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的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的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年7月26日施行)第十五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