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00139550000/2024-4907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字号 临州办发〔2024〕52号 制发机构 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31
标        题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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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办发〔2024〕52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促进形成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长牙齿”的过硬举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彻底抓好土地违法问题发现,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生态安全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全州369.51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和304.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县(市)党委要加强对网格化巡田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各县(市)政府对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网格的划分、田管员核定及运行管理。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监管格局。

2.属地管理、全面覆盖。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将全州划分为州、县(市)、乡(镇)、村、社五级网格,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确定各级田管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管理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缝隙。

3.配套制度、考评奖惩。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纳入耕地保护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常态化巡田补贴及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

二、工作目标

强化各县(市)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保护、网格巡田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要求。

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网格化管理需求的信息化巡田管理平台,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现耕地保护信息化管理、网格化地面巡田,建立土地“空间码”即地块“身份证”,实行违法用地 “码上发现”“码上推送”“码上预警”“码上整改”“码上监督”“码上评价”的耕地保护监管全业务流程。2024年底前完成临夏州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并试运行,2025年正式投入运行。

三、工作任务

(一)划分巡田网格范围。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科学设置耕地保护州、县、乡、村、社五级网格化巡田管理责任体系,对应设立州级至社级田管员。州上设立州级田管员,由州长担任州级田管员,分管副州长担任副州级助理田管员;县(市)设立县级田管员,由县(市)长担任县级田管员,分管副县(市)长担任县级助理田管员;乡(镇)级(有耕地保护任务的乡镇)设乡级田管员,由乡(镇)长担任乡级田管员,乡(镇)分管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乡级助理田管员,以行政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设村级田管员,由行政村(含有耕地保护任务的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田管员;村管社设立社级田管员,由社长担任(无村管社社长的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明确)社级田管员。

(二)明确巡田网格职责。

1.州级田管员对全州耕地保护负总责,研究解决耕地保护突出问题,负责全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州级助理田管员是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县级田管员和州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2.县级田管员对本县(市)耕地保护负总责,研究制定本县(市)网格化巡田工作方案,解决本区域耕地保护突出问题,定期报告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情况;负责本县(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县乡级网格化巡田体系建设等工作。县级助理田管员是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指导、督促乡级田管员和本县(市)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3.乡级田管员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具体责任人,组织制定本乡镇网格化巡田工作方案,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耕地保护巡田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及时组织分析研判耕地,反馈核实举证、整改情况。指导村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定期报告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情况。

4.村级田管员是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指导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管理维护耕地保护标识牌和二维码警示桩,日常管护农田设施。

5.社级田管员承担耕地保护网格化现场巡田职责,落实网格耕地保护巡查工作,利用巡田App开展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本区域耕地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制止与上传报告,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日常管护农田设施。

(三)开展田管平台建设。州自然资源局负责综合运用陇上国土云、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统一建设临夏州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平台包括掌上田管APP、管理员综合管控系统、领导田管驾驶舱等模块。以州、县、乡、村、社五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体系为框架,结合三调数据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对全州耕地按行政区域进行地块空间编码,建设业务端、移动端两个环境,服务于网格化耕地保护巡田的任务下发、内业分析、日常巡查、核查举证、违法情况查询分析与视频互联。

平台通过耕地空间码定期下发巡田任务,社级田管员(社长)通过掌上田管APP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平台实时记录田管员的巡田路线、时间及巡查内容。各级平台管理员通过耕地空间码复现查看网格责任人巡田情况、开展内业分析预判;执法人员通过田管APP借助违法用地耕地空间码,开展外业核查执法和查处结果上报。上级田管员通过平台驾驶舱负责监督查看巡田工作月度统计、各级田管用户区域数量统计、违法案件处置情况统计及乡镇排名、巡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汇总乡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统计、历年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数据变化趋势统计等内容,为耕地保护行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抓好巡田网格运行。

1.成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协助的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详见附件1),统筹全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自然资源局,州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检查督导、考核评价,通过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开展巡田数据的内业分析预判,通过WEB端、APP端进行巡田任务分发,抓好宣传培训,承办相关日常事务。州级田管员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州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负责本县市耕地保护工作。

2.开展定期巡查。州级及县级田管员每年至少调度两次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实施情况,至少对辖区内耕地组织两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巡查检查工作;乡级田管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巡田和调度工作;村级田管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田和调度工作;社级田管员每周至少利用巡田App开展一次巡查工作。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的监管目标,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做好日常巡查。要以村级、社级田管员为主要责任人实施耕地保护日常巡查机制,各县(市)田管平台管理员利用田管信息平台以固定周期向社级田管员自动发送巡查任务,社级田管员接收到巡查提示后需在指定时限内完成负责区域的巡田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举证上报;县级田管信息平台管理员全程对已完成、未完成、已过期等巡查信息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且记录每一次巡查的户外巡查轨迹,上级田管员可以对巡查轨迹进行随时复现查看。

4.及时查处违法。建立“下发-举证-上报-审核-执行-结案”的耕地违法占用案件查处工作闭环,田管信息平台建立违法查处任务下发各级田管员,社级田管员根据违法案件任务信息进行实地查看举证和信息上报,完成违法确认审核后由社级田管员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违法情况处置,完成执法后填写处置整改完成情况并上报,逐级完成结案入库。

5.严格考核监督。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耕地保护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田管员和乡级田管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为充分调动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工作积极性,压实工作职责,制定《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田管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情况报送不及时的田管员进行定期通报;对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失职失责造成本地区耕地保护任务未完成、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突出或被国家通报的田管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制定本级本区域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方案,并报州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案;将其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更新完善各级田管员花名册中本辖区田管员信息,积极配合州自然资源部门建设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并做好本县(市)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后期运营维护工作。

(二)落实保障经费。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分别保障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所需经费。临夏州及各县市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和巡田App由州上统一建设;平台后期运维和云资源租赁费用,由州级和各县市财政共同承担;村级、社级田管员通讯补助、日常奖励以及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村委会的奖励由各县市财政分别承担。

(三)强化宣传培训。县(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建成后,各县(市)政府会同州自然资源局及平台建设单位,及时开展各级田管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巡田工作效率。

附件:1.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doc

           2.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田管员管理办法.doc

文件下载: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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