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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8月8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到东乡县实地督导“8·7”强降雨受灾及险情处置情况,看望慰问转移群众和一线抢险救灾人员。州委常委、东乡县委书记马斌,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一同督导。
何东先后到东塬乡毛沟村、龙泉镇何汪村及G248线汪集段,实地了解受灾情况,现场督导应急抢险、灾情处置、群众转移避险等工作。他强调,近期我州强降雨天气频发,极易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汛期当战时、把汛情当命令,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要抓严抓实应急救援,加强防汛物资储备调度和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动员,抓紧抢通恢复受损道路,疏通排洪沟道,帮助群众清除淤泥,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科学精准监测预警,高效运行“1263”气象监测预警机制,到位落实强制叫醒、叫应直达响应措施,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守好防汛第一道关口。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河道、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老旧小区等区域,突出加强汛期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汛备汛措施,做到风险源头防范管控。要严防地质灾害风险,落实监测预警员和责任人,对已查明的地灾等各类风险隐患点,逐一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并广泛宣传告知群众,发生险情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8月8日下午,何东还到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智算中心),通过综合指挥平台查看应急管理、地灾监测预警、智慧水利等系统运行情况,连线调度各县市防汛备汛工作。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8月7日,我州遭遇今年以来最强降水天气,当晚23时40分许,州委书记李海默到州应急指挥部视频调度全州防汛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迅速做好灾害预警和人员转移工作,始终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州领导杨福波、毛鸿博、黄海龙、亢卫忠、杨志军参加。
在州应急指挥部,李海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了解8县市防范应对处置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的工作情况,并对当前防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海默强调,当前正处在“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我州强降雨多发频发,防汛减灾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打好防汛减灾主动仗,全力保障安全平稳度过汛期。要高效防范应对,密切关注强降雨分布点位和天气变化,扎实做好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的预报预警工作,密集调度指挥,科学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牢牢把握应对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要全面细致排查,人盯人、无遗漏组织转移涉险区域群众,迅速开展清淤疏浚、排水排涝、保畅保通等工作,全覆盖、不间断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沟道、城区低洼易涝点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
李海默强调,要做足应急准备,根据雨情汛情及时调整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设备和救援物资保障,科学统筹应急、消防、公安等救援力量,始终保持战备状态,确保关键时刻迅速响应、迅速处置。要强化值班值守,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健全叫醒叫应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防汛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筑牢平安度汛防线。
8月7日上午,州应急管理局联合州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及地质灾害专家赴东乡县东塬乡滑坡灾害现场,实地查看受灾受损情况,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在滑坡现场,工作组详细查看滑坡体范围、周边环境及受威胁区域情况,结合地质专家分析研判,针对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及要求:第一时间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警示牌,在危险解除前严禁人员靠近;临时封闭隐患区域,在道路出入口引导管制过往人员、车辆,同步落实断电断水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准确核查报送灾情信息,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监测,实时掌握滑坡体动态,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受威胁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逐户发放安全隐患明白卡,明确告知风险,严禁私自返回;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科学预判灾害发展趋势,指导做好灾害防范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积石山县公安部门以深耕善治为抓手,积极探索主动创稳新路径,全力构建更高水平平安社会。
筑牢平安根基,织密风险防控网络。创新构建“全域感知、多元共治”风险防控体系,依托“情指行”一体化机制,整合多个警种资源优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治理模式。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组建由“民警+网格员+治安户长”千人排查队伍,重点排查婚恋纠纷、劳资债务等领域风险,建立派出所、乡镇、村委会三级管控台账。创新推行“三调联动”工作法,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50余起,化解率达98.2%,其中32起重大风险隐患通过“一事一专班”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创新治理模式,构建治安新格局。开展“春风”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防、管、控、宣”同步推进,优化接警止付、预警劝阻、研判打击功能。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6起,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构建“车巡+步巡+视频巡”立体防控体系,街面见警率提升4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成效显著,重点车辆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35%。
优化服务举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警企联络制度,走访企业150家次,破获涉企案件23起,涉企行政审批时限压缩60%。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业务232件。
8月3日晚,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毛鸿博,副州长、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杨志军在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挥全州防汛抗洪工作。
在州应急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毛鸿博、杨志军详细了解全州8月3日至8月4日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联动、防汛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准备情况,与8县市应急指挥部进行现场视频连线调度,全面了解县市应对处置强降雨天气的工作情况和雨情、险情、灾情情况,组织州自然资源局、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务局开展雨情会商研判分析,对各县市应对本轮降雨天气过程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毛鸿博、杨志军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本轮次强降雨局地性、突发性强,短时雨强大、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全面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1263”精细化预警预报机制,紧盯重点区域加大预测预报预警力度,超前部署、提前预置、科学响应、及时处置,把防范应对处置措施落实到各环节、全流程,切实做到防范预警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值班值守到位、抢险救援到位。要主动及时应对险情灾情,加强对山洪沟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带、建设施工项目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巡查排查力度,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防范因灾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8月3日17时至4日7时,临夏州68个乡镇出现短时强降水。临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先后启动州级防汛抗洪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全力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针对此轮强对流天气,广河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防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备齐防汛物资设备、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措并举筑牢防汛“安全堤”。
临夏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联动、紧急响应,组织工作人员对临水、靠山居住区域等开展重点排查,以最快速度开展清障、排水、抢修作业。水务部门及时巡查河道、淤地坝等关键节点,对防洪工程、内涝点及涉水在建项目实施严密安全监控。自然资源部门迅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中大型及高危隐患区域群众第一时间组织避险转移。住建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针对易积水路段、地下车库、低洼片区,紧急调配抽水泵、沙袋等物资,组织力量开展排水作业并布设挡水板,确保雨水快速接入市政管网,严防倒灌风险。
与此同时,为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临夏州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在防汛抢险救灾一线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作用、冲锋在前,积极投身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县(市)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