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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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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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整治客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

为推进“严管十条”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治理工作,有效杜绝各类客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情况的发生,近日,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春雷行动”,组织民辅警开展客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辅警走进辖区部分汽车修理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车辆非法改装、加装车厢等现象,告知车主非法改装、拼装行为的危害性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客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生产、销售等违规行为;还对广大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规范车辆查验工作流程,严防“带病”车辆上路,切实为路面安全行驶提供保障。

临夏州公安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扫黑除恶斗争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有效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护航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干预农村基层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4.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或堵门、堵路、堵车等手段,敲诈勒索企业、厂矿,非法索要占地费、占道费、卫生费等,或强揽工程、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地头蛇”等黑恶势力;以及利用行业协会操纵市场和价格、垄断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

5.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矿产资源领域无证盗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扰乱矿产市场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网络诈骗、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以及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隐私、损坏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等涉黑涉恶线索;利用信息网络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负面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

7.实施校园暴力欺凌,在校内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线索;组织、操纵、胁迫、唆使、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以及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8.实施“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催收贷款、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规从事金融放贷、典当业务、催收贷款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9.与境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勾连,实施诈骗、赌博、绑架、洗钱、组织偷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一)举报奖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凡检举揭发的黑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侦办、法院作出犯罪终审判决后,按照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保护措施

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电话和来信方式

举报电话:0930-5920805

电子邮箱:lxgashjb@163.com

举报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111号临夏州公安局409办公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有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同时正告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临夏州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州“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召开

3月21日,2024年全州“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万学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州“扫黄打非”战线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坚持不懈守正创新,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印刷发行市场监管,重拳出击查办案件,推动全州“扫黄打非”工作走深做实、求实求新,有力有效维护了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会议强调,要围绕“护安全、防风险、正风气、促发展”的目标,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坚持一以贯之、稳中求进,聚焦重点任务、维护正道正义,聚焦群众关切、扫除文化垃圾,聚焦互联网络、营造清朗空间,聚焦基层基础、推进群防群治;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日常监管,突出案件查办,注重工作评价,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通报了2023年全州“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州公安局、州文旅局、永靖县、东乡县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州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州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事故约谈会召开

3月1日,全州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事故约谈会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分析总结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副州长、州道安委主任亢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今年1至2月份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全州交通安全领域“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行解读,东乡县、康乐县作表态发言。

亢卫忠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站位、转思想,做到责任前移、防微杜渐,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突出风险,着眼关键环节,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见效。要抓细小、抓隐患,做到找准病灶,堵塞漏洞,主动认领问题和任务,认真反思每起事故背后成因、问题,切中要害、直达病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防范胜于救援”的理念,紧盯重点要素,瞄准重要环节,突出问题靶向。要重宣传、重实效,在结合实际上下功夫,在工作合力上下功夫,做到件件落地、事事回声。要严督导、严问责,做到刚性倒查、不讲情面,通过刚性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步向好。

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视频调度强化部署会召开

近日,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视频调度强化部署会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就全面加强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是全州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和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全警要闻令即动、快速响应,以强烈的号令意识和铁的纪律作风投入此次专项行动。各县市公安局要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工作着眼点和立足点前移到源头管理和风险防范上,立即在全州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大战役”,坚决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好交通风险的不确定性。各警种、各县市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不折不扣把省州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分片包抓、狠抓落实,确保责任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交警部门要主动担责、全力以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专项整治期间,全州公安机关要全面启动战时问责机制,纪检督察部门要全程跟进开展暗访检查和现场督察,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责问责。

春节小长假期间临夏州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甲辰龙年春节小长假期间,临夏公安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秉持“舍一家团圆、护万家灯火”的使命情怀,牢固树立“群众过节、警察站岗”理念,以思想最清醒、组织最严密、联动最全面、行动最坚决的姿态,扎实开展治安防控、安全监管、道路保畅、灾后重建保障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州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重大网络舆情”的工作目标,为全州各族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坚持“三个到位”置顶统筹全力推进

