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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18~20日全州将有较强降水天气
累计降水量全州大部10~30毫米 永靖西山
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30~60毫米
伴有阵性大风 气温下降4~6℃ 注意防范
受北方冷空气和暖湿气流共同影响,18~20日全州将有较强降水天气,累计降水量全州大部10~30毫米,永靖西山、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降水量30~60毫米;具体预报:18日17:00~19日17:00全州小雨,降水量0.1~10.0毫米,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中雨,降水量10~20毫米;19日17:00~20日17:00全州大部中雨,降水量10~25毫米,永靖西山、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大雨,降水量25~4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15~25毫米。伴随天气过程,全州大部有4~6级偏北风,阵风达7~8级,气温下降4~6℃,19日、20日最高气温17℃左右,最低气温13℃左右。请防范持续连阴雨叠加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及城乡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同时注意防范持续阴雨天气对施工作业、农业生产、户外活动、交通运输及积石山地震灾后重建等造成的不利影响。
对策建议:
1、近期我州多连阴雨天气,降水累积量大,此次较强降水叠加效应凸显,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提请相关部门关注雨情,做好滑坡、塌方、泥石流、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及城乡内涝,尤其注意重点做好积石山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2、18~20日全州降水持续时段长,累积雨量大,提醒相关部门组织做好较强降水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巡查联动联防工作。
全州大部降水量10~30毫米 局地大到暴雨 降水量30~70毫米 有短时强降水及阵性大风 气温下降6~8℃ 注意防范
受北方冷空气和暖湿气流共同影响,12日17:00~13日07:00全州将有分散性雷阵雨,全州大部降水量10~30毫米,永靖西山、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有大到暴雨,降水量30~60毫米,伴随天气过程,局地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20~30毫米;全州大部有4~6级偏北风,阵风达7~8级;全州气温下降6~8℃,13日最高气温18℃左右,最低气温11℃左右。13日07:00~20:00全州阴有分散性小阵雨,降水量0.0~10.0毫米。请防范局地短时强降水、暴雨可能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及城乡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同时注意防范长时段强降水对施工作业、农业生产、户外活动、交通运输及积石山地震灾后重建等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具体预报
11日15:00~12日07:00全州多云有分散性小阵雨;
12日07:00~12日17:00全州多云;
12日17:00~13日07:00全州将有分散性雷阵雨,全州大部降水量10~30毫米,永靖西山、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有大到暴雨,降水量30~60毫米,全州大部有4~6级偏北风,阵风达7~8级,气温下降6~8℃,最高气温16℃左右,最低气温11℃左右;
13日07:00~13日20:00全州阴有分散性小阵雨,降水量0.0~10.0毫米。
二、对策建议
1、近期我州多强降水天气,降水累积量大,此次降水强度仍较大,叠加效应凸显,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提请相关部门关注雨情,做好滑坡、塌方、泥石流、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及城乡内涝,尤其注意重点做好积石山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2、12~13日全州短时强降水散发多发强发,持续降水时段长,累积雨量大,提醒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强降水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巡查联动联防工作。
3、全州大部路段累计降雨量20毫米以上,发生路面积水、道路湿滑的风险高,同时雨雾将造成能见度低,影响路网通行,提醒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
4、强降水天气将对积石山灾后重建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注意防范。
9月4日,记者从州气象局了解到,从9月3日19时30分开始,我州出现了入汛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的强降水天气过程,目前稳定性降水仍在持续。截至4日上午10时,全州降水量0.0~164.0毫米,其中大暴雨100~249.9毫米9个乡镇(10个站点)、25~50毫米32个乡镇、10~25毫米20个乡镇、0.1~10毫米25个乡镇;全州46个乡镇出现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和政县三十里铺镇80.2毫米(3日23时40分~4日0时40分)。截至4日上午10时,此次降雨过程中累计紧急避险转移384户、1643人,未造成人员伤亡。强降雨导致道路损毁、滑坡和塌方等次生衍生灾害及城乡积涝,对积石山县地震灾后重建造成较大影响。
据悉,我州降水天气还将持续,4日20时~6日20时全州多云有分散性小阵雨;全州最高气温18℃左右,最低气温13℃左右。此次降水过程强度强、累积雨量大、持续时间长,特别提请相关部门持续关注雨情,做好滑坡、塌方、山洪、泥石流及城乡内涝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防御工作,尤其做好积石山县地质灾害防御和灾后重建施工工地安全防御工作。
州气象部门将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研判,加强部门合作,全力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发挥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临夏回族自治州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流水号:2024066
预警信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气象台2024年08月25日19时20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监测显示18时10分至19时10分康乐县药水峡降水量达48.1毫米,预计未来3小时内我州康乐、和政、东乡部分乡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局地1小时降水量将达40毫米并将持续,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风险隐患点抢险准备工作;
2.交通部门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积水低洼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对城乡易涝点、地下场所、景观湖、水库、农田等采取必要排涝措施;
4.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幼儿园等应当停课,确保师生转移至安全地点;
5.提前排查风险隐患点、疏通河道,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加强中小河流水位监测,做好水库、河道泄洪准备工作;
6.旅游部门关闭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点),安全转移或者妥善安置游客;
7.公众合理规划行程,减少出行,必要出行时避开积水路段,远离室外电力设施,避免渡河过桥;驾驶人员避免强行通过涵洞、桥下等地势低洼处;暂停户外作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州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努力把易地搬迁安置区打造成平安社区,5月8日—10日,州发展改革委联合州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督查组,对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消防安全“百日行动”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对全州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进行了消防安全督查。每到一处,督查组详细询问各安置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实地深入安置区消防控制室、水泵房、配电房、居民楼等重点部位对安置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查阅消防安全制度建设、组织构架、人员培训、防火检查巡查等档案资料。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要求各县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严抓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压实到人、落实到位;二是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高层楼房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以“万无一失”的严密工作防止“一失万无”的严重后果;三是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提升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广泛开展安置区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培训,让群众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全面加强灾害防范应对。
此次联合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压紧靠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高安置区负责人、管理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以“百日行动”为契机,继续在抓关键、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会同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搬迁群众创造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筑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消防安全“防火墙”。
近日,东乡县在汪集镇对坡村新农村安置点组织开展以“强化地质灾害避险能力 筑牢灾前群测群防安全线”为主题的避险演练月启动仪式暨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模拟汛期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安全撤离险区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演练现场,地质灾害监测员通过敲打铜锣发出预警信号,群众在村社干部的引导下,按照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安全撤离至临时安置点。在临时安置点,工作人员向参演群众就防灾减灾知识进行全面系统讲解,并发放地灾防范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乡镇、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增强了群众的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