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贯彻落实,形成2019年度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和《临夏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州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临夏电视台和编发业务信息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20条,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开信息15条。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州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局务会议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逐项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得力措施,逐项推进工作,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方式,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通过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全州林草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评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由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信息审核工作,所有公开信息发布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是全面覆盖,提高信息质量。今年共编发林业简报信息35期,并通过林草系统和州内外媒体进行了报道。同时,积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州林草局指导组分赴各县(市)乡镇、村社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先后印制分发了3000多本《森林草原防火手册》等资料,发放了2800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
四是严格依法公开。2019年度州林草局未制发过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
2019年,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州政府网站公开州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林草政策法规等信息7条,公开局机关2019年度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和决算执行情况财务信息2条,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业务流程8项、便民服务事项35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等信息,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公开全局性重点工作落实、重要活动开展等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2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422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们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比较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公开力度。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大力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使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3、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