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高层次、更大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胡昌升书记明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方面要刀刃向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坚决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振鹤省长强调,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清单化、台账化、项目化管理,严把质量关、验收关、销号关;对屡审屡犯、性质恶劣的,要加大处理和曝光力度,形成警示效应和震慑效应。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审计厅持续巩固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梳理为12个方面632个具体问题,建立明细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工作报告》所提5个方面审计建议函告6家省级主管部门,督促推动落实;对整改缓慢的问题,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首次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强化整改震慑。通过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整改闭环,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质效持续提升。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一是顶格部署夯责任。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要求和重大政治任务。2024年11月,省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对2021年以来审计查出的562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今年2月14日,胡昌升书记、任振鹤省长亲自出席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并讲话,重点就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其他省级领导主动履职、积极担当,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2024年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11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及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73件次,督促相关单位坚决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整改。
二是部门联动聚合力。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整改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安排相关经费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建立审计整改会商机制,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合力推动公立医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省农业农村厅定期调度通报整改进度,倒逼市县按期高效整改。省水利厅将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分片包抓重点督导检查内容,定期开展现场督导。
三是贯通协同提质效。将中央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等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省委批准的《2025年省直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省审计厅、省纪委机关、省政府督查室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开展实地专项督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核查比对等方式逐项逐条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情况真实有效。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十四届省委第七、第八轮巡视内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纪委监委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指引,深入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是完善机制防未病。坚持将“治已病”和“防未病”相统一,“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2025年1月,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中审办 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推动形成提前提醒、到期约谈、逾期追责的整改工作闭环。2025年7月,省委审计办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审计发现屡审屡犯问题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追责问责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意识和纪法意识。
五是真抓实改显成效。省审计厅从严把握整改标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彻底。截至2025年11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1个,其余261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其中,立行立改的30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的(整改期限1年内)179个,已完成整改54个,其余125个尚未到期,正在按计划整改,没有逾期现象发生;持续整改的(整改期限5年内)148个,已完成整改12个,其余136个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整改,收缴、追回资金12.15亿元,促进拨付、下达资金117.84亿元,盘活资金、调整账务10.75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31项,追责问责181人。与去年相比,整改成效更加明显,整改问题金额、制定完善制度、追责问责人数等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问题76个,其中:2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31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金额21.23亿元,完善制度办法6项。
一是针对财政收支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省财政厅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78亿元,强化预算编报审核,将7户企业纳入国有企业名录管理;督促省级预算单位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组织核查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情况;搭建“支出标准库”,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要求部门严格按照支出标准编制审核预算,加大预算压减力度。
二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省商务厅优化资金分配决策流程,修订项目申报评审办法,细化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加强对市州项目申报评审的指导监督;省教育厅优化学前教育资金分配因素,省财政厅督促收回违规资金300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针对资金下达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已下达1.95亿元,会同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加强项目绩效监控,推动2.73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支出;省粮食和储备局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并制定储备库维修改造项目评审办法。
三是针对部分市县财政运行存在风险的问题,1个市和4个县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强化库款监测调度,将库款保障系数维持在0.31至0.72合理区间;2个市和8个县通过压减支出、盘活存量等方式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款5667万元;省财政厅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市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专项资金拨付,4个市和15个县已拨付到位3.51亿元;2个县细化预算编制,已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等保障经费2.58亿元;3个县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收支程序,督促预算单位上缴或支付资金1.57亿元。
四是针对政府债务管控仍需加强的问题,2个市和6个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3.68亿元,2个县正在履行隐性债务补报程序;2个市和7个县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已收回债券利息5787.92万元;1个市和2个县持续推进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着力降低债务率。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问题44个,其中:3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3个持续整改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整改金额2.18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9项。
一是针对部门预算统筹效率仍需提升的问题,2个部门和5个单位收回房租等收入529.26万元,上缴非税收入1122.57万元、修订完善管理办法2项;省财政厅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2个单位统筹盘活结余资金2697.46万元;1家科研机构6项科研课题通过验收,5项正在组织验收;1个部门上缴结转结余资金1.54亿元。
二是针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规范,合并取消4个、调整类型15个、新制定管理办法5项;1个部门优化资金分配方式,集中支持重点项目,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提升资金精准性、有效性;2个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监督检查,督促拨付到位资金1538.1万元。
