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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临夏县有效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内外环境,及时发现消除校园安全风险,多举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防线。
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各基层派出所民辅警走进校园,持续开展“三课联动”“一三五分钟”法治教育等主题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反校园欺凌、禁毒、反电诈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心理辅导、安全知识教育等普法宣传活动。紧盯交通、食品、消防及公共场所安全,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结合“护校安园”行动,加大对学校周边网吧、宾馆、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从源头预防危害学校及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现象发生。持续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排查梳理,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快速处置。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开展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做好关心关爱、引导帮扶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法治氛围和成长环境。
7月19日,州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2024年上半年公安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推进情况,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就全面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细化部署。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通报分析各警种部门牵头负责的考评任务,逐类逐项点评今年以来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利弊得失,对个别推进缓慢、效果欠佳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要求,并作出专门部署。
亢卫忠说,各警种部门要紧紧抓住“夏季行动”这一有利时机,做到心中有压力、胸中有责任、肩上有担子,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迎头赶上。要认清差距、知耻后勇,看清制约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扑下身子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症下药、靶向用力,坚决把缺失的短板补上来。要强化措施、精准发力,牢固树立“失分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条线上各项业务工作看通吃透,始终保持攻坚节奏,结合各县市局工作特点和优势亮点,逐一量身定制攻坚方案,真正斩获一批有分量、叫得响的重大战果。要强化指导、跟踪问效,对上要加强汇报沟通,对下要层层传导压力,对标一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准的考核指标,对工作滞后的跟进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在今年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近期,康乐县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追逐竞驶、轰鸣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集中部署警力,强化路面执法。以交通违法高发点位、路口和路段等为重点,通过“设卡检查+动态巡查”织密路面安全防控网,及时发现、制止、处罚“炸街”行为,查扣违法车辆。
保持高压态势,消除安全隐患。派出所值班民警深入辖区汽车、摩托车维修改装门店,督促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不提供未经审批对机动车进行加装、拼装及改装等服务,加大对重点区域摩托车的静态核查力度,对发现有改装嫌疑的车辆一律采取清拖措施。
警民联防联动,推动源头治理。强化对“飙车炸街”行为相关线索的摸排力度,全面搜集辖区机动车噪声扰民、车辆违规改装等信息,及时掌握落脚点和停放地,依法查处并一律责令恢复改装前原状。
今年以来,东乡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底线思维,深入推进主动创稳主动创安行动,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筑牢校园“防火墙”。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校园开展安全检查,逐一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监控系统及校园安保人员配备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措施。
巡逻防控部署到位,严把校园“门口关”。针对大部分中小学建在公路沿线,上下学期间人员多、车流量大的实际,辖区各派出所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机制,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守护,做到校园门口、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察”。
安全知识宣讲到位,上好校园“法制课”。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组织民辅警到辖区校园通过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校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安全和禁毒等多种方式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安防措施落实到位,织密校园“防护网”。全县480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专职保安员,形成以“公安+学校+家长+社会”为基础的“四位一体”护学工作新机制;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防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让校园成为师生安心、家长放心的“安全区”。
7月8日,全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召开,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关于主动创安主动创稳部署要求,盘点总结上半年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推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提质增效进行安排部署。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全科,州政协副主席韩玉林,州检察院检察长杨鹏,临夏军分区副司令员王贵功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全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督导情况和创安创稳工作专题会议决定的督导重点、制发政法风险提示函情况,州文旅局、州总工会、临夏县委政法委作了交流发言。
李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委确定的“一提升、两确保、三加强”创稳工作总体思路和我州细化分解的工作目标和底线任务,认真对标对表,进一步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以严守底线促进质效提升。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摆位,扛牢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政治责任,找准进取着力点,从严从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落细落小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抓主抓重持续加强平安供给,严防死守深化命案防范治理,久久为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万无一失织密维稳安保防线,不负使命狠抓任务执行落实,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月3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到康乐县调研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
期间,李鹏先后到虎关乡关北村、附城镇滨河社区、“法润蓝川”直播间、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班、县政务大厅、县综治中心、“民情110”办公室、交管便民驿站和禁毒教育基地,详细了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及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李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规范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专职网格员”工作要求,建强用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省、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行动要求。要强化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三调”对接机制,加大“五步工作法”推广应用力度,紧盯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物业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夯实主动创稳底板。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禁毒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能力,增强拒毒禁毒意识,保护青少年远离毒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