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以制度创新推动领导干部规范用权

来源:临夏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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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分类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省级党政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通过精准画像、全程预警、结果联动,切实推动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履职尽责。

一是分级量化指标,分类评价“画准像”。《评价办法》以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事项决策权、资产资源管理权、经济活动监督权和廉洁从政从业情况等“四权一廉”为核心,将履职要求转化为可量化的具体指标。通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分级设计,区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区域发展责任、省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行业监管责任、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责任,分类评价避免“一刀切”。评价结果按“较好、能够、基本能够、不能够”四个等次划分,打破了以往全部为“较好”的千人一面笼统评价,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精准画像。

二是全周期监督,筑牢权力“防火墙”。《评价办法》突出过程管控和风险防范,通过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推动监督模式从传统“离任审计”单一节点向“任职全过程”立体化监督升级,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运用“历史参照”与“业绩比较”的评价标准,既纵向跟踪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实绩变化,又横向对标同类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帮助被审计领导干部找准定位、认清差距,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紧盯重大决策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对违规决策、资源浪费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

三是结果协同运用,强化监督“大格局”。《评价办法》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建立评价结果运用“三挂钩”机制。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将“较好”等次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参考;与干部教育管理挂钩,由组织部门或主管单位对“基本能够”等次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与执纪问责挂钩,由主管部门对“不能够”等次的干部依规处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度刚性约束和评价结果运用,着力构建“干事有方向、监督有力度、奖惩有依据”的领导干部履职良性监督管理生态,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实审计监督保障。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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