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惠企政策(第三期)
各位企业家朋友: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为方便广大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知晓营商环境惠企措施,广泛收集整理了现阶段的涉企惠企政策,公布了政策内容、申请流程、材料,负责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现公布如下:
东西协作消费帮扶奖补
适用范围:
(一)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
(二)由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引进的企业(含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与本地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合作经营的企业(东部出资比例或股权超过50%)。
(三)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及临夏市籍个人在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开设美食餐饮门店。
申请条件:
(一)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销售农特产品到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累计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二)由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引进的企业(含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与本地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合作经营的企业(东部出资比例或股权超过50%),销售农特产品到全国,累计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三)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及临夏市籍个人在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开设美食餐饮门店,采购临夏农特产品(累计采购100万元及以上)进行销售或者作为原材料,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奖补金额以经营主体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金额的3%进行奖补,每年度同一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办理流程:
(一)申报受理。按照全市东西协作消费帮扶产业发展实际,由经营主体向临夏市商务局提交申请及申报资料,经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奖补企业。
(二)审核公示。对资料审核通过的企业,市商务局将相关情况(包括企业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及奖补金额等)进行公示。
(三)奖补兑现。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向企业发放资金。
(四)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市商务局围绕奖补项目,从总体任务完成、各项指标落实、帮扶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认真总结提炼取得的成绩,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为全面推动东西协作消费帮扶产业奖补政策实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申报资料:
1.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山东、福建与本地企业、个人、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的,需提供出资比例或股权相关证明。
3.销售发票、银行流水、销售合同等可以证明销售实际发生的票据、资料。
4.惠及农村人口花名册等联农带农佐证资料。
5.临夏市东西协作消费帮扶奖补申请书。
6.承诺书。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商务局电商办现场受理。
联系人:王阿婷18293005666
东西协作跨省运费补
适用范围:
(一)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
(二)由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引进的企业(含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与本地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合作经营的企业(东部出资比例或股权超过50%)。
(三)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及临夏市籍个人在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开设美食餐饮门店。
申请条件:
(一)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销售农特产品到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二)由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引进的企业(含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与本地企业、自然人、其他社会合作经营的企业(东部出资比例或股权超过50%),销售农特产品到全国,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三)在临夏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及临夏市籍个人在东部协作地区厦门市(含福建省)、济南市(含山东省)开设美食餐饮门店,采购临夏农特产品(累计采购100万元及以上)进行销售或者作为原材料,且直接间接带动十个以上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按照经营主体跨省调运(含调出调入)原材料或成品运输总费用的35%进行奖补,每年度同一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办理流程:
(一)申报受理。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临夏市2025年跨省运费奖补申请,并向临夏市商务局提交申报资料,经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奖补企业。
(二)审核公示。对资料审核通过的企业,市商务局将相关情况(包括企业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及奖补金额等)进行公示。
(三)奖补兑现。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向企业发放资金。
(四)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市商务局围绕奖补项目,从总体任务完成、各项指标落实、帮扶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认真总结提炼取得的成绩,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为全面推动东西协作消费帮扶产业奖补政策实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申报资料:
1.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山东、福建与本地企业、个人、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的,需提供出资比例或股权相关证明。
3.运输发票、付款凭证、运输合同、运输(物流)凭证等可以证明跨省运输实际发生的票据、资料。
4.惠及农村人口花名册等联农带农佐证资料。
5.临夏市东西协作跨省运费奖补申请书。
6.承诺书。
办理地址:申报单位到临夏市商务局电商办现场受理。
联系人:王阿婷18293005666
免费印章刻制
适用范围:首次新办企业。
申请条件:临夏市注册企业。
补贴标准:一套四枚(430元)。
办理流程:领取营业执照后大厅登记领取。
申报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
办理地址:临夏市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窗口办理。
联系人:尹万霞18709303553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范围:临夏市注册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余部门由小微企业承担。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
3.担保机构调查。
4.银行审批放款。
5.贴息拨付。
申报资料:《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及相关证明等),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相关材料。
办理地址:临夏市政务服务大厅市人社局窗口现场受理。
联系人:马福海0930-6211253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首次创办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给与一次性5000元补贴。
办理流程:
1.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
申报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等。
办理地址:临夏市政务服务大厅市人社局窗口现场受理。
联系人:杨海军 0930-6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