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关于深化研究型审计推动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研究型审计推动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持续深化研究型审计,优化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组织方式,坚持在审计立项、实施、成果利用、整改落实和作风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切实解决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的问题,推动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聚焦党委政府和社会关心关切,坚持把立项当课题研究,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科学精准谋划审计项目,切实增强项目计划的政治性、契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着力解决审计立项环节不够科学和精准的问题。要严格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把重大、典型、关键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持续提高复核审理质效,进一步强化数据挖掘运用,全面落实全流程质量管控责任,确保把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揭示出来、报告上去,着力解决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环节不够规范和深入的问题。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审计成果高效运用,注重提升审计报告、信息和建议质量,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规范审计查出问题线索移送,坚决杜绝零信息、零问题、零定责、零移送、零批示现象,切实提升审计成果高度厚度。要全面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坚持把审计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要求,督促压实各级各方面责任,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贯通、同频发力,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类、治理一域”的目标。
《指导意见》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严格依据事实和法规定论,凭专业赢得尊重、靠铁面树立权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打探干预审计事项和违规请托办事行为登记报告规定,持续强化审计廉政建设和审计风险防控,锤炼审计过硬作风,坚决杜绝“灯下黑”,做到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切实维护审计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