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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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40号,电话:0930-6214366,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统筹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我委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为强化政府信息的重要性,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主要围绕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及解读、规划计划、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部门动态、公告公示、疫情防控、健康临夏行动、健康知识科普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开信息数量。2022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1669条,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12条,在“健康临夏官微”“健康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1405条,在民族日报“健康临夏”专栏发布52期,参加新闻发布会11次。二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发布疫情防控政策与知识宣传700余条,乡村振兴100余条,项目建设20余条,医疗民生事业8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国办及省、州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并实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2件,按时办结2件,其中不予公开答复数2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州卫生健康委班子各成员的职务、分管工作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部门信息,以及近期政策法规性文件资料。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办事流程等均在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开。二是增加疫情防控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防控政策解读、防疫知识宣传等重要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涵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州政府网站部门板块发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发挥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州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切实靠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二是强化“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保密教育宣传,督促各科室将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为群众提供9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及时传达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不断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和事项还不尽完善,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严格按照省州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发挥好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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