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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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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谱写美丽中国建设黄河崭新篇章》

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谱写美丽中国建设黄河崭新篇章

孙金龙 黄润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生态环境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黄河的保护和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的足迹遍布黄河沿线9省(区),两次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黄河流域各省区都要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不利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事,坚决不能做”“沿黄河开发建设必须守住生态保护这条红线,必须严守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用强有力的约束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这是对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系的定向定调。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要将黄河流域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验区,紧密结合比较优势和发展阶段,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把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通过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夯实流域高质量发展基础。要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通过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明显改善流域生态面貌。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构成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扎实推进黄河大保护,确保黄河安澜,是治国理政的大事”“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要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的复杂深刻影响,从安全角度积极应对,全面提高灾害防控水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黄河一直“体弱多病”,生态脆弱区分布广、类型多,极易发生退化;水资源十分短缺,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水土流失严重,环境污染积重较深,洪水威胁仍然存在。要把维护生态安全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硬杠杠”,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要以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增强生态屏障质量效能为出发点,健全黄河流域生态安全防护体系,综合提升上游“中华水塔”水源涵养能力、中游水土保持水平和下游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构筑坚实稳固、支撑有力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加快解决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要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流域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黄河流域煤炭储量丰富,基础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实力较强,但产业结构总体偏重,部分地区“一煤独大”“一油独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压力。要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方位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从供需两端入手,落实好能耗双控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对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突出保护生态和涵养水源,创造更多生态产品。
  (四)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充分尊重和顺应自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尊重规律,摒弃征服水、征服自然的冲动思想”“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规律,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黄河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上中下游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只有结合实际、尊重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才能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发展。要充分尊重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依靠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系统平衡,对受损严重、依靠自身难以恢复的区域,主动采取科学的人工修复措施,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上游产水区重在维护天然生态系统完整性,一体化保护高原高寒地区独有生态系统,有序实行休养生息制度。上中游要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和荒漠化防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下游要加强河道和滩区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绿色生态走廊,加大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
  (五)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黄河流域仍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表象在黄河,根子在流域,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黄河上游局部地区生态退化、土地沙化,中游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下游河口三角洲自然湿地萎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交织,坚持系统观念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原则。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要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和完整性出发,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城市农村以及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防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建立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关系,增强一盘棋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以全局利益为重”“要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放眼长远认真研究,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立足于全流域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胸怀“国之大者”,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为子孙计、为万代谋的历史自觉。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更加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既要保持“一茬接着一茬干”的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又要增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沿黄河省(区)和各相关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经过不懈努力,黄河流域水质2023年首次提升到优,干流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向好,生态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显示,近20年植被“绿线”向西移动约300公里。
  (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持续深入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查实了一批以引黄调蓄、生态调水之名行“挖湖造景”之实的突出问题,解决了一批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理不当等“老大难”问题。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沿黄河省(区)6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96个。组织拍摄制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紧盯2021年和2022年披露的295个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235个。持续开展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完成黄河流域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尾矿库治理整改70座。
  (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流域污染防治纵深推进。着力推进清洁取暖和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支流消劣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黄河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了17.9%;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首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5%,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
  (三)流域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推动设立黄河口、祁连山等国家公园。雪豹、白唇鹿、岩羊等大型野生动物重现黄河源,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鸟类种群数量增加到373种。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秦岭东段洛河流域等18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选取一批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连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
  (四)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
  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高风险领域,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化工园区为重点,深入开展黄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稳妥有序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306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五)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
  建立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市环境治理结构转型升级。建立绿色通道,加快能源保供、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沿黄河产煤大省增产保供关键作用有效发挥,上游和“几字弯”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黄河流域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立,251家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在25个沿黄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沿黄河省(区)建成16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1+N+X”要求,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和规划保障。发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健全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监管格局。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立282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布设22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建设13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6省(区)签署补偿协议。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任重道远,河湖生态用水不足,一些沿河湿地、鱼类栖息地、入黄口等敏感区域生态状况仍在恶化;保护修复系统性不够,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划定尚需加快,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力度有待加强;流域煤炭开发、煤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动力不足,资源环境压力仍居高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保护治理的支撑保障体系有待完善。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战略清醒和战略定力,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明显成效。

