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
部门名称:临夏州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临夏市解放路43号
联系电话:0930—6322006
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12350
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及证件号码
张运辉 甘N24130001153 吴 弘 甘N24130006946
马玉清 甘N24130001151 沈效民 甘N24130000765
杨卫明 甘N24130000924 马良奎 甘N24130006942
杨树德 甘N24130006943 郭 辉 甘N24130000926
张玉龙 甘N24130006941 李国胜 甘N24130006931
潘来全 甘N24130006727 韩德伟 甘N24130006744
徐淑霞 甘N24130007771 王继平 甘N24130001141
车启鹏 甘N24130006767 王炜娉 甘N24130006751
方永虎 甘N24130006747 王小玉 甘N24130001154
马晓燕 甘N24130006932 胡宜芳 甘N24130001155
王佩佩 甘N24130006939 巩振华 甘N24130006745
毛芸莉 甘N24130001149 刘学礼 甘N24130006883
谭玉兰 甘N24130006933 海 虹 甘N24130001147
张玉荣 甘N24130001146 马翠兰 甘N24130000927
李媛媛 甘N24130006752 杨灵海 甘N24130006748
马东升 甘N24130006768 李 志 甘N24130006763
高 霞 甘N24130006940 杜志杰 甘N24130001135
王万军 甘N24130007770 施永成 甘N24130006930
马永海 甘N24130006746 杨玉霞 甘N24130007769
吴梁俊 甘N24130006929 王 晋 甘N24130006750
刘 智 甘N24130001148 马志刚 甘N24130006764
回占云 甘N24130006936 汪兰香 甘N24130006944
王海健 甘N24130006938 宗小花 甘N24130006777
杨登云 甘N24130006765 马海燕 甘N24130006766
冯彥芳 甘N24130001139 靠琼娥 甘N24130001150
马 斌 甘N24130006937 李艳霞 甘N24130006743
张 磊 甘N24130006977 苟 岩 甘N24130006935
苏 琼 甘N24130006732 卢娟娟 甘N24130006934
马彩霞 甘N24130006749 罗仁良 甘N24130000928
叶 丽 甘N24130006945 朱 虎 甘N24130001152
马学礼 甘N24130006769 魏红岚 甘N24130001138
姬文涛 甘N24130001143 王天瑞 甘N24130007773
陈彦斌 甘N24130006928
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州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在临企业和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法规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三)地方法规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
(四)部门规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五、程序
(一)现场检查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许可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