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00139550000/2022-2635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字号 临州办发〔2022〕89号 制发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1-15 发布日期 2022-11-20
标        题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发布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发布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20
字号:

临州办发202289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

发布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单位:

       《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发布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发布

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成效,全面实施《临夏州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完善全域无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监督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

  一、发布目的

  通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的发布,进一步加大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力度,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营造“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发布程序

  “红黑榜”发布工作在州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全域办)牵头组织实施。

  1.督查评价。原则上每月由州全域办牵头组成督查考核组通过实地督查暗访、无人机航拍巡查取证等方式,重点围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交通干线、沿库周边、河沟道、边坡沟岔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收运,村级保洁员管理,门前“五包七禁”及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建立运行等工作,由督查组根据发现的垃圾点面积、个数结合甘肃省全域无垃圾卫星遥感排查和甘肃省全域无垃圾无人机航拍巡查取证系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排序上榜。督查评价情况由各督查组负责收集汇总,以发现的垃圾点面积、个数和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及前一次红黑榜约谈情况评定黑榜”“问题黑点”。每个村(社区)辖区内发现2处5-10平方米或1处10平方米以上垃圾点,则该村(社区)进入“黑榜”名单。发现的1处5-10平方米垃圾点及所有5平方米以下垃圾点或垃圾转运不及时(周围外溢满地散落或不配备垃圾桶随意堆放成堆)、日常保洁不到位等全部列入“问题黑点”。每个乡镇(街道)辖区内若有两个“黑榜”村(社区)或发现2处10平方米以上垃圾点,则该乡镇(街道)进入“黑榜”名单。若每个县市20%的乡镇(街道)进入“黑榜”名单,则该县市进入“黑榜”名单。垃圾焚烧转运量连续一月未达到协议量的50%的县市,县市主管部门进入“黑榜”名单。

  应该县市约谈而未约谈的,则该县市直接进入“黑榜”名单,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黑榜”曝光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该乡镇(街道)直接进入“黑榜”名单

  3.及时发布。州全域办在督查结束后按照本实施细则评定发布《临夏州全域无垃圾“红黑榜”》

  三、结果运用及问责办法

  1.每次“黑榜”上榜被曝光的县市、乡镇,在7个工作日内就整改落实情况向州全域办作出书面报告,同步在全州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群内发布整改图片。同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连续2次上“黑榜”的县市,由州全域办对县市全域办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市连续2次上“黑榜”的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分管领导进行问责,乡镇街道连续2次上“黑榜”的建议县市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班子不得评先选优,村(社区)连续2次上“黑榜”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全年累计上“黑榜”5次及以上的上报州委州政府问责并取消单位其他方面评优资格。

  3.每次“黑榜”和“问题黑点”曝光的问题由所在县市全域办负责督促整改,对连续2次曝光的村(社区)由县市全域办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红黑榜”抄送州、县市委组织部,作为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参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5.对于党组织关系不在州县上的省驻临单位上“黑榜”“问题黑点”的,州全域办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全域办和主管部门,并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文件下载: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红黑榜”发布实施细则及问责办法》的通知.pdf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