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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商务、招商引资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招商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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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6月1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要严肃认真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及其背后的利益链条。要深入细致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填埋场渗滤液积存和污染地下水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消除重大环境污染隐患。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总结规律,研究治本之策,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防止一边治理、一边发生污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部门和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及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在生态环境部主会场参会;部分省(区、市)政府副秘书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各流域局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参会。


2025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重庆举办
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在渝联合举办2025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出席活动并致辞。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活动并讲话。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出席活动。中宣部部务会成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胡凯红出席活动并致辞。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主持活动。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践成果,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
  袁家军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出席活动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袁家军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是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是向世界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和成效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重庆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创新,加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更好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重庆将以此次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渝举办为契机,同各方一道,积极践行活动主题倡议,携手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探索超大城市生态治理新模式、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不断厚植生态绿色本底,共建美丽中国,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黄润秋指出,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美丽中国建设布局全面展开、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着力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标志性成果。建设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要高举思想旗帜,不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宣传阐释,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要坚持守正创新,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要开展全民行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凝聚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胡凯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战线与生态环境部门及社会各界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汇聚起建设美丽中国的磅礴力量。他强调,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广泛覆盖、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将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在思想引领下绘就美好愿景,在点滴实践中涵育美丽心灵,在惠民利民中创造幸福生活,在全民参与中弘扬文明风尚,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活动宣布2026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将由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现场授旗仪式后,广东省副省长张少康表示,广东将携手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举办2026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活动现场播放了2025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片,发布了《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揭晓了2025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先进典型名单,向6名2025年度生态环境特邀观察员颁授聘书,并进行了“从这里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展示。
  活动现场,长江经济带11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发布“共护美丽长江”联合倡议,并启动“共护美丽长江,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联动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及群团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态环境部门代表,驻华使馆、驻华机构代表,以及科研院校、社会组织、企业、作家和媒体代表参加活动。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

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生物多样性遭受物种灭绝、栖息地破坏等威胁,引发社会各界对环境和发展关系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新认识。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结,开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事业新篇章。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依旧严峻,需要珍惜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机会,停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趋势。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中国引领推动《公约》取得历史性成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中国方案,促进完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彰显了全球环境治理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责任担当。

一、提出并引领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推动《公约》取得历史性成果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指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既是明年昆明大会的主题,也是人类对未来的美好寄语。”总书记连续3年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大意义,呼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环境协同共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地球家园,提出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共识、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进程、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维护公平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秩序等4点倡议,郑重宣布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务实举措,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

自《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13)宣布中国将成为《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即昆明大会)主席国,至《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开幕式交接主席国职责,中国在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作出显著贡献,并作为《公约》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主席国,以非凡的智慧和毅力,推动COP15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2021年10月的云南昆明,绿树荫荫、花香四溢,春城开启“美颜”模式,欢迎从世界各国前来参加COP15的朋友们。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推动《公约》进程,呼吁各方同向而行,保持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良好势头。发布《昆明宣言》等高级别政治成果文件,推动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等一揽子决定,为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蓝图,被国际社会视为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趋势的历史性成果。在COP15第一阶段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政府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彰显了中国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事业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有效提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信心。COP15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明确路径,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中打下深深的中国烙印。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高度评价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的领导力以及“昆蒙框架”的历史性里程碑意义,赞之为人类与自然带来了新的希望。

2021年10月1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在云南昆明举行。 新华社记者 金立旺/摄

为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注入政治推动力,在2023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举办期间,中国牵头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昆蒙框架”实施倡议旨在打造缔约方和利益攸关方自愿参与、体现政治意愿的合作平台,推动各方携手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环境挑战。此后,中国相继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公约》缔约方大会等多个国际场合举办相关活动,持续推动“昆蒙框架”实施倡议走深走实,目前已有26个缔约方及相关国际组织响应。2024年10月,COP16期间,中国继续发挥领导力,针对《公约》资金机制提出分步走的渐进式改革方案,推动资金议题在南北方之间达成一致。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理事会审批通过了首批支持的9个项目,覆盖15个发展中国家。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为“昆蒙框架”长期目标以及行动目标的达成、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称赞中国在生物多样性方面一直表现亮眼,与中国相关的众多项目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二、以中国实践为世界提供可行方案

中国幅员辽阔,陆海兼备,地貌和气候复杂多样,孕育了丰富而又独特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数千年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孕育出“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深厚文化底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实际和丰富实践出发,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吸收和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全面深化齐抓共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格局,为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提供了中国样本、作出了中国贡献。

