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保障中心联系(联系人:司文斌;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2楼217室;邮编:731100;电话0930-6297039;传真:0930-6287029;电子信箱:lxscjgxx@163.com;网址:scjg.linxi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分析报告,产品抽检信息等信息,及时统计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制定发布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行政执法等重点政务信息434条。其中,质量状况分析、食品抽检、医疗器械监管、煤炭质量抽查等重点领域公示信息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及时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根据行政复议决定重新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同时,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起草、审核、发布等环节职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我局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具体要求,优化州局网站栏目设置,全年改版、新设栏目5个;在州政府网站申请开设了“市县动态”、“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发布。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工作能力,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市场监管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积极转载重大新闻报道内容。“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870条(其中原创信息305条),“临夏州市场监管”今日头条号发布、转发信息254条,“临夏州市场监管”抖音号发布视频48条,为我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发挥了窗口作用。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一是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二是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和相对人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7 | ||
第二十条第(六)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概念混淆,对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不广,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不够;三是结合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创新举措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四是网站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弱项,运行维护工作能力不足,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2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系统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部署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大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四是继续发挥督查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