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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月27日,2025年州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州防汛减灾工作会议召开,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主持,州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传达学习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全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何东强调,要时刻保持警觉、全方位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重安全”的警觉性、“抓安全”的针对性、“保安全”的系统性,真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围绕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文化旅游、工业商贸、消防、特种设备、危化品、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一体推进查、改、治,做到风险早发现、隐患早消除。要坚持防治并重、全过程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聚焦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扣紧“防”“减”“救”责任链条,加强监测预警,做足万全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完善体制机制、全链条夯实安全治理基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加强“五大体系”建设,抓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治本措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州直相关部门、州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各县市县市长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电梯安全使用的了解,提高公众对电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4月25日,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百益城C区金御府小区组织开展了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暨电梯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
演练活动模拟了“电梯困人”这一特种设备领域较为常见的突发事件,按照事先制定的《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有序推进,在发生“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后,使用单位紧急启动应急程序,迅速开展救援行动。演练开始后,随着演练总指挥的一声令下,救授人员携带救援设备分组火速赶往电梯故障楼层和顶层机房确认电梯位置,解救被困人员。通过安抚乘客、确认轿箱位置、手动盘车、开启层门释放被困人员等环节,顺利将“被困乘客”救出。经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在确认电梯故障全面排除后,恢复正常运行。
演练结束后召开了演练总结会,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要求各参演单位要以此次演练为契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红线意识,抓好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将日常演练和实战演练相结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真正做到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叫得响”、“打得赢”,为全州电梯安全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此次演练,检验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电梯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了电梯维保人员的岗位技能,为促进电梯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演练结束后,开展了电梯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州、市市场监管局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小区居民讲解电梯乘坐安全知识,普及电梯使用及应对突发情况安全常识。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受理咨询100余人。通过电梯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普及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了广大群众电梯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4月23日,鲁甘产业联动促就业交流对接会在临夏市举行。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杨卫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永强出席并致辞。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主持。
会上,山东省、甘肃省部分市州人社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为“鲁甘产业合作促就业联盟”揭牌;鲁甘两省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山东省济南市创业导师与甘肃省临夏州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山东省青岛市与甘肃省定西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飞地共建项目、山东省青岛市与甘肃省陇南市创业资源协同共享项目、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与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创业就业协作对接试点镇(街)项目、青岛市·陇南市创业协同产业基地项目签约。
此次交流对接会旨在搭建鲁甘两省产业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山东省优势产业和企业在甘肃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产业发展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此次活动也是促进两地就业供需对接、资源互补,实现高质量就业与高质量产业协同发展的有力探索,将进一步提升两地产业合作水平,实现良性互动、携手发展。
2025年,临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创新构建“责任链、防控链、治理链、宣教链”四链协同体系,实现全州“零较大影响火灾”的目标,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一、构建“责任链”,四级联动压实防火责任。高位推动,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8311”工作措施,结合州情实际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任务、督查清单,建立了“州级领导包县市、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护林员包山”四级包抓机制,将防火责任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签发第五号总林长令,明确防火期内各级林长巡林频次和重点任务,全州3708名林长深入开展巡林检查活动,推动责任落实到位。网格管理,强化末端落实。依托林长制平台,将全州划分为8个州级、131个县级、1394个乡级、3493个村级管护网格区,配备3598名生态护林员和1169名草管员,建立“护林员巡护APP+卫星监测+林区红外视频监控”三位一体预警监测体系,使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巡护轨迹,2025年护林员巡护APP平均上线率52.77%,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严督实查,倒逼责任落地。州森防办紧盯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段,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采取巡查考核、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查3次,下发专项工作通报2份,反馈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73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2个乡镇、5个村社进行了约谈,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
