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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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公共卫生、社会救助、抗震救灾、项目建设、就业等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共公开政府信息13201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疫情防控类89条、乡村振兴类1973条、项目建设类1488条、生态环保类662条、优化营商环境类244条、财政预算决算95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2807条、其他类5843条。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发布解读材料94条,实现涉及面广的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全力提升政民互动实效。充分利用“县长信箱”“书记信箱”等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我县办理网民留言21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期答复6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已办结。未因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督促指导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信息质量。三是收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开设单位信息发布权限,由县政府办对各单位初审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把牢信息发布的最后一道关口。四是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公开流程,做到主动公开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到期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清理结果。2023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文件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合理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维费用,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视图迁移,促进数据交换共享。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将“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调整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增设“助企纾困”等栏目,栏目设置更加紧凑、划分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群众查阅资料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部门,通过相关工作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巡网读网工作,及时提醒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安全、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变更频繁,工作衔接不畅,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个别单位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解读效果不理想。三是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以转载为主,原创信息比例较低,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相对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对政策文件起草单位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进行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巡查力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工作提示,对发布信息不充分、不深入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切实保障我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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