州县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坚持把春节安保作为头等大事,谋早谋细、科学施策、狠抓落实。一是重视到位。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节前节中多次调研督导、看望慰问一线民辅警,激励全警斗志。节日期间,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亢卫忠全程坐镇值守,全力投入节假日安保。各县市局科学启动等级勤务,实行局领导双值班制度,全州二分之一以上警力24小时在岗值守、尽职履责。二是部署到位。州局党委先后17次通过专题会议、视频调度、通知检查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省州各级部署要求,明形势、提要求、传压力。各县市局周密制定巡逻防控、春运安保、灾区维稳等各类重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落实。三是督导到位。州县市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督察等部门以“实地督察+视频巡察”模式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勤务落实、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等重点事项督察50余次,现场整改问题29个,各项工作高效开展、有序推进,全州公安民辅警未发生“车酒枪赌毒网密”等问题。

聚焦“三大重点”尽心守护灾区安全

扎实开展“守护平安积石山”专项行动,白天见警察、晚上亮警灯,全力保障灾区群众温暖过节。一是聚焦治安维护。全州1300余名公安民辅警昼夜坚守,强化重点乡镇、安置点、广场、商圈等重点部位巡逻防控,灾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0.8%、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3%,实现了灾区“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二是聚焦优质服务。持续擦亮“抗震前线110”品牌,800余名警力日夜守护在233个集中安置点近6万余名群众身边,认真开展“四进”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消隐除患,累计巡逻走访1982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85处、化解矛盾纠纷19起,开展防诈防毒防邪、禁燃禁放等宣传活动70余次,帮助服务群众801次,安置点未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三是聚焦重点管控。全面强化情报搜集研判和应急力量储备,提前对灾区烧香祈福、燃放焰火、社火表演等大型群体活动进行摸排掌控、制定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警情就是舆情、舆情高于警情”理念,密切关注、及时处置,全州网络环境持续安靖。

发起“三大攻势”防治结合主动创稳

积极主动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发起巡防攻势,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聚焦党政机关、繁华商区、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治安复杂区域,严格落实“1、3、5”快反机制,全力开展“亥时守护”“午夜守护”行动,累计出动警力3.5万人次,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治安、事故、求助等各类警情1865起,街面违法犯罪同比下降7%。发起打击攻势,深入开展“春雷”“清风”等各类专项行动,坚持“大案快破、小案多破”理念,继续保持对“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查处治安案件33起。发起监管攻势,聚焦“不拖底的事、有危险的物、易出事的地”,节前开展4轮次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治,突击检查9家涉危涉爆企业、单位和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问题隐患全部清零;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四道关口”,严控全州大型活动举办量,节日期间各大景区和大型活动现场未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把牢“三道关口”全力维护道路安全

科学研判人车流量骤增实际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严管十条(春季版)各项措施,全力为群众出行保驾护航。把牢隐患治理关,紧盯“人、车、路、企”关键环节,对辖区30家客运企业、3家危化运输企业、2家驾校、1家加气站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春运返程高峰期间,迅速开展“三支援”行动,全州紧急抽调200余名警力对全州内流量集中、事故多发的28条重点隐患路段加大了巡逻管控力度,完善标志标线107处,设置信号灯32处,设置安全提示牌92块。把牢秩序管控关,累计出动警力5405人次、警车102辆次,全面启动11处交警执法站,设置临时执勤执法点44处,始终保持对酒驾罪驾、超员超速、农用车载人等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维护社会面道路交通秩序。节日期间,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179起,查处酒驾醉驾18起、超员13起、超速4起,尽最大努力压降亡人交通事故风险。把牢宣传服务关,积极对接气象和交通部门,充分利用“两微一抖一端”、横幅、展板、宣传提示牌等方式,发布各类媒体信息273条,发送提示短信1656条,发放宣传资料2859余份,开展运输企业约谈会8场次,深入企业、农村等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8场次。节日期间,全州国省城市农村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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