二、织密“防控链”,全域覆盖筑牢安全防线。关口前移,精准管控火源,在防火期内实行“三禁”(禁火、禁烟、禁烧),在重点林区、景区设置防火卡口300余个,配备智能语音提示系统和防火码,实现进山人员“扫码登记、火种收缴、安全承诺”全覆盖。清明节期间,基层管护站点和生态护林员全面增加巡山巡林频次,累计开展巡护6.5万人次,并增设进山入林临时宣传检查站点86处,劝止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200多人次。科技赋能,提升防控效能,建成使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利用森林草原防火感知系统和卫星遥感监测平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高空监测森林草原火情,卫星遥感热成像信息每3分钟刷新一次。在重点林区架设高清红外视频监控预警系统9套、安装卡口监控系统12套、大屏指挥显示系统2套,对重点林区实施24小时不间断低空监测,加强林火视频盲区、死角的不间断监测。重点攻坚,消除风险隐患,扎实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清坟边、清林缘、清地边、清矿点、清景区),深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自然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针对输变电线路、石油管道等重点部位,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线路老化、通道不畅等问题38条。
三、完善“治理链”,闭环管理强化隐患整改。问题导向,抓实整改落实。建立“省州督查反馈问题、自查自纠问题、群众举报问题”三本台账,实行“交办—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省州督查反馈的174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级4条、州级171条),整改率100%。建立“回头看”机制,结合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活动,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双随机”抽查,防止问题反弹。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突出问题,州森防指办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专题下发提醒函、提示函,督促开展源头治理活动,积极推行“联防联控”制度,对重点林区、历年火情高发区、输配电线路穿越区、祭祀集中区等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点附近的坟头登记造册,与归属人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书。联防联控,凝聚治理合力,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防机制,与甘南、定西、兰州等毗邻市州森防指办建立工作联系协商机制,及时通报和会商重点时段、重点林区的管控措施,科学管控交叉地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强化日常联合整治合力,按计划开展联动督查检查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火情火险情况信息的及时通报。
四、延伸“宣教链”,多维发力增强防火意识。网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构建“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在重点时段,通过融媒体中心官方发布防火令、禁火令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示,充分利用应急、公安、林草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常识,推送文章5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20万人次。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下发通报省内火灾情况通报,督促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选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火灾案例制作警示片,在乡镇、村社进行播放警示。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络媒介宣传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各类火灾案例和违法查处案例,形成强大震慑。精准施策,培育防火文化,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祭祀”等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宗教人士等群体签订防火承诺书。自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州累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500余条,张贴“防火令、禁火令”8500多张,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册7000多本,安装太阳能语音宣传杆10个,制作森林防火警示牌20多面,刷写森林防火标语200余条,编发短信和宣传短视频1万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重点工作,下一步,临夏州将始终保持“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清醒认识,严格落实国家、省上部署要求,扎实推进“8311”工作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护好陇原生态安全屏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临夏力量。
3月12日,州文旅局在州彩陶馆(州博物馆)组织开展2025年州、市文旅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旨在健全文旅行业突发事件应对防范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公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演练分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培训和情景模拟两部分。培训环节,参演人员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聆听州消防救援支队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州应急管理系统关于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参演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情景模拟环节,以州彩陶馆(州博物馆)内发生火灾为背景,模拟游客被困、火灾报警、人员疏散及灭火救援等全过程。演练中,工作人员迅速上报火情并拨打119,值班领导组织疏散游客,州文旅局协调消防及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整个过程紧张有序,各参演单位配合默契。
近年来,临夏市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牵引,以法治建设率先突破为重点,以“主动创稳”促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不断推进法治临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积极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街道)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集体决策前置条件,审核会议议题30余件,审核各类框架协议等30余份。完成9个重点单位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清理工作,开展全市镇(街道)已赋权81项执法事项的综合评估工作,设立“办不成事”“好差评”单位反映窗口,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采取“召开听证会+会后调解”的方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前端;聘请4名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等“六大工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自动分析和智能监管;以“法律八进”活动为主线,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村(社区)、机关、宗教场所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对全市40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调整优化全市59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反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30场次。全市各级调解组织通过诉调对接成功调处案件1831件,通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1204件,成功率达98%;选派律师进驻市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