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用地膜、棚膜或者废旧农膜再生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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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用地膜、棚膜

或者废旧农膜再生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实施依据:《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2013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销售、使用农用地膜、棚膜和回收、加工废旧农膜的场所进行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用地膜、棚膜或者废旧农膜再生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流程图:

市场监管行政强制流程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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