中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取得显著成效,为世界提供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图①为湖北神农架林区栖息的鸟类(中新社发 喻杰/摄)。图②为在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摄的滇金丝猴(新华社记者 胡超/摄)。图③为一群短肢领航鲸在海南岛东部海域畅游(新华社记者 张丽芸/摄)。图④为在黑龙江东北虎林园拍摄的东北虎(新华社记者 张涛/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来,全国各地探索形成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借绿生金等转化路径和生态市场、生态旅游等实践模式,让良好生态环境释放出无限经济价值。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建成7批共57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24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注重以自然承载力为基础,遵循自然规律,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权益交易、资源产权流转、生态产业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发展模式。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今天的中国大地,科尔沁沙地正重现往日草原景观,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系上阻沙防护带编织的“绿色围脖”,大熊猫等300多种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我国重要生态空间、珍贵濒危物种和栖息地大规模、整体性保护的成功实践,在全球生态保护治理的长歌中谱写了精彩的中国乐章。中国于2023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面积合计约319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04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涵盖全部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建成首个国家植物园。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全国森林覆盖率超过25%,成为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

生物多样性协同治理。通过采取“全政府、全社会”方式,中国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响应、全民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格局。建立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分级压实责任,加大管理、投入和监督力度,为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为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方向和行动指引。建立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机制,积极引导企业采取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生产经营方式,深化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价值链,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完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唯有携手并进、各尽所能、合作共赢,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维护公平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秩序,坚定捍卫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形成保护地球家园的强大合力。”中国秉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推动绿色国际合作,促进世界各国携手应对全球环境危机,共同努力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子孙后代打造一个生机盎然、和谐共生的家园。

广阔的匈牙利大平原,匈塞铁路轨道不远处,一排排鸟巢错落有致地筑造在岩土壁上,这里是崖沙燕的栖息地,约有几百只崖沙燕在此栖息。匈塞铁路修建过程中,中国建设者们倾力保护崖沙燕家园的故事,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也是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缩影。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国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人文交流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会同31个国家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积极推广生态友好型技术和产业模式,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经验的交流与分享,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汇聚智慧、注入动力。此外,依托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澜湄国家绿色合作、中非环境合作等多维合作架构,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南南环境合作关系。通过开展联合保护项目、建设跨境生态廊道、开拓环保产业和技术合作等多重行动,推动实施系统破解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难题的国际合作。通过打造各国政府主导、区域协同、民间参与的立体化合作框架,引领实现生物多样性治理从理念共识到机制创新的跨越。

“我们都致力于同一个目标,即建设一个共同发展的公正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11月召开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九次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了建设这样的世界,要支持发展中国家采取可持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妥善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挑战,完善全球生态治理,建设生态友好型世界经济。中国是支持全球发展事业的行动派和实干家,将继续坚定不移践行多边主义,为达成务实可行的国际文书作出积极贡献,以开放的姿态、扎实的行动,推进有效、包容和可持续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兼收并蓄的宽广胸怀,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注入更多正能量。


孙金龙书记、黄润秋部长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署名文章《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不断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不断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良法善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一、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立法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最为显著的时期。

  一是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将生态文明载入宪法,制修订生态环境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初步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环境保护法,完善生态环境单项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制修订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一批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律和湿地保护、生物安全等生态要素方面的法律。创新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立法,专门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白洋淀流域等协同立法,通过“小快灵”立法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我国已形成由1部综合性环境保护法、N部涉及生态环境要素专门法律、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依法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制度,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3040项、依法备案地方标准390项,标准覆盖各类环境要素和管理领域,控制项目种类和水平总体达到与发达国家相当的水平,支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实现系统性优化。坚持依法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职责法定、权责明晰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现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相贯通。优化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快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受国务院委托,连续10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为推动地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建立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健全。

  四是依法治污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印发实施《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面修订《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从案件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线索精准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2015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累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7.66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870.55亿元。搭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连续9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1867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4937起;查处涉及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673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1473起。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共2400余个,我国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

  五是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大幅度提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两微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月报、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开展普法讲座、培训,引导企业诚信守法。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新时代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离不开法治力量的保驾护航。

  二、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是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一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开展督察问责,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有力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同时也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法治化。新征程上,要通过对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的双重约束与一体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优化重大决策法治程序,推动生态文明领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夯实政治和法治基础。

  二是坚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决定》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法治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又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都是通过改革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国家法律,又通过国家法律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改革实施。新征程上,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研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方案和措施时,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法治问题,确保改革决策和法治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同时,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确保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是坚持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衔接协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虽然在制定主体、表现形式、体系构成等方面存在不同,但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都是治国理政的规范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等内容写入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制度安排,生态环境法典在编纂过程中研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党内法规的制度性规定。新征程上,要健全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的衔接和协调机制,以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一体化建设,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推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发挥对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