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黄河崭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黄河流域示范样板,绘就美丽中国黄河更新画卷。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将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重点,持续拍摄制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狠抓问题整改。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加强统筹协调、调度评估、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增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整体效能。
  (二)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取得实效,稳定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以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与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汾河、湟水河等重要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发挥重大工程生态环境效益。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统一监管
  持续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打好防沙治沙三大标志性战役。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流域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常态化开展生态破坏问题遥感监测。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常态化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加强三江源国家公园保护,推动秦岭、若尔盖、祁连山、黄河口等国家公园建设。深化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
  (四)守牢流域生态安全底线
  把黄河流域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中之重,提升流域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开展黄河流域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基础研究,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以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为重点,严控石化、化工、化纤、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加强油气管道环境风险防范,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做好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流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五)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优化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黄河流域绿色发展协作,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煤炭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提升矿坑(井)水、煤矸石、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率。
  (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全面实施黄河保护法,做好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平台,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深化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技术应用,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激发不同利益主体内生动力。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保持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高压态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营造保护黄河、治理黄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

李强王沪宁蔡奇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必须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政策精准性、实效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坚持以开放促创新,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强、王沪宁、蔡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加强引导。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创新粮食经营增效方式,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探索产销区多渠道利益补偿办法,健全粮食生产支持保护体系。要在建立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推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落实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共同责任。要统筹支持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扶持、服务引导、利益联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会议指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努力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前瞻谋划和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要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瞄准科研人员的现实关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用得好。要不断健全科技安全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开放环境中筑牢安全底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法治日报)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

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切实履行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职责,坚持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统一”,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新时代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瞄准问题监督责任落实

“近年来,祁连山、秦岭等生态破坏问题的产生,凸显对生态这一重要领域实行外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直言不讳地说。

曾经,祁连山、秦岭曝出的生态破坏问题,给这些地方的生态环境一度留下了“疮疤”。

违法违规砍伐林木、大肆开矿、密集建设小水电,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屡禁不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致祁连山局部环境受损严重。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上百人被问责。自此,祁连山经历了一场猛药去疴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牧民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迁出;持证矿业权全部退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生态流量得到落实;旅游项目完成整改和差别化整治……

秦岭也曾因违建别墅问题,2018年被中共中央办公厅通报。随后,1194栋违建别墅被彻底整治,4557亩土地被收归国有,一批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最终换来违建别墅区域全面复绿。

“疮疤”不见了,但留下的思考是深远的。如何做好生态修复监管工作,是生态环境部一直在努力的方向。近日,生态环境部在海南省五指山市召开了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首先是对重点领域开展外部监管的制度性安排。张玉军坦言,这一安排考虑即与祁连山、秦岭等生态破坏问题的产生有关。会议明确,生态环境部门是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履行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外部监管职能,监督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是否到位。

会议还明确,生态监管是对自然资源公益属性的监管。自然资源既有经济属性又有生态公益属性。生态环境部门是代表生态公益属性的监管,侧重于监管自然生态的服务功能,评估在区域尺度是否提升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从方式方法上是问题导向性的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主要是瞄准问题。无论是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评估,还是督察执法,目的都是为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推动区域生态整体性保护

在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职责定位的基础上,黄润秋要求生态环境系统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发现问题、交办整改问题、监督执法、督察问责这条主线开展工作。

从发现问题入手,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测和针对性评估,既要用好常规生态监测方法和手段,更要用好现代化遥感监测手段,不断提高监测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着眼推动问题交办整改,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内部工作协同机制、部门间协同机制以及国家与地方协同机制,确保问题有效交办并推动整改到位。

地方之间的协同机制也非常重要。在这方面,秦岭治理已经给出了有益的经验探索。去年12月,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了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在西安召开首届轮值联席会议,指导陕西等7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

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开发等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从整体来看,秦岭主体在陕西,但在地理范围上涉及了河南、湖北等6省1市,依据地理单元开展整体保护十分必要。”张玉军举例说,丹江口水库位于秦岭的湖北、河南交界处,但实际上水库70%的水量来自秦岭陕西段的汉江和丹江,因此只有多省协同保护才能确保秦岭的生态涵养功能,实现“一库净水永续北送”。

基于以上考虑,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了上述“秦岭机制”,其目的是在加强数据共享、共商共治、联合调查、科技支撑、合力宣传等方面实施区域联动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共同下好秦岭生态保护“一盘棋”。

