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229000010/2017-00035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临州办发〔2017〕194号 制发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失效 废止日期 2025-01-30
成文日期 2017-07-04 发布日期 2017-07-22
标        题 临夏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

临夏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7-22
字号:

临州办发〔2017〕194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夏州关于

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夏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临夏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18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学校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0%。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至2年级每周安排4节体育与健康课,3至9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含职业学校)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有条件的县市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大力推动足球、篮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

  (二)提高教学水平。体育教学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重视提高学生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和基本运动技能的同时,体育课堂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一两项受益终身的体育运动技能。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

  (三)强化课外锻炼。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职业学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需要,加强对学生身体素质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

  (四)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体育教学研究,重点研究各学段体育教学规律及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问题,围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着眼省、州、县、校学生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现状、问题、经验及成效,广泛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加强对体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开展课余训练。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有序开展课余训练和运动竞赛,积极培养后备人才,全面提高学生体育素养。学校应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省、州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六)完善竞赛体系。建设校园体育竞赛机制,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地域性体育项目,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县(市)每年举办3项以上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组织举办全州中小学生各类单项体育比赛。精心谋划、早做准备,组团参加好三年一届的全省学生运动会。逐步构建校、县(市)、州、省四级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

  四、条件保障                   

  (一)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课余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小学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要通过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途径,每年招录一批合格体育教师,尤其是掌握足球教学技能的体育教师到师资紧缺学校任教。同时,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中,选拔部分热爱体育教学的青年教师,经业务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

  加大对中小学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专兼职教师培训力度。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学校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工作服装等必要的教学装备。

  (二)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均应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配备标准、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逐步改善场馆设施条件,并将学校体育器材纳入教学装备采购计划。在新建、改建学校设置审批中,要把体育场馆特别是足球场地及器材达到国家颁布标准作为一个必要条件。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工作中,加大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和学生体育锻炼条件的标准化改善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或资助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器材的配备。

  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情况下,在节假日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在安排资金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利用现有渠道和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用于学校体育部分经费足额使用和发挥效益。在项目规划时,优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县(市)教育部门应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各县(市)体育部门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帮助开放学校添置和更新体育器材。

  (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各县市政府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五、加强评价监测

  (一)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并作为中考录取依据,完善残疾学生体育考分评测机制,有条件的县(市)要引进智能化测试设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要加大对学校测试数据的抽测复测力度,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有效和完整。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通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各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作为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的重要基础。

  六、强化评估报告工作

  (一)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以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评估依据,对中小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逐项评价打分。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

  (二)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一次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严格报告程序及要求,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同时,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三)开展“快乐校园”创建工作。凡达到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文件)中“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要求且评定为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可积极申报。经逐级上报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认定为甘肃省“快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省上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软硬件建设,带动全省中小学校音体美整体上层次、上水平。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履行就好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考核激励。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县(市)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州县(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建立约谈有关负责人的机制,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县(市)、乡镇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原文下载: 临夏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17〕194号.doc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