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州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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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州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房保障支持政策措施,突出惠民利民导向,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住房问题解决好,推动全州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推进计划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要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切实加强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前期手续办理等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对标计划抢抓时间早谋划、早开(复)工、早见效。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积极申报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2020年计划实施的棚改项目要在6月底前实现时间过半开工过半,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对历年续建的棚改安置房项目,要继续落实台账式管理,抢抓工程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16年开工的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完成回迁安置。要抓住疫情期间中央、省州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机遇,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按下项目建设“快进键”,跑出加速度,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双胜利。

二、严格执行棚改政策,加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要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对照“六个严禁”政策规定,规范签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协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精准制定安置方案,提升改造整体水平,特别是实施改(扩、翻)建的项目,要突出房屋结构主体加固和使用功能完善,严禁搞“穿衣戴帽”、“修修补补”面子工程;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先中央、后省级、再地方”的原则,及时拨付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避免资金滞留问题。要严格按照《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要求,建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台账,切实用好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三、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各县(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文件要求,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研究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以政府投资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将住房对象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坚持推行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满足不同保障群体的住房需求。因地制宜,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退役军人、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人员等纳入保障群体,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要研究建立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切实解决公租房退出难、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等问题。要对历年公租房的建设和分配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公租房建设分配和保障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2020年底存量信息补录完成70%以上。

四、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督促参建单位依法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和绿色建筑等先进建筑模式,提升棚户区改造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努力打造品质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绿色环保、宜居宜业的新型社区

五、研究新阶段住房保障任务,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要求,准确认识住房保障工作在现阶段的定位,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远的政治任务,是建立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关键要摸清保障需求,明确战略重点,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保障补好位”的原则,探索研究“一城一策”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建立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着力解决新市民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

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住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各县(市)要组织开展住房保障领域乱点乱象和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对棚改回迁安置、历年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租售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整治台账,挂牌督办,销号清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将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整治攻坚行动,对及时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处理。要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住房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甘肃省城乡投资发展集团代建项目回购工作的县(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衔接,尽快对接制定回购计划和还款协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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