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康乐县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来自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妇联、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这一重要议题。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建忠主持发布会,并邀请省、州、县媒体记者参加。
发布会上,法官助理白芮通报了近年来康乐县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康乐法院始终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审慎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通过专业的审判团队,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犯罪预防工作中,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联合学校、社区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官助理马兵通报了多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让在场的各界人士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法院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及如何通过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些典型案例不仅是法院工作的生动实践,也为社会各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在媒体记者提问环节,来自甘肃法治报、州融媒体中心以及县融媒体中心的记者们纷纷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提问,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针对甘肃法治报记者提出的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如何平衡司法惩戒与教育挽救的关系这一问题,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致萍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司法温度的重要标尺,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在个案审理中对涉及的未成年人积极引入“公益关怀、亲情感化、司法惩戒、教育修复”的惩戒教育相结合的理念,综合运用圆桌审判、情感修复、家庭教育、调解前置、心理辅导等工作机制,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同时,积极引入家庭和学校参与案后关怀修复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人尽快走出阴霾,实现最佳审判效果。
此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的成功召开,不仅展示了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也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共识。未来,康乐县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的协作联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发布会结束后,受邀嘉宾及媒体记者还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对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进行了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