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00139550000/2024-469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临州府发〔2024〕19号 | 制发机构 | 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标 题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州府发〔2024〕19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部署安排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精神,把握重大机遇,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力争全州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35%、30%。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传统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锅炉等生产设备、电机等用能设备、变压器等发输配电设备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以能效水平提升为目标,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国企率先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推动生产、仓储、运营等环节数字化改造。推动全州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环保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基地、进集群。2024年至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5个,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依法淘汰不达标设备85台(套)。(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国资委)、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分类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小区及周边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实施老旧电梯更新,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提升生活品质。统筹推进供水、供热、供气、环卫及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设施设备更新,开展供排水漏损治理,进一步提高作业效率,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韧性、智慧智能水平。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程,实施既有建筑外墙保温、老旧门窗、供热装置、计量装置等改造升级。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和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2024年完成全州新增加装电梯28台。到2027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5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
(三)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聚焦交通运输发展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路网和道路交通、水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统筹推进路侧杆体、感知设备、信号灯、路灯整合升级,提高交通智能化、绿色化运行水平,提升居民安全感。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环卫车辆和公务、国有企事业单位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更换新能源公交车80辆、更新城市公交动力电池3200块,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
(四)提升农业领域机械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提升农业机械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化机械水平,落实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分区域、分环节推广适用中小型机械、高性能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及节水节肥节药等生态友好型农技与农机装备,加快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因地制宜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2024年至2027年,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159台(套)。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2.33%。(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
(五)促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以教学能力提质为指引,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实现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基础教育学校对标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备、及时更新建筑老旧门窗、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教育信息化设备系统、校园图书馆等设施设备,提升学校节能安全数字化水平。到2027年,州内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活力大幅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院校达到4000元。(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发展改革委)
(六)开展医疗卫生设备更新升级。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以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设备为重点,开展老旧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探索前沿医疗装备技术科研与应用。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开展结构加固、室内装修、卫生间提升,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州完成医疗设备更新3000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
(七)推进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消费体验。加大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应用力度,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配合省上完善“一平台、一中心、三体系、三朵云”智慧文旅建设总体架构,推动“一部手机游甘肃”综合服务平台临夏板块打造力度,全面升级临夏州全域文化旅游智慧平台,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一机游”临夏板块信息接入达到1万条以上,年阅读量达到20万次以上,全面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全州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全部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州汽车累计以旧换新5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2000辆;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15%。
(八)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运用好国家和省上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赠送充电桩等促销活动,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车登记。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桩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新增充电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发展改革委)
(九)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爱尚临夏焕新消费”等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季促销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不断优化优惠商品品类、兑现流程,持续提升消费体验。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推动家具家装以旧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加装采暖设备等改造换新行动。依托消费促进活动平台,借助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厨卫和适老化等局部改造。提高家装市场供给质量,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联动,推出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住建局)
三、实施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建成全州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资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十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以人口较多的城市小区和乡镇为重点,规划配套建设废旧家具等规范回收处理站点。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废旧产品、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和推动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平台,推动国有企业、公共单位报废车辆就地回收拆解。到2027年,力争我州建成1个综合性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合作社)
(十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推动电商企业持续开展“送新取旧”“一站式以旧换新”活动,提升以旧换新消费体验。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标准,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支持在临夏市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推动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动二手交易市场规范运作。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落实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局)
(十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品高效流通。探索发展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与应用,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十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加大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再生建材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五)加快地方标准修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重点行业能效、排放、技术等领域的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逐步健全全州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督,提升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
(十六)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运用和研制。支持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推进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活动,鼓励企业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增强产品和服务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
(十七)加大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供给。推动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电商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配合健全省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加强二手市场建设服务、二手货品品质鉴定、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纯电动车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废塑料废橡胶再利用、废纸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标准的运用,参与研制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
(十八)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围绕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大力支持州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
五、强化政策保障
(十九)加大设备更新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再贷款贴息等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等相关项目。统筹上级工信补助资金和州级工信专项资金,落实制造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统筹上级交通补助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和州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老旧叉车电动化绿色化更新、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改造、新能源公交车加快更新等。统筹州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统筹上级和州级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改造。统筹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和既有电梯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等。按规定用好上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支持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统筹各类文化旅游和医疗机构补助经费,推进文旅设施设备和医疗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州财政局(国资委))
(二十)加大以旧换新财政资金支持。贯彻落实省、州、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落实好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采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和再生资源产品。(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二十一)优化金融政策支持。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贷款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基金公司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责任单位:人行临夏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
(二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州财政局)
(二十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
(二十四)强化科技支撑。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大采用揭榜挂帅、委托定向、并行支持等新模式力度,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优化特色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
(二十五)突出利企惠民。各级各部门要把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普惠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企业设备更新潜能,激发更新换代内生动力,促进设备供给企业提产扩能增效。综合实施奖励、补贴等促进政策,引导老百姓消费升级,扩大政策社会效应,加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千家万户享受到真金白银优惠。(责任单位: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加大推动落实力度。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压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十七)落实“1+12”政策体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以及工业、建筑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提升、政策及要素保障、国资国企等专项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谋划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各项政策、任务落细落实。各县市要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国家和省级相关部署落地见效。
(二十八)实施清单化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密切跟进国家和省上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我州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优势和需求,加强政策梳理、对接和研究,建立财税、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库,加快建立各领域项目和设备更新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项目支撑能力。
(二十九)强化调度考核。各专责组组长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各专责组成员单位汇报,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双新”工作中产生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各专责组每季度总结本领域“双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各专责组要研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专责组组长单位、各县市推进“双新”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报省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回应政策诉求和社会关切,引导好社会预期,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让广大企业和老百姓深入了解政策背景、政策用意和政策利好,着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换新、自觉更新、经常迎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