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州府人〔2025〕1号
关于何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4〕133号文件精神,经州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何 鹏任甘肃临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 昱任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英秀任州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陈 涛(东乡县)任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正旺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蕊妮任州保健局局长;
崔 盼任州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丽萍任州民族歌舞剧团团长(试用期一年);
马 顼任州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 卓的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杰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田学龙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何 鹏的州水务局副局长、州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马 伟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州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王丽华的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州民族歌舞剧团团长职务;
刘正旺的州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陈 涛的州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 萍的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职务;
徐晓权的甘肃临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冯英秀的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建红的州惠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赵蕊妮的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