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00139550000/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字号 | 临州办函〔2022〕21号 | 制发机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发布日期 | 2022-10-30 |
标 题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夏州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夏州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临州办函〔2022〕21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临夏州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 -2025年)实施方案》精神,全力推进全州工伤预防工作,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临夏州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明海 副州长
召 集 人:马秀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义文 州人社局局长
成 员:唐玉萍 州工信局副局长
王 晖 州财政局副局长
祁先军 州人社局副局长
丁 鹏 州住建局副局长
胡 凌 州交通局副局长
张永胜 州卫健委副主任
马正清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薛曦东 州总工会副主席
梁永奕 州社保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祁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遇紧急情况及时召开。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推动全州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2、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伤预防费使用、工伤事故、职业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推进工伤预防重大宣传、培训活动。开展联合检查、专题调研,督促企业履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及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数据共享,建立和优化工伤预防专家库。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州人社局:牵头制定工伤预防相关政策及工伤预防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对实施项目的验收和评估;监督工伤预防费的规范使用;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2、州工信局:负责提供相关企业信息,督导落实负有监管责任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3、州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工伤预防费,对工伤预防费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及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
4.州住建局、州交通局:负责提供各自领域建设项目、企业及人员信息;督导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提出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具体建议;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5、州卫健委:负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分析,定期通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对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地区、行业、人群等方面提出实施工伤预防建议方案;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6、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现状;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提出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建议;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7、州总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工作及实施项目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提出工伤预防工作意见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8、州社保中心: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伤预防项目方案和招采方案,开展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招采、合同签订、费用审核支付等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检查;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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