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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为民服务便利化水平,今年以来,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优化流程为抓手,以提升效能为目的,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实见效。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事项3.9万件,服务群众4.6万多人次。
近日,记者来到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宽敞、明亮的大厅,一目了然的功能布局,服务咨询台、文印区、自助终端等服务设施完备齐全,让大家有了更加舒适的办事体验。
据悉,为建设“效率最高、质量最优、体验最好”的服务窗口,该县政务服务中心狠抓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选调部门优秀业务骨干进驻中心窗口,坚持“每周一学”培训,全面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窗口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为营造温馨和谐的政务服务环境,政务服务中心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4点,推出“政务之声”固定广播服务,广播内容主要包含政务新闻、通知公告、寻物启事、失物招领等,广播形式多样,贴近窗口工作和生活实际,成为方便服务群众的又一个窗口。
今年以来,临夏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扶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势头强劲。
该县对34个重点工业企业确定县级包抓领导,通过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制定扶持培育奖励办法,累计落实奖补资金71.65万元,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鼓励企业参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对参与企业按照完成销售总额的3%进行奖补,自2020年至今累计落实奖补资金991.88万元。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运用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水、电、路、通信、能源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信用环境和社会环境。在产业政策、市场导向、立项审批、技术改造、信息咨询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培养和引进管理及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鼓励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劳务人员等兴办企业和扩大生产,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缓解就业压力。对接近或已达到限额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及有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宣传助企纾困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去年成功培育7家限上入库企业。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持续优化全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近日,州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州政府采购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州级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及各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负责人参加。
此次培训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主讲,根据近年来中央及省上出台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政策,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针对其中的误区、盲区和风险点进行了预判和提醒,并结合实操案例,对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适用性和针对性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职能职责、强化政策学习,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全州营商环境。
3月19日,全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召开,副州长李明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州工信局负责人通报了1—2月份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各县市分别汇报了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李明海要求,要认清目前我州工业经济面临的形势,正视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着力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确保一季度全州工业经济运行实现“开门红”。要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要深入实施“5540”百亿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加大涉企业事项的协调服务,确保完成年度培育目标。要将招商引资、准备落地的重大工业项目纳入“5540”百亿工业企业培育后备名单,根据项目进展和投产情况,予以重点培育扶持。要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做好干部包抓联企业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沟通渠道,“一企一策”进行调度监测和包联,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把工作做到企业最急迫的地方和部位,真正把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到位,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2023年,临夏州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简政放权,着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公安政务服务新路径,不断营造惠民利企新体验,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优质”窗口,深化改革更有力度。州局党委高度重视州公安局派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队伍建设、人员分工、职责任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建立了全新的标准化窗口服务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多项制度,对窗口服务人员实行量化考核,根据办件态度、办件质量等每月通报排名,倒逼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打造州公安局派驻窗口“窗口环境优、服务形象优、办事流程优、警容风纪优”的“四优”品牌,临夏州公安局派驻窗口多次被群众赠送锦旗和感谢信,并被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评为2023年度明星窗口。
拓展“综合”窗口,公安服务更具深度。全面推行州公安服务窗口“去警种化”,深入推动州公安局派驻窗口“全科警长”制度,从各警种部门抽调派驻到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全部脱离原工作岗位,实行全员统一归口、业务统筹归拢,常态化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操演练,打破以往单一警种“专科问诊”的瓶颈限制,再造全员都能“综合服务”的全新模式,实现所有条线人员业务互通、服务互补,形成公安政务服务“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中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连锁”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提高了就近通办的辐射面。
延深“便捷”窗口,智慧服务更增广度。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体派驻人员始终坚持以服务对象政策“懂不懂”、流程“通不通”、体验“好不好”为标准,专门在窗口服务区设置意见建议箱,现场找问题、听意见,通过换位思考、亲身体验,推动窗口服务更暖心、群众办事更顺心、解决问题更贴心。广泛推广“甘肃公安微警务”小程序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加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关注使用度,不断推动落实群众“掌上办”和“只跑一次”目标。
创新“高效”窗口,群众满意更添温度。认真落实“马上办”、“延期办”、“预约办”等相关惠民利企措施,立足“小”窗口,做好“大”服务。持续做好“马上办”,推进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工作机制,对急需办理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的,及时申请加急办理、优先办理、集中办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持续做好“延期办”,将服务时间延伸到8小时以外,对在临近或已到下班时间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人性化提供“延时服务”,避免服务对象“白跑一趟”,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分钟”。持续做好“预约办”,开通电话预约模式,节假日期间实行紧急事项预约服务,实现“定时服务”到“弹性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夯实“末梢”窗口,服务基础更积厚度。依托临夏公安“秋风”行动强大攻势,以“破壁”攻坚为牵引,打破警种壁垒,整合警务资源,先后推动8县市公安局完成17个基层派出所“一窗通办”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推动1个县级公安局打造区域便民服务中心,全州125个派出所全部实现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等户政业务“跨省通办”,户口登记等27项户政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在此基础上,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公民身后、企业开办等“一件事”联办机制,替群众企业多想一步,只要申请一件事,后续事项全部进行主动办、集约办、延伸办,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到“多次同步跑”的全面提升。
去年以来,东乡县公安局聚焦便民利企目标,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有效破解数据不贯通、群众多跑路、服务效率低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与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
优质环境让群众舒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设立河滩、果园两个派出所为“一窗通办”试点窗口,有效解决群众、企业办事“多头跑”“来回跑”“办理业务时间长”等突出问题。抓好质量让群众暖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因地制宜为老弱病残孕、临考学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急需证件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业务预约、上门送证等服务。创新模式让群众顺心。坚持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取得便利群众办事、释放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大成效。简化流程让群众省心。全力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一窗通办”等举措,依托“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甘肃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全面落实户口迁移5项、开具户籍证明等“跨省通办”事项,线上线下集成融合,让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省时省力。服务为先让群众放心。持续深化练兵举措、强化窗口服务监管、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在做实、提速、靠前服务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各项便民利企服务工作,努力把窗口建设成办事规范、服务高效、群众放心的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