝莓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新种植蓝莓,奖补0.3万元/亩。
(8)无花果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新种植无花果,奖补0.1万元/亩。
(9)牡丹、芍药、玫瑰及鲜切花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新种植牡丹、芍药、玫瑰及鲜切花1亩以上,奖补0.1万元/亩。以上奖补措施,农户奖补上限2万元/户,经营主体奖补上限50万元/家,相同地块当年只享受一次奖补。
2.新建或改建提升设施农业补贴标准:
(1)农户或经营主体新建 1 亩以上高效日光温室,奖补5万元/座。
(2)改建提升的日光温室以验收方案进行奖补,奖补上限3万元/座(标准:选址合理、证照齐全、每座温室占地面积1亩以上,根据高效日光温室修建标 准进行新建或改建提升)。
办理流程:
1.申报:农户或经营主体将项目内容申报至村委会,由村委会汇总登记。
2.验收、公示及奖补资金兑付。
(1)村级初验。村委会收到申请后,由村委会根据农户或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按项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初验资料上报镇政府审核。
(2)镇级复验。镇政府收到村级初验资料后,组织人员对村级验收结果开展镇级复验,并将复验结果按项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复验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抽验申请。
(3)市级抽验及奖补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局收到镇级复验资料后,组织人员对镇级复验结果开展抽验,抽验合格后,将抽验结果及各镇上报的奖补项目复验花名册按项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兑付奖补资金。(建设、采购、认证类项目,由市级全覆盖验收)。
申报资料:
1.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账号,特色种植品种和面积。
2.镇级资金申请便函。
3.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特色种植品种和面积、资金申请便函、收据。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农业农村局产业股现场受理。
联系人:刘天伟 180930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