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广河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县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府办公室的副县长担任,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为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领导下访和接访日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上访,不定期地到基层下访,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一年来,县四套班子领导到基层举办集中接访活动27次,接访群众27批(次),解决问题37宗;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41次,接访群众27批(次),解决问题47宗。二是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县政府和大部分机关单位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同时,还聘请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和群众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以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四是充实公开的内容。制定了《广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重点、形式、制度及保密审查办法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三)加强载体建设,实施阳光政务。一是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网络具有信息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形式灵活等特点。因此,我们紧紧抓住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其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经费使用等较为固定的常规事项长期公开;对中小学收费、政府采购等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对临时发生或调整的事项及时公开。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栏目,以县政府网站为主站实现互联,实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通过广河县政务专网系统,及时将上级党委、政府和我县的重大决策、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督办事项、民生实事等,发至各镇、各单位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县政府在县城设立1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各镇、各单位也设立多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坚持每季度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广河县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监察平台建设已完成,“三张清单一张网”和便民服务事项已按照省州要求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发布,共计发布便民服务事项1202条。三是设立有形市场交易制度。我县设立了土地交易所等机构和场所,规范有形土地、建筑市场管理,对开发经营性土地一律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各类办公用品通过县采购办统一购买,防止“黑箱作业”、“幕后交易”。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政府工作、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等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向公众公开,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公开内容,参与监督工作。五是加强电话咨询。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室及县政府应急办设有24小时专人值班电话,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各类政务信息。六是利用刊物加强信息公开。将相关信息通过《今日广河》、《广河大事记》发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各镇。
(五)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我县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都成立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人员实行监督,并通过组织民主评议活动或召开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同时,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二是强化考核、考评。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体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根据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的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3 | 53 | 5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49 | +11 | 7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20 | 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 | +15 | 1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3004.27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10 | 1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重视还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2、个别部门公开内容缺乏连续性。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
3、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4、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今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对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我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3、创新公开方式。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4、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遂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共1609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6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 1262 条、应急预案类信息6条、时政新闻类信息113条(时政要闻58条,政务动态55 条)、其它类信息161条。
2、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广河电视台等县内主要媒体共播发有关政策解读类的信息9条。
3、广河县政府及其部门2019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