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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3月17日,州委书记郭鹤立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到广河县、东乡县调研督导主动创稳工作,对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等提出要求。
郭鹤立先后来到广河县城关镇、东乡县果园镇政府,实地察看综治中心场所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系统运行等情况,并通过现场提问、翻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指出问题不足,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郭鹤立强调,要坚决扛牢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政治责任,聚焦基本公共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排查化解矛盾风险,抓紧抓实基层社会治理重点任务,推动主动创稳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按照“六有”标准和“八化”要求,切实解决场地、人员、经费等问题,科学设置基层网格,配齐配强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深入细致化解矛盾纠纷,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要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细化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乡村协同联动机制,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巩固扩大禁毒整治成果。要做到线上线下一起发力,分人群、分场所、分类别开展禁毒精准宣传,全员动员、群防群治,切实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郭鹤立强调,要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围绕提升政法干部、综治干部能力素质,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实战经验丰富、基层情况熟悉、专业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业务能手授课辅导,尽快提升履职尽责的综合能力水平。要组织引导政法干部、综治干部、基层干部、网格员队伍尽快熟悉县情、乡情、村情、户情,走村串户、覆盖网格,掌握底数、摸清情况,为更好开展基层创稳工作奠定基础。要加强教育管理,通过清单式、台账式、链条式方式,明确岗位职责,厘清工作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完善激励奖惩和考核考评机制,构建形成权责清晰、点面结合、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体系。
郭鹤立在全州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狠抓问题整改夯基础 健全制度机制促规范 以攻坚之势全面提升主动创稳工作质效
3月14日,全州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召开,州委书记郭鹤立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省委政法委调研组有关工作要求,狠抓问题整改夯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促规范,以攻坚之势全面提升主动创稳工作质效,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夏。
州领导刘富祯、张志军、杨福波、邵志刚、郭海泉、张承平、宋学功等在主会场参加,马秀兰在东乡县分会场参加。
会上,通报了省委政法委调研组反馈问题,听取了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郭鹤立指出,自全省主动创稳推进大会以来,全州上下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了不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政策文件学习贯彻不到位、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滞后、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网格服务管理机制不完善、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不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调研组反馈和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项目化、清单化、销号式推进落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基础大夯实、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
郭鹤立强调,要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深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省主动创稳推进大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提升谋划推动工作的综合能力水平。要着力构建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六有”“八化”标准加快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机制,重视加强信访、网信工作,用好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完善“党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把主动创稳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细化岗位职责清单,强化督查调度和日常考核,齐心协力开创主动创稳新局面,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各乡镇设分会场。
3月6日,临夏州主动创稳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全面落实省州主动创稳推进会议精神,明确任务,健全机制,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主动创稳指挥部总指挥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临夏州主动创稳指挥部的通知》,宣布了临夏州主动创稳指挥部人员组成名单。
李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把牢主动创稳方向,准确领会省委、州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牢把好主动创稳“航向舵”“方向盘”。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创稳层次质效和能力水平,坚决守住“六个不发生”底线,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构建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推动体系,保证主动创稳行动见行见效。要紧盯重点环节,精细构建源头预防体系,准确把握主动创稳行动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总体思路,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整体质效。要主动上心上肩,聚力推动创稳行动走实,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工作上心、责任上肩,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为主动创稳行动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保驾护航。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
“六稳”“六保”,至关重要,以此为政策着力点,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破解经济难题、保持社会稳定就有了重要抓手和坚实保障。2021年,“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1至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11月初,全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5亿户,今年出台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将超过7000亿元……一项项来之不易的成绩,为“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些成绩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审时度势,立足国情和发展实践,把握经济规律,一系列决策部署精准科学,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
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有利于我们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好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应对当前和未来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也是明年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压舱石和助推剂。
知行相资以为用。做好新形势下“六稳”“六保”工作,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在“知”上要筑牢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就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来说,保住了市场主体,有利于经济正常运行,也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而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住了就业,百姓就有了收入保障,消费才能有预期,才可以带动其他行业增长。在“行”上要注重实践,因势利导。一方面,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通过科学宏观调控,实施减税降费、推动财力下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从而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打下坚实基础。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越是关键之时,越是风高浪险之际,我们越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在新发展阶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生态环境部既坚决守住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一是落实改革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指导地方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降低的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和取消的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的项目,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取消、简化的项目主要涉及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行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名录》实施以来,全国审批环评文件数量较改革前减少四成以上,登记表备案数量减少超过一半,改革效果比较显著。今年上半年保持了这一态势,全国审批环评文件4.78万个,同比稳中有降,涉及总投资同比上升28.9%,有利于带动投资增长。
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生态环境部印发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指导意见,辽宁等一些省份还适当上收了“两高”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生态环境部持续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质量与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和企业加快落实整改。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弄虚作假,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信用管理、行政处罚、刑事司法等手段,守好生态环保第一道“关口”。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组织各地认真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强化环评保障。建设运行好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开展“远程会诊”,持续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审批帮扶工作,运行一年半以来,帮助基层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解决环评审批问题1600多个,通过部长信箱解答环评问题近2500个。部里还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刘志全介绍,下一步将抓改革、抓落实并重。在抓改革方面,支持指导营商环境试点城市相关改革,深化产业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差异化全过程监管体系,选取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管理。在抓落实方面,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新《名录》《通知》等要求,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做好面向基层的指导帮扶,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好把关与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我省出台推动“六水共治”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
力争年底完成三个超额目标
近日,省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动“六水共治”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通知》,制定9条措施加快推动在建治水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谋划储备新项目入库,力争以“四个一批”项目为抓手,实现年度新开工项目数量、吸引社会资本额度、完成投资额度均超原计划的“三个超额”目标。
我省将发挥一大批治水项目牵引作用,在建重大水利项目优化施工安排、夜间施工等措施,要超额完成年度工程量和投资额。未开工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8个打包项目及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各市县紧盯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75个,优化施工安排,前移月度投资计划,争取全年大项目完成投资额45亿元以上。
提速一批在建项目,正在建设的治水项目要优化施工组织,抢抓施工高峰期。开工一批计划项目,为今年计划开工的180个项目做好要素保障,确保开工不停工。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项目,争取能开早开,能开多开,能开尽开,力争滚动一批新项目进入年度开工项目名单。谋划一批储备项目,动态纳入项目库。
我省将加快在建和已完工治水项目资金支付,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大胆谋划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的项目组织实施模式项目(PPP项目),探索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项目组织实施模式,探索通过成立运营管理公司等形式,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采用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融资。力争全省全年使用专项债券,采用PPP、特许经营等融资模式推进的项目达到150个以上。
此外,我省水务部门落实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省治水办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服务力度,与市县建立沟通机制常态化服务治水项目,派人专人领办、主动介入、跟踪帮扶治水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省治水办还对治水项目加强调度督导,建立考评机制督促市县加快推进治水项目建设。(记者 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