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预警为先导,科学把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客观规律,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45号)文件精神。
我局在起草过程中,深入学习研究国家、省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充分借鉴省内外成熟经验,紧密结合我州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实际,形成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书面征求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财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等38个单位及各县气象局、州气象局各单位意见建议,并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行了充分论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州发改委通过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报州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临夏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运行机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联动响应、预案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
总则部分明确总体要求、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运行机制部分明确指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联动机制;风险防控部分明确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网格管理和科普宣传等要求;监测预警部分明确气象监测、气象预警、预警发布、预警传播、预警解除等内容;联动响应部分明确分灾种响应、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灾害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内容;预案管理部分明确预案编制与修订、预案实施等要求;附则部分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等。预案明确,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统一指挥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处置;气象部门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预警等级、主要气象灾害,分别明确相关部门防范应对职责和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