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州府人〔2025〕4号
关于许鹏军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知字〔2025〕1号文件精神,经十六届州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研究决定:
许鹏军挂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关于许鹏军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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