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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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民委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 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民委”微信公众号;
3.其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民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 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电子邮箱:lxminwei@163.com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州民委办公室或州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受理时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州府人〔2024〕24号
关于崇尚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4〕96号文件精神,经州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崇尚豪任州教育局局长;
马全宝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 珺任州审计局局长。
免去:
张小林的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马学良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崇尚豪的州审计局局长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关于崇尚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临州府人〔2024〕22号
关于郭燕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4〕96号和州委任字〔2024〕100号文件精神,经十六届州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研究决定:
郭燕玲任州招商局局长;
郭元栋任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正县级);
谢 丰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孔祥科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得川任州水务局副局长;
张茂林任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天山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玉虎任州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祥任州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克荣任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
陈玉良任州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青年任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春山任甘肃临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 杰任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世进任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虎勇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 珺的州招商局局长职务;
刘康平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陕 玺的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学民的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文波的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马志青的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国荣的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潘学江的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马少华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渊宝的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育泽的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马如龙的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鲁永昌的州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祁克荣的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建华的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职务;
马晓馨的州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关于郭燕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临州府人〔2024〕21号
关于马国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4〕80号和州委任字〔2024〕88号文件精神,经十六届州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研究决定:
马国俊任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军任州信访局副局长;
汪梅芳任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宗强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 强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年君宝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德明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学军任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龙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彪任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 博任州数据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魁鹏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 琳任州中心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效龙任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副院长。
免去:
陈殿民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董 汛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马海发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效龙的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玉梅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军的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田生龙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肖 博的州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浩灵的州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小军的州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蔡蕾蕾的州保健局局长职务;
惠 霞的州中心血站站长职务;
汪梅芳的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崇复强的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州府人〔2024〕20号
关于李新军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知字〔2024〕51号文件精神,经十六届州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研究决定:
李新军挂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军挂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祁 东挂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邹 波挂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田 硕挂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 健挂任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学亮挂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邵子源挂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慕 华挂任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3年(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州府人〔2024〕18号
关于马孝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4〕58号、州委任字〔2024〕65号、州委任字〔2024〕73号文件精神,经州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和州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州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马孝山任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马彦林任州司法局局长;
杨春香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免去:
张卓的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马正先的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马彦林的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州府人〔2024〕15号
关于陕玺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陕玺、马海峰、李小军、马军元、鲜春东、马吉祥、妥慧萍同志试用期已满,根据州委任字〔2024〕55号文件精神,经十六届州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5月11日研究决定:
陕 玺同志任州水务局副局长;
马海峰同志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小军同志任州地震局副局长;
马军元同志任州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鲜春东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马吉祥同志任甘肃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检验中心)副主任;
妥慧萍同志任州政府驻上海办事(联络)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实行试用期之日算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