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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公安部网安局近日发布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起典型案例,其中我州公安机关侦破的崔某伟、马某洒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案情回顾:近日,临夏公安网安部门从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入手,成功扩线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查,以崔某伟(男,38岁)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社交软件和短视频平台发布兼职广告,以“闲置账号高价变现”的名义,大量收购微信、QQ及抖音等各类实名网络账号,并吸引群众提供本人及身边亲友的手机号等信息,注册各类网络账号,层层转卖至境外诈骗团伙,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出售网络账号的“号主”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财产安全。经查明,崔某伟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涉案金额130余万元。目前,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连日来,临夏县多部门协同发力,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管控经营、储存全链条安全风险,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县紧扣安全整治工作要求,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日间常态化巡查、夜间错峰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排查,围绕批发企业仓储条件、消防防雷设施、产品流向台账,对零售门店超量囤货、杂物混存、证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等隐患进行核查整治,深挖无证经营、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覆盖检查经营点位55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81条,依法注销不合格经营证照4家,责令2家违规门店停业整改,现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余箱,所有隐患全部建档闭环整改。该县立足长效管控细化监管举措,紧盯淡季停业门店货品封存、库房锁闭、日常值守落实情况,持续固化跨部门联合巡查制度,严防非法违规行为反弹,稳固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近日,州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临夏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市场、商圈及人车密集区域,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此次行动聚焦电动车交通违法高发、多发痛点难点,精准划定重点整治区域,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逻”的勤务模式,靶向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严查非标电动车上路、车辆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载物等违规行为。执法过程中,民警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的工作原则,从严管控路面通行秩序,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常态化开展现场交通安全宣传,民辅警面对面为电动车驾驶人及过往群众讲解无牌无证、不规范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载物等行为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深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警网深度融合 筑牢平安根基
——临夏公安深耕“主防警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平安,是民生福祉的基石;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末梢。今年以来,我州公安机关紧扣时代命题,深入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细作主防警务、预防警务,以“警网融合”的生动实践,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织网:“物理叠加”延伸平安触角
“以前是孤军奋战,现在网格员就是我们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永靖县公安局太极派出所新西社区民警祁发霞说。她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整理网格员工作群中每位警格员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
全州公安机关立足实际,围绕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科学划分543个警务区,建成459个社区警务室,推动警力下沉至社区网格,实现“一村一辅警”全覆盖。2.3万余名网格力量与社区民警、警格员深度融合,社区民警、警格员将懂法律、熟政策、善调解的专业优势,与辖区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本土优势相结合,共同构建起一张融合联动网。今年,通过“警格+网格”融合治理模式,全州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发现率同比提升12.6%,平安触角不断延伸,协同效能日益凸显。
解忧:“五步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
基层社会治理,最考验功夫的就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月7日,积石山县癿藏镇旧城村群众王某与马某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冲突,民警多次调解无果后,立即启动“警格+网格”联动机制,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和群众成立调解小组,采取“情感疏导+法律宣讲+权属证明”的工作方法,成功化解矛盾。
工作中,全州公安机关坚持“预防—排查—化解—回访—研判问效”五步工作法,以基层派出所为“主防”单元,利用“炕头警务”“板凳警务”“田间警务”,结合“千警进万家”“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充分发挥一线网格力量“移动探头”和“前线堡垒”作用,深入摸排家庭婚恋、邻里纠纷、劳资纠纷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线索。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落实“警调对接”,实现接警即调、案结事了;对于成因复杂、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会同综治、司法、村委会等多方力量进行联动调处、多元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置。紧盯全链条闭环,对已化解矛盾进行回访问效、研判预警,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今年,全州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093起,化解率达83.7%。
守护:“亥时守护”点亮百姓平安灯
“在马路上,看到警察和警车心里就特别踏实。警察在眼前,平安就在身边。”临夏市夜市摊主马师傅一句话道出市民最真实的安全感。
“警格+网格”的深度融合,带来的不仅是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更是整体社会治安环境的持续向好。
全州公安机关立足“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目标定位,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现代警务机制,全域开展“亥时守护”行动。按照“网格布警、叠加防控、整体联动”原则,以8个县市城区为“圈”、133个派出所为“格”、327条巡控路为“线”、179个执勤岗为“点”,动中备勤、快反处置,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今年,全州夜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3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攀升。
从“警格”到“网格”,从被动接警到主动预防,全州公安机关以“警网融合”为支点,撬动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提升,通过力量融合、机制耦合、数据聚合,实现了平安触角延伸到户、矛盾纠纷化解在早、风险隐患防范在前的目标,一幅“警在格中走、事在网中解、平安在身边”的和谐画卷在河州大地徐徐展开。
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州、市司法局联合在临夏市中天健广场,开展以“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怎么举报?”等问题引发群众关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普法、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细致讲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应法律后果,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活动,将“国家安全种子”深植群众心田,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连日来,永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辖区旅游景区密集、农村道路坡陡弯急和春季务农出行增多等特点,全面启动“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的“三支援”工作机制,全力筑牢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为有效破解警力分散与路面管控难度之间的矛盾,该大队打破警种壁垒,抽调局机关警力下沉一线,深化“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推行“定点+流动”和“高峰+平峰”相结合的立体化勤务模式,重点加强国省干道、城区主次干道及学校、医院周边路段的警力部署。在节假日及务农高峰期,于柏林子收费站和三塬路口等关键路段增设执勤点,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应急处置率。
行动期间,大队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电动车辆,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联合“两站两员”及“一村一辅警”力量,集中整治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问题,强化劝导教育。在城区,重点针对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交通乱象开展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劝导、现场学习、参与体验”等方式,引导违法者“变身”临时劝导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通过“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无人机“空中宣传”及“亮屏行动”等多种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执法与服务全过程,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