三是针对部门决算数据不准确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相关单位修正报表中的错误数据,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设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模块,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告、财政决算、资产年报联合会审机制,夯实部门数据填报基础,提升账务核算准确性。
四是针对部门内审内控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2个部门成立内审机构,4个部门和3个单位建立完善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2个部门和1个单位严格执行内审检查、资料报备等规定;1个部门制定清理规范往来账款工作方案,1个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91.99万元;3个部门制定完善合同管理等办法6项,1个单位收回履约保证金391.26万元;2个部门和1个单位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和资金支付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问题347个,其中:15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0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85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整改金额105.42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37项,追责问责107人。
1.关于政府投资组织分配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谋划储备不够充分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联通、行业部门横向发力的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机制,分10大领域开展政策辅导、项目研讨,全力构建“梯次明显、结构优化、接续有力”的项目储备格局,已谋划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3741个,总投资1.7万亿元。
二是针对部分项目未及时形成支出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采取在线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支付进度,截至2025年9月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率分别达到98.03%、99.83%、97.93%、90.52%。
三是针对项目调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落实全省项目“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价”机制,加力开展项目“线上”监测调度,逐月印发项目监测月报,扎实开展项目“线下”实地督导,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的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开工率分别达91.1%、82.5%。
2.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2家单位加强招投标混乱问题治理,移交纪委监委事项3项,诫勉谈话或约谈相关责任人7人,修订制定管理办法3项,并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政策解读规范招投标管理;3家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4个县加强项目审查、补充报批项目手续10项;督促211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工作,30个项目竣工投用,68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二是针对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不精细的问题,1个重大项目筹措资金49.84亿元,提款报账11.86亿元;1个市筹措资金6.12亿元;1个县将项目欠款14.11亿元纳入政府债务监测系统并制定偿还计划分年度偿还。8个项目扣减多计工程价款9508.09万元,并进行账务调整、加强机制建设。
三是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管理粗放的问题,14家单位支付拖欠的拆迁补偿款5.63亿元,收回多支付4774.31万元,纳入预算1.61亿元,安置拆迁群众3467户。
四是针对相关方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8个单位落实农民征地补偿款及养老保险补贴1.23亿元;22个单位支付拖欠工程款8.78亿元,对新摸排出的59.54亿元已制定偿还计划或纳入政府债务监测系统。
3.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养老保险部分改革任务未完成、制度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省人社厅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精算分析报告制度,推进经办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全面落实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改革措施,督促9户企业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是针对养老保险未实现全面覆盖、少缴欠缴保险费数额较大的问题,4个市为5211名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28.37万元,1个市清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63.08万元;4个市879名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已发放到位3737.63万元;全省537名重度残疾人已由政府代缴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是针对待遇发放不准确不及时、转移接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省本级及6个市清退161人违规缴纳或重复参保的养老保险,1个市完成31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发放790名退休人员和5.14万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个市已为1088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4.关于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省直相关部门统筹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对帮扶项目资产组织开展全面清查,建立台账,指导相关县区将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省委农办组织开展农户产业入股情况摸底调查,形成问题台账,指导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农户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簿、所有权告知书等过程文本,指导基层规范留存资产档案,市县基础资料管理得到有力加强,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是针对市县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各市县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摸底并建立台账,69个县对6653项资产进行确权登记,39个县纠正权属登记错误3102项,58个县纠正性质认定错误1974项;60个县落实了定期报告及备案制度,22个县完善了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等工作制度,50个县建立跟踪检测和风险预警机制;29个县全面排查产业入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经营正常的补签抵押担保合同,对存在较大风险的收回投资后重新选择承接主体,涉及资金7.69亿元。
三是针对资产后续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各市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补齐短板,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3761项,在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登记入账16853项,确认资产价值4387项,纠正资产错误信息5918项,盘活资产293项;制定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维修资产144项,补充确权登记、颁证移交4408项,对无法使用的412项资产报批后报废处理。
四是针对资产运营管理绩效欠佳的问题,相关市县加强入股资金绩效管理,与56家企业(合作社)补签资金后续使用协议、收回入股资金8462.8万元,兑现村集体和群众分红4761.76万元、资产租赁收益2627.61万元,收回被侵占的资产和收入1966.28万元,落实抵押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7532.65万元。
五是针对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浪费的问题,17个县通过上缴财政、加快支付进度等方式盘活闲置资金3940.07万元,4个县将218.99万元被挪用的资金归还原渠道;3个县采取有效措施盘活资产,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5.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个县对高标准农田原规划进行了修订,并对规划编制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罚,2.13万亩限制或禁止区域已剔除;3个县编制了补建方案,已完成补建任务5147.08亩,并制定项目管理和规划会审制度;14个县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4万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变更上图入库面积11.77万亩,通过调整种植结构、补划粮食功能区等方式完成“非粮化”改造3.6万亩,复耕复种9245.5亩,并制定管理制度8项,对9人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
二是针对防返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6个县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数据共享等多种方式,提高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准确性,将82户因病、因残生活困难群众纳入防返贫监测系统,并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5个县将456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从劳务输转台账剔除,追回或停拨补贴资金7.75万元,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相关人员诫勉处理或谈话提醒。
