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公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领导、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地方性法规。
3.州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动态。
4.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会议和各类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5.我州粮油市场每月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子栏目网上公开,同时结合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报刊、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自力路54号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649
传真号码:0930-6228349
电子邮箱:lxzlshwzcbj@163.com
邮政编码:731100
微信公众号:临夏粮食和物资储备
今日头条:临夏粮食和物资储备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州粮食和和物资储备局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自力路54号。邮政编码:731100。
(3)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传真0930—6228349。
(4)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lxzlshwzcbj@163.com)申请。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已经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的:做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或者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1)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24308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2)单位名称: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0931—8800996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民主东路300号
邮政编码:730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临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