记者了解到,在“秦岭机制”下,目前已初步完成秦岭地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掌握秦岭生态家底。并组织开展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实现秦岭地区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下发两批疑似问题并组织各省开展现场核实,对生态破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张玉军透露,生态环境部将借鉴“秦岭机制”经验,在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区域,例如晋陕大峡谷、洞庭湖鄱阳湖、赤水河流域、黑河流域等区域,逐步探索建立生态保护协同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整体性保护。

严格问责完善制度机制

对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来说,强化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非常重要。

如黄润秋所说,要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进一步强化“绿盾”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并严格问责,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在开展中,重点在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目前,7个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阶段,各督察组积极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公开曝光两批典型案例,有力夯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截至记者发稿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曝光109个涉及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

“绿盾”行动也被过去的实践证明,是一把指向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利剑”。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共发现并查处5000多个生态破坏重点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99.1%,实现了人为干扰数量和面积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生态环境部在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上,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按照黄润秋的要求,要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纳入法治轨道,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加快推动完善各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全方位推进生态状况评估和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开展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

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生态系统支持服务和调节服务评价及结果应用试点,支持各地依托“两山”基地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综合示范样板。

持续夯实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综合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业务培训,开展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研究。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等文件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技术保障,能够推动建设项目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先进低碳技术措施的示范应用与推广,对提升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协同减污降碳与绿色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评价工作要求。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 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聚焦二氧化碳排放,明确评价工作内容和程序,体现污染治理与温室气体管控“互动融合”,将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应章节。

  《指南》规范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方法。考虑到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配额总量目标的设置及分配提供数据支撑和增量预警作用,《指南》兼顾统筹碳减排与衔接碳市场,将核算边界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两类。其中,主要边界核算方法与碳市场管控核算边界(发电设施)保持一致,其他边界包括脱硫脱硝工业过程、外购热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核算方法依据相关技术文件确定。改扩建项目的现有工程若纳入碳市场,可直接引用相关数据。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评价要求。结合行业生产工艺与产品特点,《指南》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指标为单位产品(电力、热力)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强调以国家或地方公开发布的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基准(标准)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没有相关基准或标准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或同类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或碳市场碳排放基准值。此外,为提升《指南》指导作用,依据近年审批的火电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分类给出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参考值。

  《指南》细化建设项目减污降碳协同措施比选原则。规定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减排措施和管理方案,并基于协同减排开展措施方案与比选分析。区分环境质量达标与不达标因子,统筹考虑碳排放量,提出基于污染治理达标可行技术与最佳可行技术的减污降碳措施比选要求,促进先进技术落地实施,确保协同减排效果不打折扣。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在减污降碳技术装备与工艺、清洁能源利用、温室气体捕集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工程示范与实践。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管理要求。提出编制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明确拟配备能源与排放计量/检测设备的数量、位置、技术要求等。鼓励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在线监测试点与实践。强调要结合碳市场相关要求,明确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记录信息、保存年限等,相关减污降碳技术措施、跟踪监测计划等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

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中改善。

全国环境空气质量保持长期向好态势。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近3微克/立方米,“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8.6%。全国优良天数比例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6.8%,好于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下降6.5%。

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八连升”,累计上升21.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7.9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重点湖库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改善态势,全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全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中趋好。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9%,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5.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上升12.1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7.9%,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3.4个百分点。

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6,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与2022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30%以上。

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6.1%、87.0%,同比分别上升0.1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分别上升3.9个百分点、13.0个百分点。

全国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湖北武汉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出席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4年会期间,在湖北省武汉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位于长江南岸的东湖,是武汉的城市生态绿心。25日下午,黄润秋一行前往东湖生态湿地,调研湿地生态保护情况。黄润秋走进湿地深处,查看水体水质和周边水生态环境,详细询问湿地水质净化措施、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黄润秋指出,保护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要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监管,尊重和遵循自然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积极探索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深度融合的新路子,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湿地水体水质监测,促进湿地水体连通循环和生态扩容,做好生物物种观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治理,努力为百姓创造更多更好的亲水空间,实现人水和谐、生态惠民。

 

岸线是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润秋来到青山江滩,沿江步行查看长江岸线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并听取了腾退清理岸线、恢复河道空间、改善岸线生态环境等措施介绍。他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实施好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和企业源头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的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是中法两国合作探索生态环保、产城融合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试点区。黄润秋来到中法生态示范城,调研滨湖生态涵养带规划建设情况,以及绿色低碳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情况。他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生态保护、生态安全和生态景观,以科技创新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着力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含绿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郭元强陪同相关调研。湖北省副省长张文彤陪同调研。


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武汉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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