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理论政策知识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民族工作方向是: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目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理念: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总要求: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根本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宪法》对我国多民族基本国情的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
大散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之间交错居住。
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
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
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