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封信

来源: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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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抵御疾病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你的切身利益,帮助你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另外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0元,合计1100元。




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51015日至2025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61月1日至202612月31日。

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除全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断保人员再参加居民医保的,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3个月(90日)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30日)。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可减少1个月(30日)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180日)。补缴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后断保期间待遇不追溯。





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当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办理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医保部门公开的线上和线下缴费渠道参保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或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可按标准缴费。新生儿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缴费。

◆线上渠道: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小程序,银联云闪付,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手机APP等

◆线下渠道: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柜台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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