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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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面安排部署甘肃省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能力,省生态环境厅于5月21日在庆阳市召开了2024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从事碳排放监督执法工作人员,辖区内有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的县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厅机关相关处室、省环科院气候所相关负责同志,共120人参加会议。

会上,庆阳市副市长吴宝定同志作欢迎致辞,厅气候处处长常沁春同志通报了2023年以来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兰州市、酒泉市、白银市、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厅二级巡视员王辛同志出席会议并对下半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我们要全面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能力培训,加强对执法监管、法规宣传、专业技术、相关从业人员等的专业培训。二是靠实各方责任,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加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有关活动。三是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落实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清缴、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会议强调,下半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任务:一是稳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按照《试点任务清单》和《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成功申报的4个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二是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核定分配及水泥、电解铝、钢铁等新纳入行业企业参与碳市场准备工作,深化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全省企业碳排放管理和监管体系。三是不断巩固深化两类项目开发。气候投融资方面,持续按照《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评价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推介至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方面,按照出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文件要求,指导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设计和审定、减排量的核算、核查和交易等工作。四是逐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白银市成功入选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接下来在国家技术帮扶组的指导下,确定《试点任务清单》,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试点建设。五是统筹兼顾做好其他业务工作。加强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形势分析评估和预测预警,配合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定印发《甘肃省贯彻国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落实措施》;组织编制2023年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2021年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技术审核;遴选推荐2024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研究制定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3个省内特色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挥“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作用,努力提升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控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气候投融资、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技术支撑能力。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履行部门职责,高质量完成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和碳市场履约任务;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和人员能力提升,加强与辖区内控排企业的沟通协调,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和碳市场参与能力;三是强化任务落实,确保专人负责,按时序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次会议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积极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建设美丽甘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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