三是针对农田水利项目未有效管护的问题,4个县委托第三方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对设计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和干部进行约谈或降职处理;4个县对耕地地力状况开展评估,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3个,采购有机肥468.16吨用于提升地力;7个县落实管护经费1007.69万元,对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维修,并制定管护办法和修建方案。
四是针对部分涉农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3个县落实交通补助261.99万元,追回补贴资金5.6万元,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清退;2个县落实拖欠的征地补偿款等资金3902.42万元,核减资金5.12万元,2个县制定还款方案约定分期兑付。
6.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市县生态环保专项规划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1个市和4个县编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或方案5项,9项已启动考察调研等编制前期工作;1个市和1个县调整完善规划内容,优化细化相关指标,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是针对环境污染事件仍有发生的问题,2个市和5个县通过制定治理方案、管控污染源、严控排污许可、加强监督考核等举措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落实落细;23家排污单位依法获得排污许可,相关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针对部分生态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6个县加快垃圾填埋场封场建设进度,架设监控点位21个,规范垃圾倾倒点13个;4个县规范建筑、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5个县实施18个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个市和3个县拆除燃煤锅炉18台,退出水电站8座;3个市和2个县调整生态保护项目规划,完整披露环境监管信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淘汰落后机电设备29台。
四是针对部分环保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或建成后闲置的问题,1个市和9个县加快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度,已完工项目60个,通过加强人员配备、增加预算经费、增加设备购置,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10个县重启运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完善配套设施,优化运行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力推已建成的环保设备发挥效益。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问题165个,其中:8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4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29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金额11.91亿元,完善制度办法69项,追责问责34人。
1.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国企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3户企业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亏损治理、项目建设、数字化、门店改造等工作,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大力推进“僵尸空壳”企业盘活、清理、注销工作,1家所属公司已盘活,2家所属公司已清理注销。
二是针对经营决策不规范、部分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1户企业修订大额理财资金管理办法,1户企业持续推进催收、采矿证办理、审计、诉讼、资产移交等工作,1户企业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3户企业盘活闲置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推动欠款清收,累计收回资金1.92亿元;2户企业所属5家公司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招标行为。
三是针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2户企业及所属5家公司通过对外出租、抵押贷款等方式,推动1528.78平方米闲置房屋资产盘活利用;3户企业及所属7家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5545.11万元。
2.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普惠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强的问题,1家公司逐步落实“险资入甘”政策,加大转型力度,降低车险业务比重;3家公司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业务重心、开发创新产品,持续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1家公司完善制度办法,停止新增委托贷款业务,加强存量业务管理;1家公司启动股权划转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1家公司对发展规划进行评估并调整了部分规划指标。
二是针对金融风险管控不到位、处置化解收效甚微的问题,2家金融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处置补偿机制;3家金融机构完善制度机制和系统规则,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妥善化解存量业务风险;1家金融机构已收回贷款2334.79万元;1家公司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风控体系建设,并通过司法途径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针对内部管控存在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公司制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呆坏账核销等制度办法4项;1家公司细化业务系统管控规则,修订完善理赔管理办法,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2家公司补提资产减值准备1.16亿元;1家公司对筹建费用进行摊销处理。
3.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6个部门及所属6个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健全完善资产登记核算;2个部门登记入账1997.59万元,1个部门调整账务60.13万元;3个部门及1个单位追回租赁费426.72万元,上缴非税收入319.99万元,进行账务处理104.03万元;2个部门收回房屋7822.49平方米、设备4套66.98万元,签订租赁合同177.51平方米;2个部门将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并修订资产管理办法,开展资产全面清查。
二是针对资产配置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4个部门加快资产配置进度,切实提升预算执行率;1个部门对闲置、盘亏资产进行盘活、报废和账务处理;2个部门修订完善制度办法,规范资产管理;2个部门全面梳理资产现状,分类推进闲置资产高效利用。
三是针对部分单位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4个部门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3个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1个单位启动了公开招标程序。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地区违法占用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不力的问题,1个市和5个县采取复耕复种、完善用地手续、责令项目停产等方式分类推进土地问题整改;5个县对临时占用土地120.1亩进行恢复治理;1个市和2个县全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管理,并对违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
二是针对水资源保护利用不到位、地下水管控不严的问题,1个市和1个县已对河道和水库范围进行了调整;1个市压减地下水超采量6272万立方米;1个县完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3个县加强用水管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断面水质监测、再生水利用率等指标全部达标。
三是针对林草资源保护利用不规范、林木管护不足的问题,1个市和3个县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和经费,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1个市和2个县完成林木补植补栽并通过验收;1个县正在编制湿地保护规划,1个县已落实湿地占补平衡政策。
(五)审计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2024年7月以来,对审计移送的47条线索,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查办。截至2025年11月20日,已办结13条,依法依纪追究责任40人,其余34条线索纪检监察等部门正在按程序推进。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相关主管部门把落实审计建议作为推动审计整改的重中之重,着力健全制度办法,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将审计建议转化为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具体举措。
1.针对进一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加力推进项目谋划储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全省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申报政策辅导,跟踪国家规划编制进度,精准谋划了一批契合我省实际、利于长远发展的“铁公机”项目;印发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储备“十五五”特色优势产业项目1529个,总投资2.16万亿元。二是加强项目联合调度。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强化协同配合,持续联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审核和项目帮促活动,全面加强政府投资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计划同步分解下达,绩效自评报告发改和财政同步报送,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能。三是强化资金精准投放。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动筛查重点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提升资金投向精准度,出台《甘肃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项目资金进度按季度通报和信息共享。
