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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3月10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到广河县公安局基层所队督导检查主动创稳、现代警务建设及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
期间,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新建的网安合成作战中心,听取了队伍结构、中心机制运行和现代警务建设情况汇报,与基层民辅警面对面交流,探讨推进新时代网安工作发展路径。随后,到部分基层派出所新址,实地察看业务用房搬迁进度,听取功能区规划情况汇报,提出了具体要求。
亢卫忠说,要紧跟时代发展变化,强化情报预警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重点领域危险性、苗头性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聚焦“两新”建设目标,全力推进视频前端、智慧交管、执法办案中心、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及警务通讯设备更新升级,切实提升广河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要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电信诈骗、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充分发挥社区警务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发动基层组织和群防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3月4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到东乡县公安局部分基层派出所,暗访检查派出所建设及主防工作,对进一步落实好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交通安全整治等安保措施作出要求。
亢卫忠说,全州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敏锐感知风险隐患,真正把维稳安保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和资源手段,健全涉稳风险评估、排查、化解机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坚决做实基础防控,严格落实“警调对接”“一警情三推送”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提升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提档晋位。要强基固本、智慧赋能,坚决提升治理效能,不断完善派出所“两队一室”“交所合一”“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派出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社区)班子,加快推进派出所标准化建设。要健全主防体系,深化新装备、新技术建设,加大学校、医院、加油(气)站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视频监管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化防控能力水平,坚决确保辖区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月26日,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安排2025年重点工作。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法院院长宋学功、州检察院检察长杨鹏出席。
会上,通报了2024年度全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清单》《2025年临夏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李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直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对症开方、精准抓药。要突出效果导向,清仓见底整改问题,充分认识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细致整改方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效调度,标本兼治整改。要突出目标导向,常态长效开展斗争,在健全机制上出实招、在线索核查上求突破、在依法打击上见真章、在行业整治上下功夫、在责任落实上再加压,持之以恒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突出治理有效,深入扎实推进行动,紧盯线索强摸排、聚焦效能强打击、净化环境强治理、营造氛围强宣传,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月21日,2025年全州“扫黄打非”工作会议暨州“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机制(扩大)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州“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张自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州“扫黄打非”战线坚持不懈守正创新,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印刷发行市场监管,加强案件查办,全州“扫黄打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有效维护了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紧盯印刷出版发行市场和互联网战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制贩活动,坚决有力维护文化安全;严厉整治校园周边印刷发行市场,深入开展“护苗”宣传活动,护助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案件查办,夯实基层基础,合力推动全州“扫黄打非”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还通报了临夏州2024年“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州公安局、州文旅局、临夏市、广河县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州“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州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广河县,一群身着醒目制服、英姿飒爽的交警不畏风雨、不惧寒暑,日夜守护着城市交通秩序与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理念,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策划并实施了一系列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助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极大提升了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赢得广大群众的称赞。2月17日,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该县城区主干道时,交警大队的民警们早已在岗位上严阵以待。随着车流逐渐增多,他们在重点路口设卡,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在马良大桥路口,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马小虎拦下一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他耐心地教育该驾驶员,告诫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听后深感愧疚,表示今后一定会改正。
除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外,交警大队还十分注重交通安全宣传。他们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学校、企业和社区开展交通安全讲座,面对面向群众传授交通安全知识。
交警大队宣传中队长王伟说:“我们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深。”自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该县头盔佩戴率从最初的10%提升到75%以上。为解决县城车辆乱停乱放及停车难问题,交警大队在县城增设多个停车场,并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以前,这条路早晚高峰特别堵,现在通行顺畅多了。交通秩序的改善不仅提高了通行效率,也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出租车司机马哈三对此赞不绝口。在交通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还注重优化交通管理措施。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优化交通组织,有效缓解城区部分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还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商超等人流密集区域,安排警力定点值守,确保交通秩序井然。去年,全县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7.33%,未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小虎告诉记者:“交警大队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交通整治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为做好岁末年初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近日,临夏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午夜守护”行动,高质效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公共安全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交通安全宣传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全市人民喜迎新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行动中,该市公安局集中警力下沉配合各派出所加大夜间街面的巡逻力度和密度,着重强化0时至4时的动态巡逻防控,做到巡逻防范全覆盖、不间断、无死角;夜间执勤民警采取定点值守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将警力延伸至街头巷尾,发挥基层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持续推进“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全力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以广场、夜市和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对娱乐场所、旅店及民宿等场所治安隐患逐一排查,做到清查无死角、隐患无处藏。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关键时段、路段精准布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违必究”要求,使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加大社会面违法犯罪打击和治安管控力度,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主动创稳,并加强宣传防范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