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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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临夏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第6批和第23批 2024年6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GS202312120026

2015年左右举报人家2亩土地被吴坪砖厂承包,2019年合同到期,吴坪砖厂也倒闭,但是合同到期后吴坪砖厂未归还耕地,将垃圾、砖块埋在土地中,未恢复耕地导致耕地荒芜,破坏耕地不合理。

康乐县

土壤

经现场调查,一是举报人反映的“吴坪砖厂”实为康乐县虎关乡原吴坪建材厂,于2001年由康乐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复成立,租用吴坪村村民的土地建厂,占用土地23.28亩(包括举报人2亩,系存量村集体建设用地,从2009年开始国土调查云数据印证),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故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二是2014年11月吴坪村11社村民马某某在康乐县虎关乡原吴坪建材厂旧址上拟从事泡沫混凝土制品加工零售经营活动,经与3社村民吴 某等11户群众达成口头租地协议,继续租用土地23. 28亩。2016年马某某在原地址上向康乐县工商局重新注册了康乐县吴坪建材厂,于2019年3月倒闭,于同年拆除厂房及相关设备后,未及时复垦,群众多次到虎关乡政府上访,要求督促法人马某某复垦,2019年6月28日,经虎关乡司法所调解,马某某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复垦,但截至2021年上半年,仅完成复垦16.98亩。2021年6月30日,经虎关乡司法所再次调解,马某某承诺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剩余的6.3亩耕地复垦工作。在对6.3亩耕地复垦过程中,法人马某某与相关群众因复垦作业方式发生分歧,导致复垦作业中止,对堆放在土地上的砖块、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存在土地荒芜的情况。2023年12月14日,经虎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关群众与马某某达成一致协议,马某某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将土地上的砖块、垃圾、杂物等全部予以清理,达到种植条件。对虎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12月14日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康乐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23〕甘2922民特7号)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

属实

一是对群众举报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二是督促该建材厂负责人及时清理堆放在土地上的砖块、垃圾、杂物。三是督促该建材厂负责人对未复垦的土地进行恢复,达到种植条件。

一是举报人反映的“吴坪砖厂”占用土地23.28亩(包括举报人2亩,系存量村集体建设用地,从2009年开始国土调查云数据印证),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故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二是2023年12月14日,经虎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关群众与马德仓达成一致协议,马德仓将土地上的砖块、垃圾、杂物等全部予以清理,按标准完成复垦工作,达到种植条件。康乐县法院以〔2023〕甘2922民特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虎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202358)有效,若马德仓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群众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是2024年3月1日,经多方督促整改,耕地已全部恢复,达到种植条件。3月19日,与群众协商重新分配土地,并对涉及的3户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均表示满意,满意度达到100%。截止4月30日,耕地上已全部铺上地膜,恢复耕种。该举报件已办结。

2

D3GS202311260007

举报人是达板镇舀水村二社的村民,是政府要求专门承包土地种树造林的(退耕还林),有林权证、土地证、政府承包的相关文件,1.2022年12月份左右,同村的马世华等四人,在举报人住院治疗期间,私自将三十多棵树砍掉变为墓地(其中树木包括松树、果树、杏树等),不仅砍伐还进行现场焚烧,差点造成周边的森林火灾(有照片、视频等证据);2.2023年10月份左右又砍掉十几棵树木,每棵杏树每年一千多元左右的收入,向当地派出所、乡镇大队、乡政府、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反映,均没有得到处理。

东乡县

生态

经现场核实,该举报件属于利益纠纷问题,举报件反映地点位于达板镇舀水村二社凤凰台,2000年之前,举报人在属于被举报人长子的凤凰台土地上栽植了榆树和山杏树。2022年12月,被举报人妻子逝世后,其长子将其土葬于凤凰台,因种植的树木影响坟地,故被举报人长子砍伐了自家土地上的9株树木(山杏1株,地径13厘米;榆树8株,最大地径7.4厘米、最小地径1.4厘米);2023年10月,为提前准备被举报人坟地,其长子再次砍伐了自家地中的4株榆树(最大地径31厘米、最小地径6厘米),以上两次共砍伐树木13株。在现场发现被焚烧树干1根,存在焚烧痕迹。2023年11月9日,举报人之子向东乡县公安局达板派出所报案反映被举报人砍伐了凤凰台北面土地上的树木(东乡县林业中心、东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未收到相关信访),达板派出所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被举报人进行了问询。

属实

一是对被举报人进行林草保护及森林防火等政策法规教育。二是对被举报人长子砍伐林木问题依法处理,并对砍伐林木进行补栽。三是对监管不到位的达板镇、舀水村工作人员及护林员进行追责。

一是东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砍伐树木和焚烧树木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实,对被举报人进行了谈话取证,开展了林草保护及森林防火等政策法规教育。二是达板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被举报人长子限期整改,于2024年春季在原地块或异地补种2倍树木,由达板镇和县林草中心对补栽事宜跟进落实。目前被举报人长子已按照整改要求,在县林草中心指导监督下,在舀水村凤凰台栽植云杉70颗,成活率达到96%以上,并将树木浇灌用水管埋设至栽植点旁,便于浇水管护。三是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达板镇副镇长、舀水村包村工作组长杨孝国和舀水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马俊进行了通报批评。该举报件已办结。

达板镇对副镇长、舀水村包村工作组长杨孝国,舀水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马俊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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