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对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做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7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1〕59号),对全省推进此项工作做了安排。7月13日下午,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兰州召开,副省长张世珍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和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在我州落地见效,由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在认真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甘肃省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35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省版)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出我州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州版)112项、落实甘肃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州版)7项,并结合我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际,起草了《临夏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分为改革目标、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改革的协同配套、强化工作保障六个方面,必将为我州下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保障。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