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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6月3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到康乐县调研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
期间,李鹏先后到虎关乡关北村、附城镇滨河社区、“法润蓝川”直播间、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班、县政务大厅、县综治中心、“民情110”办公室、交管便民驿站和禁毒教育基地,详细了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及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李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规范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专职网格员”工作要求,建强用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省、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行动要求。要强化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三调”对接机制,加大“五步工作法”推广应用力度,紧盯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物业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夯实主动创稳底板。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禁毒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能力,增强拒毒禁毒意识,保护青少年远离毒品危害。
6月7日,我州举办2024年“扫黄打非”暨版权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委宣传部分管“扫黄打非”和版权工作的副部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8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省委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处和版权管理处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扫黄打非”及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着力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系统全面地作了专题授课辅导。
通过专题培训和系统学习“扫黄打非”及版权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对“扫黄打非”和版权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有效提升了全州“扫黄打非”和版权保护工作从业人员的政治把关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5月9日,全州公安机关“春雷”行动总结大会暨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全州公安机关“春雷”行动工作成效,对州公安局机关及各县市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永靖县、东乡县公安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今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全面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的关键之年,全州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探索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面深化全州公安专业能力建设,以新编成、新机制、新手段促进新质公安战斗力生成与提升,以实际行动为全省公安改革大局贡献临夏经验。要坚持守正创新、强基固本,继续保持日拱一卒的恒心韧劲,聚焦战斗力标准、立足实战化要求、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势开展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核心内容的“专业警种大会战”,全方位提升各警种专业能力水平,以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凝聚起临夏公安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4月24日,州公安局召开全州公安机关“五一”安保工作视频调度会,传达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总结近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问题形势,对统筹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州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性、把握规律性、强化创造性,扎实细致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州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在维护稳定上先知先觉,确保敏锐感知、高效防控,全方位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努力防范次生风险和舆情炒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要在风险隐患上筛干捞尽,确保盯死看牢、严管严控,加大农村地区家庭邻里、婚恋、债务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要在公共安全上加力加压,确保科学部勤、万无一失,做好州内各类大型活动、各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公共安全事故。要在打击防范上系统发力,确保打防并重,形成震慑。快侦快办、依法严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及特殊群体案事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4月22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到广河县、和政县公安局基层所队督导检查主动创稳、维护稳定和基层基础工作。
期间,先后深入广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拘留所,和政县公安局相关基层所队及重点内保单位,实地查看派出所改建搬迁、国保基础防范等工作。
亢卫忠要求,要紧紧围绕全省“主动创稳攻坚年”和“专业能力提升年”部署要求,以“春雷”行动为牵引,加力补齐工作短板,全面塑造稳定态势。要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底线,把防范风险的关口前移,守牢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要强化基础管控,夯实工作根基,切实落实安全预警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及重点管控、隐患管控各项措施,打牢主动创稳工作根基。要紧盯短板弱项,决战春雷行动,力争短时间内斩获一批战果、攻克一批难点、破解一批难题,推动整体工作进阶跨越。要瞄准时间节点,强化安保维稳,“五一”假期将至,人流、车流等快速增长,要落实落细各项安保维稳措施,做到思想上“零松懈”、部署上“零缝隙”、工作上“零失误”。要加强队伍建设,铸造公安铁军,强化民辅警日常教育和8小时之外监督,细化完善爱警暖警措施,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春季版)措施,临夏公安交警部门突出重点环节领域,加大巡防管控力度,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强化谋划部署抓落实。结合春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定针对性的交通违法整治和事故预防措施,坚持警力下沉,全面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源头监管促规范。全力清除驾驶人、货车、突出路段和运输企业隐患问题,联合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强化查纠处违严管控。严查严管各类易肇事肇祸高频违法行为,今年第一季度,全州共查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9826起,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强化以宣促防暖民心。通过手机短信、“交管12123”APP、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安全提示信息;组织民辅警深入运输企业、学校、集市、驾校、社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