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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三季度全州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州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13个,其中,微信订阅号200个,抖音短视频43个,今日头条39个,新浪微博23个,快手短视频4个,澎湃号1个,百家号1个,移动客户端1个,美篇1个。三季度,313个政务新媒体中,305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占监测总数的97.4%;8个政务新媒体连续未更新时间超过两周,占监测总数的2.6%。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监测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账号还存在更新不及时(超过两周未按时更新账号有8个)、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政策宣传不够积极、解读回应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各县市各部门要紧盯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持续加强内容发布审核。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力度,全面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禁未经审核擅自发布。要加强日常读网巡检,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紧紧靠实管理人员责任,人员调整后,要及时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确保无缝衔接。
二要充分发挥宣传解读作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重点推送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创新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三要加大账号清理整合力度。要全面落实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要求,持续对主体交叉、功能重叠、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且无力保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扩大受众面,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此件有删减)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二季度全州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州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26个,其中,其中微信订阅号202个,抖音短视频43个,今日头条42个,新浪微博24个,微信服务号6个,快手短视频4个,百家号2个,澎湃号1个,移动客户端1个,美篇1个。二季度,326个政务新媒体中321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占监测总数的98.5%;34个政务新媒体连续未更新时间超过两周,占监测总数的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容更新仍不及时。州政府办公室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测,每周下发内容更新“监测预警”通知,虽然不更新账号数量较一季度有所减少,但仍有个别县市和部门不更新账号的现象存在。二季度超过两周未按时更新账号有5个。
二是内容发布审核仍不严格。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内容审核不够重视,发布内容错敏字词现象屡禁不止,规范性表述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第二季度出现错别字信息12处。
三是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经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在传递党和政府声音、解读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发布内容多以工作动态为主,原创内容偏少,对国家和省州重要政策宣传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保密审查、健康运行、安全管理等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清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任务,防范风险,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要持续加强内容审核。要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先审后发,重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康运行。
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重要渠道作用,强化解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社会知晓度,确保政务新媒体管得好、用得好。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一季度全州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州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30个,其中,微信订阅号206个,抖音短视频43个,今日头条42个,新浪微博24个,微信服务号6个,快手短视频4个,百家号2个,澎湃号1个,移动客户端1个,美篇1个。一季度,330个政务新媒体中296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占监测总数的89.7%;34个政务新媒体连续未更新时间超过两周,占监测总数的10.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前期摸底整改,虽然“僵尸号”“睡眠号”已基本杜绝,但州政府办公室在常态化监测中,对个别县市和部门每周未更新情况需反复提醒,政务新媒体“设而不用”的问题较为突出,超过两周未更新账号有34个。
二是不规范表述及错别字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对发布内容审核不够重视,日常管理流于形式,未建立起有效的审核把关制度,发布内容不规范表述和错别字现象重复出现,共出现错别字信息47处。
三是备案管理还不规范。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账号开设、注销没有及时备案,致使个别账号游离于监管之外。个别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随意性较大,变更账号名称后既不备案,也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修改,致使在具体监管监测中出现误差。
四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经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在传递党和政府声音、解读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发布内容多以工作动态为主,原创内容偏少,对国家和省州重要政策宣传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保密审查、健康运行、安全管理等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清零,对超过十四天不更新、重复出现错敏词、信息审核不严的账号要重点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任务,防范风险,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要持续加强内容审核。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先审后发,重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坚决杜绝因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三要持续规范备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账号开设、变更和注销管理,履行备案管理程序。各县市各部门要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认证主体和账号名称排查,未经认证和以个人名义注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抓紧注销,账号名称和单位职能不符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因备案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造成体外循环和监管盲区。
四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重点推送政策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加大原创内容发布,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2024年起,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甘肃省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市州新媒体工作进行每季度评分考核、全年度评价考核,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考核指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科学准确评价和引导政务新媒体工作,推动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对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省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4951个。一季度,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共发布信息93.9万条,较上季度增加8.3万条,较去年同期增加14.3万条,全省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合格率为99.9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通过前期整改,虽然“僵尸号”“睡眠号”已基本杜绝,但发现仍有个别账号超过一个月未更新,没有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内容审核还不严格。个别账号发布内容存在错别字,反映出一些单位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尚有欠缺。
三是备案管理还不规范。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注销没有及时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持续加强内容审核。加强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坚决避免未经审核擅自发布。
二要严格规范账号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账号开设、变更和注销管理,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三要整改清零问题账号。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举一反三,堵住漏洞,避免重复发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30日
(此件有删减)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州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做好全州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近期,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0日,全州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32个,其中,微信订阅号206个,抖音短视频43个,今日头条42个,新浪微博24个,微信服务号6个,快手短视频4个,美篇3个,百家号2个,澎湃号1个,移动客户端1个。四季度,332个政务新媒体中291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占监测总数的87.6%;41个政务新媒体连续未更新时间超过两周,占监测总数的12.4%;发现错别字43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运行不规范、更新不及时。州政府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监测,每周下发内容更新“监测预警”通知,但在通知下发后,对个别县市和部门反复提醒后,不更新账号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内容发布审核不严、重复出现错别字。部分单位对发布内容审核不够重视,日常管理流于形式,未建立起有效的审核把关制度,发布内容错别字现象重复出现。第四季度出现错别字信息43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保密审查、健康运行、安全管理等职责。要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全州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主渠道作用,强化解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积极制作图表、音视频、动漫等适宜在政务新媒体传播的宣传解读产品,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持续规范备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备案管理,履行备案管理程序,避免因备案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造成体外循环和监管盲区。
四要全面提升工作质效。2024年起,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甘肃省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市州新媒体工作进行每季度评分考核、全年度评价考核,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考核指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此件删减后公开,附件不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02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持续抓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监管工作,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解读宣传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全省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和作用发挥稳步提升。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合格率99.88%,全年平均检查合格率98.88%、较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加强解读,宣传主渠道作用更加彰显。四季度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85.6万条、比去年同期增加12.4万条,全年共发布信息总数341万条、比去年增加68万条,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有效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二是提质缩量,规范运维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技术监测和人工检查方法,加强日常监管,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大幅下降、降幅达200%,“僵尸号”“睡眠号”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各地各部门普遍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保障,发布频次和原创宣传制品数量双提升,回复不及时、内容不更新等问题基本杜绝。
三是加强调研,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6个市的13个县区走访调研,发放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调查问卷25327份、建设情况调查问卷1715份,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并加强成果运用,制定了新媒体工作相关评价指标,为政务新媒体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检查发现,个别账号仍存在运行不规范、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审核不严、出现错别字等问题。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在紧盯问题、抓好整改的同时,要继续保持抓工作、强规范、促提升的良好态势,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保密审查、健康运行、安全管理等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主渠道作用,强化解读宣传。要积极制作图解、音视频、动漫等适宜在政务新媒体传播的宣传解读产品,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三要全面提升工作质效。2024年起,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每季度评分考核、全年度评价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考核指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