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杂志刊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苏君、厅长葛建团署名文章:充分发挥排污权市场作用,构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创新机制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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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排污权交易是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的一种环境经济政策。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立足全省污染防治实际,对省会城市兰州市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从建立健全机制体系、调配排污权指标、构建数智化管理系统、强化监督保障、开展移动源排污权试点交易、开展绿色融资拓宽资金渠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国家级示范区8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大气污染防治;兰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排污权交易,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的积极作用。甘肃省移动源污染减排主要依靠行政和技术手段,而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运用较少。省会兰州市具有机动车保有量大、柴油货车数量多、老旧机动车占比高、新能源车占比低的特点。截至2023年12月,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31.6万辆,较2022年增长11.26%。 其中,柴油车约为14.9万辆、汽油车约为95.7万辆;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机动车保有量约为25万辆,占总保有量的19%;新能源车约为4.9万辆,占比仅为3.7%。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 (PM) 、氮氧化物 (NOx) 等气态污染物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因素。2023年,兰州市机动车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为5.5万t/a,城市低空面源污染严重。

因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大气污染防 治新路径,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扎实推进交通、 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 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城市大气污 染治理标杆样板,充分发挥兰州市排 污权市场良好基础,生态、交通、财政、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对助力强省会和持续巩固“兰州蓝”,打造全国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先行示范区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机制体系,全方位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在现有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排污权市场交易、老旧车置换财政支持、新能源车推广等配套政策,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增加交易污染物种类,制定交易基准价,建立储备调节机制,形成涵盖重点行业移动源排放和重点用车单位排污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出台淘汰老旧机动车和扩大汽车更新消费的措施方案,明确范围、标准、期限、流程,并制定减免电费和停车费、给予道路权以及设立零排放区等各项新能源车激励政策。比如,淘汰现有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1.67万辆,可削减污染物1.5万t。通过这些举措,可以全方位形成有效管理移动源大气污染物、促进机动车更新和新能源化的相关财税、金融、市场和环境政策支持体系。

统筹大气污染物防治,全行业储备调配排污权指标

统筹工业源、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管理,将其纳入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总盘子,在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目标下,制定各项主要污染物消减目标,建立健全涵盖固定源与移动源的省、市两级全行业排污权指标回收储备与调配机制。前期可通过财政引导资金,以政府财政补助形式回收淘汰的老旧机动车的排污权并进行储备。回收到的排污权用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排污权指标保障,移动源领域的指标优先供给交通运输领域的新建项目。

构建数智化管理系统,全领域服务车辆更新换代

完善大气污染物监测技术平台,实时、动态地采集分析各类排放数据,融合现有移动源排污权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科学的移动源排污权计量、分配和交易功能,建立涵盖固定源与移动源于一体的全链条电子化交易服务体系。在移动源排放数据智能化管理的基础上,构建机动车更新、新能源车补贴发放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数据监测、资金发放等全业务流程服务系统,提升运输企业的申请效率和办理便利性,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严格监督管理,全流程强化资金保障

强化对重点移动源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建立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上报机制,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监测装置,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于超过核定排污权排放或在交易中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管理部门向省、市各级财政争取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 引导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和新能源车更新,以市场交易资金为补充,重点支持补贴激励和市场建设。引导商业银行、新能源汽车厂商、新能源基础设施企业等的社会资金投入,不断加强污染物治理与新能源技术研究、信息化建设以及市场人员培训。

开展移动源排污权试点交易,新机制助力治污减排

进一步将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车企业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核定确权相关企业的初始移动源排污权,并创新性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新增的特定荷载营运性货运车辆开展移动源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拓展至现役和新增的工程机械和渣土运输车辆等非道路移动车型。开展政府收储排污权指标与项目企业的交易工作,在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将回收资金用于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和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探索对汽车销售企业或私家车设置排污权及碳积分,制定相关市场流通方案。多措并举形成市场激励和“造 血”机制,促进城市大气污染物控制与消减。

拓宽资金渠道,新模式推动结构转型

结合排污权市场和国家碳市场,推出排污权、碳减排抵质押贷款,研究出台创新性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减排绩效给予相应的融资利率优惠,创新新能源车绿色金融产品,解决新能源车替换中的资金需求。加强对新能源车的财税激励,完善新能源商用车购置税、车船税、高速路通行费等的减免政策,在国家购置补贴的基础上,配套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充换电和加氢等配套设施建设补贴。汽车金融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利用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指标,推进车辆租赁和电池租赁市场发展,减轻用户购置成本压力,通过多元化的汽车绿色融资有序推动市场发展。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驱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政策与能源产业政策协同,盘活排污权指标、绿电证书、碳减排量、碳标签等环境要素资源,将环境指标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吸引投资发展新能源产业链,有序推进充换电站、配套电网、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车辆排放绿色数据体系,打造机动车智能网联绿色一体化。发挥甘肃可再生能源富集优势,协调电网企业支持可再生能源用于电动重卡补能。加快省会城市和国家级新区融合发展,构建汽车零部件、电池组件制造产业集群;抢抓国内汽车出口机遇,以碳标签助力汽车出口服务产业链。形成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驱动,引导能源和产业合理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打造国家级示范区,新形象引领西部绿色发展高地

通过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打造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先行示范区,形成以市场机制推动治污减排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与政策支持。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发挥黄河上游的区位优势,结合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黄河上游排污权统一交易平台,开展黄河流域的跨区域排污权国家级试点。同时,广泛宣传移动源排污权交易政策措施,总结工作开展的创新经验做法,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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