2.针对进一步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省财政厅指导各部门分类梳理形成部门支出政策清单,建立统一的“政策制度库”,目前已入库支出政策782项,为零基预算编制提供了充分依据;督促各部门制定23项支出标准,对已有2大类397项支出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针对按项目法管理分配的资金,制定竞争性评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项目储备、强化了资金监管。二是加力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省财政厅先后对市州制定的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多轮审核,督促统一市以下税费收入分享比例,指导市州合理规范与所辖县区和园区开发区的收入划分,进一步调动县区积极性;细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确保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三是积极跟进水资源税、消费税改革试点工作。财政、税务、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截至2025年8月,全省累计入库水资源税收入2.49亿元,补缴水资源费8647万元;摸清消费税征收情况,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相关改革准备工作。
3.针对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开展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闲置资金清理甄别。省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建设全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模块,实现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备案、年检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并实时监测账户余额和交易流水数据。二是加强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省财政厅加大催缴力度,清缴以前年度欠缴收益3.79亿元,并制定印发《甘肃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清缴收益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等措施,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入库;组织全面梳理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形成了标准统一、信息完整的全省国有企业名录,补录企业995户。三是持续涵养税源。财政与税务部门建立财税管理协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清欠防欠等工作机制,开展收入综合信息分析,及时挖潜堵漏;着力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各地培植优质财源税源内生动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4.针对进一步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守牢经济安全底线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用足置换化债政策。省财政厅建立“随报随审、随审随发”和“周调度、旬通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加快化债债券发行使用;系统梳理存量隐性债务,优先化解链条债、三角债,充分发挥置换资金“一钱多用”效益。二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2025年共对6个地区漏报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不断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目前录入债务和支出事项明细等数据21万余条,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推动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加大“三保”执行监控力度。省财政厅紧盯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对标中央和省上“三保”清单,对全省86个县区年初预算开展全覆盖提级审核,靠前发力纠错纠偏;将“三保”监测贯穿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全过程,对发现风险隐患的地区,及时提醒、要求整改;对“三保”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14个县区开展实地专项核查,推动基层“三保”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5.针对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推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省政府国资委对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审批事项清单进行归并修订,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有效促进企业发展活力动力释放;对省属企业债务实施分类监测预警,对债务风险较大的企业提出管控要求,开展“过度负债”专项整治,加强考核奖惩,筑牢风险管控防线;督导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内控、资金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规章制度,开展“财务金融风险”问题专项整治。二是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省委金融办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N”责任和政策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形成防控合力,全省农信系统和甘肃银行改革化险取得关键进展;落实清收处置不良化险、深化机构改革化险、稳健经营发展化险等措施,全省高风险金融机构实现有序退出。三是构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新体系。省财政厅印发《甘肃省“财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方案》,组织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统筹推动省级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加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开展盘活专项行动,全省采取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使用、集中运营等多种方式盘活资产44.48亿元;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定评价办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监督考核的约束作用;探索数据资产管理,组织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推动实现了我省在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化等关键环节“零的突破”。四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集约高效利用。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体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合理拓宽补充耕地来源;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水平,健全矿山储量管理体系,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全省累计建成绿色矿山150座;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推动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组织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林长制等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严格林草资源保护,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11月20日,还有261个问题(分阶段整改125个、持续整改136个)正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持续推进,其中:省级财政管理方面45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9个,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方面150个,国有资产管理方面57个。
对上述问题,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施策推动整改落实。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年内整改到位;对持续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计划逐步取得阶段性成果,5年内全面整改。二是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关主管部门分行业领域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分析研判,杜绝违法违规、有章不循、屡审屡犯等问题发生,提高行业系统治理效能。三是统筹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原因,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切实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审计整改要求,实事求是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尤其对因体制机制不健全、客观因素影响、历史遗留时间跨度大等原因造成的问题,通过加快发展经济、持续深化改革、部门联动施策、增加财力统筹、健全完善制度等措施,科学有序、稳步推进整改。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依规推动追责问责,确保全面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