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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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临夏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民主西路194号,电话:0930-6216641,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商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商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为载体,梳理整合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3条,主要公开商务方面内容为部门文件、商贸流通、临夏美食专栏等;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712条,并通过融媒体渠道及微信群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

       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规定受理程序和审查、答复等工作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年内收到申请公开数1项,我局已及时按规定进行了答复,无因信息公开项目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临夏州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州政府网站共设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商贸流通、商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等六项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并开设了临夏美食专栏,定期发布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发布信息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我局通过临夏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及自查,对上级部门在信息公开检查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及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及时传达省、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并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工作力量薄弱,信息公开渠道、时效、质量都有待提高,信息审核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信息工作队伍,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公开信息;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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