  四是坚持生态文明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有效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从有法可依到依法治污,核心在于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最终实现良法善治。新征程上,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形成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的生态文明“良法”体系;更要强化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优化依法治污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善治”基础。

  五是坚持生态文明法治约束与内生动力协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从立法到执法、从问责到整改,“两个最严”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切实增强了生态环境法律的威慑力。同时,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和自愿性环境规制措施,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各责任主体的自觉行动。新征程上,要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依法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刚性约束手段,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激发不同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实现责任和利益双向转化,真正让守法者、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

  三、以高水平法治推动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通过法典形式系统确认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统筹立改废释纂,整合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完成后的相关配套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研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党内法规建设。

  二是以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为目标,构建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大力支持地方标准的发展,全面提升标准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持续跟踪评估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研究修订大气、水、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准确刻画美丽中国底色的基础标尺。加快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更新,制修订焦化、煤矿、铅锌、水泥、橡胶等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深化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标准规范制修订,全面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的标准支撑,助力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三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完善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外部统一监管,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行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健全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

  四是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健全督察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保护治理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监督管理。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及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强化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的数智化发现能力,形成线索推送、现场核实、结果反馈、监管执法闭环。加强对老百姓反映集中的噪声、油烟、恶臭等污染投诉案件督办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五是以完善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为落脚点,增强法治监督整体合力。着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大监督格局”。加强政治监督,推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人大监督,通过执法检查、问询质询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加强司法监督,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投诉,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起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


孙金龙书记、黄润秋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关心推动督察制度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夯实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制度基础,为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境保护督察机制。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范督察工作。以此为基本依据,自2015年督察试点至今,顺利完成两轮督察全覆盖,第三轮完成3个批次督察任务,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和社会效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条例》,将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和对督察工作新要求转化为新的制度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督察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制定出台《条例》,深刻彰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有利于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督察始终坚持政治属性,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敢于动真格,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强化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制定出台《条例》,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被督察对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党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条例》,把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重要目标,明确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推动督察工作进一步融入大局,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生态根基。

  制定出台《条例》,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基础支撑。随着督察工作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也不断完善,基本构建形成“统领性法规+基础性制度+支撑性模板范式”的格局。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牢固树立督察制度刚性与权威,进一步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系统推进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

  《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党和国家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全面总结督察10年来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对督察定位、督察组织、督察整改、成果运用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

  坚持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坚持党的领导是督察工作的鲜明特色。《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是法规制定出台的根本目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是督察工作的首要原则,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督察的重中之重。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机制。《条例》明确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督察制度,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督察工作,组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督察。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既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对象,也是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督察工作的主体。省级督察是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系统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和组织实施。《条例》明确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美丽中国建设等工作情况作为督察重要内容。严格督察组织程序要求,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并将生态环境警示片、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方式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问题底稿、独立审核等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督察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地见效。《条例》设立督察整改专章,系统规范督察整改工作。被督察对象是整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被督察对象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方案并抓好推进落实。强化调度和盯办抽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于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于整改成效显著的,组织正面宣传,激励先进。

  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运用。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作用,推动严肃、精准、有效追责问责。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此外,对索赔追偿、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有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条例》是开展督察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把握精髓要义,扎实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权威解读、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认真研读《条例》,充分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工作要求,更好指导推进督察工作。

  健全制度体系。要根据《条例》要求和实施情况,全面复盘总结督察经验,系统梳理分析相关制度模板,及时制定完善相应配套制度规范,形成以《条例》为统领、以基础性制度为保障、以模板范式为支撑的督察制度体系,推动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化督察实践。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的例行督察全覆盖,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视情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开展专项督察,拍摄制作生态环境警示片,推进常态化监督。定期调度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并组织日常盯办、强化抽查,确保督察整改到位、不打折扣。

  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对督察干部队伍的整体谋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强化督察支撑保障和能力建设。加强督察人员规范管理,加大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力度。建立督察人才库和专家库,严格规范督察人员准入条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严明作风纪律。要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坚决反对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应对督察和各类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保证督察风清气正。


2025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5月16日,2025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总结“十四五”以来工作进展,谋划“十五五”工作思路,推动落实2025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牢牢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现代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处置能力。确保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牢美丽中国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全过程管理,坚持依法、精准、科学、智慧应急。提高应急队伍、指挥系统、物资储备、技术装备四方面能力。健全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应急保障五个体系。

  会议要求,要落实好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助力“十四五”目标高质量收官。严控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做好环境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四快三准两稳一必须”应急处置要求,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关键河湖的汛期隐患风险排查和应急值守,尤其是要加强长江、黄河、大运河、太浦河和丹江口库区等环境风险管控。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于会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并观摩了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实操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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