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仓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仓储管理工作是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的重要使命,是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为切实加强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仓储管理科学化水平,结合巡视反馈仓储管理问题,就进一步做好全州粮油仓储和轮换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粮储监管水平
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管好政府储备粮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依法依规管理作为储备粮监管的重要手段,确实提升粮食仓储监管能力,实现仓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仓储管理监管能力,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二是严格按照《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州、县分级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储存安全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三是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册”规定,综合应用智能远程监控检查方式,强化智能化信息平台进行监管,利用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春秋两季“两个安全”大检查等载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整改,对远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承储企业,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切实守住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
二、强化管理措施,提升储备管理水平
(一)建章立制,强化培训学习让规范成为习惯。一是抓制度建设,让制度落到实处。各县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尽快制定《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储备粮轮换验收实施细则》,要遵循“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思路,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及仓储规范化管理要求,注重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控性,通过“留”、“废”、“改”、“立”建立健全储粮单位各项仓储作业管理制度,用制度机制提高企业仓储管理水平。二是抓教育培训,让规范成为常态。储粮管理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把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红线,按照《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坚决贯彻“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切实保障“两个安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加强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和“一规定两守则”等制度的学习,强化仓库保管员、岗位人员日常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不定期开展岗位练兵,让职工充分认识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要求,督促储粮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行事,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将规章制度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二)注重隐患排查,夯实安全基础。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是储粮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粮库安全生产手册》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抓好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关口前移,突出源头管控,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分管负责人每月全面检查、仓储企业负责人每周全面检查、保管员每天对粮情全面检查。安全储粮方面重点检查粮食仓储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粮食储存安全情况和进仓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有无超限储粮、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方面要针对储粮作业方面的关键环节,重点防范熏蒸伤人、出入库作业、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将防汛、防火及“两个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重点检查内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有疑虑的不放过、有隐情的不放过、有违章迹象的不放过、没查清问题的不放过的原则,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风险和隐患。
(三)建立储粮档案,强化轮换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储备粮轮入验收关,严格执行省、州、县三级政府制定的“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和“储备粮轮换验收实施细则”,督导监管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轮换,规范储备粮轮换行为。围绕粮油监管要求和轮换流程、资金管理等规定,在系统内建立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储备粮轮换档案,以每一个独立仓为单位,从粮食入库至轮换出库完毕为一个周期,以轮换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购销合同、出库通知单、双方交割确认书、出入库单据、资金流向单据、实物检查工作底稿、各级单位轮换验收资料、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表、储备粮轮换台账、储备粮专卡等为主要内容,全面如实反映储备粮食轮换过程,从严控制轮换架空期。严格出入库流程,按照必检项目清单,在储备粮轮换时必须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对轮入轮出的储备粮进行安全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和入库,凡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禁止作为政府储备粮食和流入口粮市场。杜绝在省、州、县政府储备粮轮换时发生入库数量短少等问题,对于入库数量短缺的,由承储单位进行补库或赔偿,并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建立质量档案,强化质量管理。要坚持按照储备粮质量管理要求,督促管理单位加强粮油出入库储存期间质量检验工作,督导监管单位在粮食入仓后同步建立系统内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质量管理档案,以每一个独立仓(罐)为单位,从粮食入库、正常保管直至轮换出库完毕为一周期,以储备粮专卡、出入库检验单、入库检验报告、售粮单位检验报告、储存期内定期检验报告、《熏蒸作业记录》、《通风作业记录单》等为主要内容,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分仓粮食档案,全面准确反映储备粮质量状况,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在储备粮油轮换出库后,与同仓轮换管理档案一并存档。
三、扎实开展涉粮问题巡视整改工作
各县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企业,全面对照涉粮问题巡视整改反馈仓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担负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