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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临夏县抢抓发展政策机遇,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增强了县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该县将营商环境工作细化分解为政务环境提升、市场环境提升、法治环境提升、创新环境提升、要素环境提升、人文环境提升6大行动,每项具体任务都由分管县级领导主抓、行业部门负责,分层次、分级别对营商环境工作分月份、按季度进行研判调度。每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保障县域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为了实现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办事服务目标,深化“跨省通办”“跨区通办”“全程网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免证办”等配套办法改革,加大国垂、省垂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4431项事项实现了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事项上机率、依申请和公共服务网办率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达到99.59%,“好差评”多渠道收集评价数12.34万条、好评率达到100%。努力推进“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落实信用惠民便企措施、积极开展诚信宣传等重点工作,提高归集质量和数量。全面开展“信易贷”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贷款245户、8.43亿元,强化了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持续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近日,记者从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获悉,2024年三季度,全州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100.35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标志着我州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从资金供给看,农合机构是支持民营企业的主力。近五年,全州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累计新增17.28亿元,其中,农合机构新增18.06亿元,占全州新增的104.51%。2024年三季度,农合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为44.32亿元,占全州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的44.17%。从融资获得看,小微型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显著提升。在一系列支持政策影响下,小微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不断改善,近五年新增占全州民营企业贷款新增的90.38%。今年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凸显,1-9月全州新增民营企业贷款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进一步提升至165.28%。从融资成本看,民营企业贷款利率逐步下行。自2018年LPR改革以来,全州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利率定价、加大让利力度,全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逐步下行。2024年三季度,小微企业平均加权利率同比下降44个BP,全州民营企业经营质态不断改善。
今年,临夏县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扎实做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用信用赋能实体经济,增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夯实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基础,提升信息归集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截至目前,“双公示”信息报送2465条,报送合同履约、信用承诺、生活信息等6大类特定信息10.7万余条,行政管理“五归集”信息报送2145条,有效提升信用体系监管效能。落实信用惠民便企措施,积极推进“信易贷”发放工作,先后6次组织县级金融机构召开“信易贷”发放工作推进会,企业、授信人“面对面”进行金融业务交办和洽谈协商,协调金融机构按照时间节点、简化服务流程,及时办理发放“信易贷”,截至目前,该县共发放“信易贷”156笔、4.38亿元,助推中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该县信用建设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利用政府部门、文化广场、商场超市和出租车LED电子屏滚动播出诚信文化宣传信息;在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引导形成崇尚诚信、守诺践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9月5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临夏州专场在兰州举办。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介绍了我州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情况,并就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举措进行说明。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州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深入开展六大提质增效行动,主抓六个营商环境创建工作。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和交易额连续30个月居全省首位。2024年上半年全州交易平台企业投标6249次,其中州外企业投标占比77.71%,外地企业参与率位居全省第一;12345热线按时办结率100%,在2024年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主办的第八届全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会上,荣获“服务卓创典范”“为民惠企服务卓越典范”荣誉称号;截至7月末,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70.22亿元,同比增长9.92%,居全省第二位;各项贷款余额747.41亿元,同比增长13.75%,增速连续5个月居全省第三位。
下一步,我州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持续深化各领域改革,努力将临夏打造成营商环境要素聚集的“洼地”,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沃土”,吸引各类投资兴业的“高地”,使临夏成为“民营经济乐园”。
发布会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事项会诊 窗口体检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政务服务“一把手走流程”
8月30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到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开展“嵌入式”“体验式”事项会诊和流程检查,通过“一把手走流程”亲手经办、亲身体验、并肩帮办,参与事项受理、极速办结、帮办服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流程,对进驻事项进行了一次大会诊,对业务流程开展了一轮大体检,并以“店小二”的精神查找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
走进窗口,李昌瑞同志首先对进驻事项逐条核对,对“应进必进”情况全面摸底。通过查看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详细了解本单位高频事项的环节数量、信息共享、材料规范、时限要求等关键信息。通过与窗口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群众评价的反馈情况,特别是对提供一窗服务、按期办结、极速出照、定期回访作了重点强调。
之后,又以受理人员的身份,在窗口前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提出的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医疗器械等咨询问题给予热情解答,并就业务办理便利度、工作效率、办结时限、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询问他们的办事体验和所需所盼,虚心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值守期间,现场陪同帮办“绿动智充”、“福龄峻华”、“益寿堂药店”、“创联禽畜养殖”等公司、农业合作社设立、变更、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申请和商标咨询,详细审阅公司设立的申请资料,结合设立申请经营事项,当面告知办照后的一系列注意事项,并查验身份系统人脸验证和在线签字,从“一网通办”到“一窗出件”进行了前台受理和后台审批全流程体验,当场为企业亲手送交设立通过后的《营业执照》。利用接待间隙,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等“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对“一件事”联合办理时限、跑动次数、材料份数、办理环节能否再度精简压缩与窗口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今年以来,我州市场监管“一件事”事项合计办理1586件,办理时限平均压缩率为75%,跑动次数压缩率为83%,材料清单压缩率为90%,办理环节压缩率为80%。其中,精简幅度最大的是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各部门联合办理时限已从过去的8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跑动次数从6次压减至最多跑1次,递交材料从22份压减至1份,办理环节从6个压减至1个。
通过“一把手走流程”,对市场监管窗口的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也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诊疗,更是“政务服务体验员”“陪同群众走流程”等工作的深化和拓展。下一步,市场监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将按照此次“一把手走流程”中局领导提出的具体要求,补短板、强弱项,紧盯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的全生命周期,以“一小时快照”服务树品牌,以“六加六减”措施塑形象,以“套餐大礼包”干货立口碑,以“群众免单”活动促创业,以“四级帮办”体系强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求突破,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网购”一样便捷的办照服务,以实际成效助力全州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临夏县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小切口,将“马上就办”和“办成办好”统一起来,全面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该县按照《临夏县赋予乡镇和村(社区)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优化办事服务事项,承接下放行政许可类事项7项、行政处罚类事项50项。持续开展政务公众账号清理整顿,梳理规范办事服务机构和事项。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县城漓水名都小区,实施建筑面积3667平方米的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政务服务办事环境。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做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目前,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办理事项数达611项,占比达54.5%。汇集电子证照种类94类,证照数据量89.37万条,人均汇集量2.77个,应签电子印章19.49万条,签章率100%,使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成为可能。加大“甘快办”APP宣传推广力度,截至目前,全县自然人注册达28.78万人。
同时,全力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正常运行,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目前,自助终端办理事项2497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