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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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公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领导、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地方性法规。

3.州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动态。  

4.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会议和各类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5.我州粮油市场每月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子栏目网上公开,同时结合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报刊、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自力路54号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649

传真号码:0930-6228349

电子邮箱:lxzlshwzcbj@163.com

邮政编码:731100

微信公众号:临夏粮食和物资储备

今日头条:临夏粮食和物资储备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州粮食和和物资储备局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自力路54号。邮政编码:731100。

(3)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传真0930—6228349。

(4)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lxzlshwzcbj@163.com)申请。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已经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的:做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或者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1)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24308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2)单位名称: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0931—8800996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民主东路300号

邮政编码:730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临夏州粮食供应保障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企业:

现将《临夏州粮食供应保障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2月22日

临夏州粮食供应保障运行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全州粮食供应保障能力,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粮食供应保障体系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补齐短板,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更好发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推进粮食供应保障体系转型升级,到2025年,实现粮食储备更加充实、供应供应更加高效、风险防控更加精准、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

二、加快构建多元化粮食储备格局

(一)建立平急结合的成品粮储备库存。各县市统筹区域粮食安全、调控供应需要、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并完善管理制度,保有一定天数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满足供应保障需要。出现粮食供应状态时,根据供应需要,调拨成品粮油供给,供应状态结束后要及时补充库存。

(二)积极引导建立多层次社会储备。结合本辖区实际,指导、鼓励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一定数量的商业库存,支持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大型企业自主储粮,倡导城乡居民储存必备粮食。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粮食经营者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库存量制度。

(三)优化地方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严格落实地方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制定科学有效的地方政策性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在保证口粮储备规模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布局一定数量的玉米储备,确保粮食经济运行安全。

三、不断提升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提升区域供应保障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镇人口消费及粮油加工产能布局,提升区域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各县(市)要统筹整合周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资源,结合实际建设州、县(市)级粮食供应保障中心,承担供应保障任务,强化辖区内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县级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县级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实现供应工作县级全覆盖。通过积极动员现有企业、新建改扩建企业等方式,选定县级粮食供应储运企业、加工企业。不具备条件的薄弱县市,要认真筛选周边县(市)保障能力强、交通物流便利的储运、加工企业,签订供应保障协议,确保每个县(市)都具备完整的供应保障功能。坚持聚焦补齐短板,认真落实地方储备和成品粮油储备有关要求,持续优化供应网点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构建与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县级粮食供应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改造提升粮食供应网点功能进一步加强粮食供应网点项目建设。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有1个供应网点,临夏市和州、县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供应网点”的要求,全州建设完善不少于190个粮食供应网点,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进一步提升粮食供应网点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增强粮食供应物流配送能力。积极对接省级物流建设规划,完善辖区内粮食供应物流网络,提高粮食供应运输协调保障能力。创新粮食供应物流运输方式,探索与集散调运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降本增效,提升供应物流能力。依托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连锁商超,支持粮食供应配送中心建设城乡一体化网络,实现城市、社区、城际、农村配送一体化有效衔接,确保到2025年,形成由城市区“1小时”、乡镇“2小时”供应保障圈”

四、强化粮食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完善工作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落实各项机制。在综合运用传统监测方式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联系重点企业等多方式、多渠道获取粮食市场流通信息,同时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拓宽数据来源,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市场、库存、质量等监测预警预报。发展粮食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科学引导粮食生产和消费。

(二)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粮食供应风险排查制度,密切关注辖区内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价格大幅上涨、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等情况,提前研判,及时处置,避免由点及面引发连锁反应。严格落实粮食风险隐患请示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做好舆情供应处置工作,出现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时,主动发声,及早发声,发布权威信息。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舆情引导制度,加强舆情处置工作。

(三)完善粮食供应预案体系。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级粮食供应风险防控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覆盖州、县2级预案体系,提升我州粮食供应防控能力和水平,夯实粮食供应保障基础。各县市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供应演练和培训,促进储存、加工、运输、供应等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增强粮食供应保障实战能力。

(四)提升粮食基础设施应对风险能力。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升粮食供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统筹国家、省和地方要求,积极争取对粮食设施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重点加强粮食收储、供应加工、粮食接卸、仓储设施、成品粮储运、粮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场调控保供供应能力。

五、完善粮食供应保障运行机制

(一)健全粮食供应保障共建机制。加强粮食供应保障合作,通过签订政府间合作协议等方式,在粮源基地、订单采购、仓储物流、加工转化、销售网络等方面深入合作。根据地区间生产特点、人口数量、仓容状况、交通条件等,统筹建立省际和市域间粮油对口支援或互助支援机制,强化协同运作、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建立区域内粮食供应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口密集地区、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生产加工能力弱的地区毗邻地市统筹协调,推动粮食供应保障协同运行、统一调配,提高区域供应联动和统一调度。各县市调整优化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保障网点布局,加强保障网点建设和维护,提升粮食供应状态下组织调拨、加工供应等工作,确保需要时原粮快速加工、成品粮迅速投放。

(三)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因地制宜推动新技术与粮食设施设备深度融合,提升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供应响应能力和配送效率。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完善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功能。积极融入地方供应资源管理平台,发挥综合供应调度作用,在供应状态下实现粮食和重要物资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

(四)完善粮食供应保障企业协助机制。积极引导粮食企业加入粮食供应保障体系,择优选定一批粮食供应保障企业通过统一授牌、任务引领、重点扶持、指导其承担国家粮食供应保障任务,有效发挥区域供应保障作用。供应状态下,加强对粮食供应保障企业指挥调度,确保相关企业正常加工和销售,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保障粮食配送和供应。加强动态管理,对不具备供应保障能力、不履行供应保障义务的企业及时调整退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对粮食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粮食供应保障各项重点任务。

(二)统筹各项投入。要加强粮食仓储、运输、加工、供应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粮食供应保障工作需要。定期开展粮食供应演练和培训,统筹利用储备、加工等有关单位人员力量,建立专业的粮食供应保障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加强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任务考核督导,及时选树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确保尽快建成覆盖全州功能完备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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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临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州粮油供需平衡、市场流通监管、储备粮管理、粮油质量检测、国有粮食企业监管、粮食行业指导、粮食宏观调控、粮油收储计划、应急救灾物资和肉菜等重要消费品收储监管职责。内设行政科室4个,所属科级参公单位1个,所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5个。

办公地点:临夏市自力路5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0930—6212649

传真:0930—6228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