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10月24日上午,2024年“情系临夏·泉城送岗”济南临夏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在临夏市启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振群出席活动并讲话。
招聘会上,举行了济南市东西部劳务协作临夏工作站揭牌仪式、济南临夏劳务协作就业创业服务联盟签约仪式,为首批联盟成员单位授牌,联盟成员单位和用工企业代表分别发言。
王振群说,自济南与临夏开展东西部协作以来,济南人社部门全力以赴帮到点上、助到实处,收获了两地群众“劳务协作一家亲”的暖心美誉。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企业不断扩展劳务协作的广度和内涵,两地人社部门落实帮扶举措,共同促进临夏群众技能就业、稳定就业。
据了解,本场招聘活动以“现场招聘+直播带岗”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现场求职者达2000余人,直播间在线人数近4万人次,其中380人达成求职意向;参与企业共计200多家、提供岗位1.3万个,涵盖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新能源及软件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活动现场设立就业指导、政策解读和维权服务专区,为求职者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
为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集中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9月19日,州人社局联合州信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等单位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接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学良参加接访,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此次来访的农民工代表同班组12人,反映临夏州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资问题,涉及的农民工既有本地的钢筋工,也有定西等地的砌筑工,因该项目资金困难至今尚未结清工资。在接访过程中,马学良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耐心询问相关事项的来龙去脉,全面了解欠薪问题前期调查处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协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当天支付拖欠工资2万元,剩余9万余元工资于9月27日前发放到位,来访农民工代表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接访结束后,马学良强调,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农民工所期所盼作为头等大事,做好跟进服务工作,督促项目方按约定分批次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要持续开展好接访活动,对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欠薪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协调解决的,依法立案处理,明确责任单位,全程跟踪督办,限时解决到位。必要时要启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临夏市、康乐县同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接访,安排专人现场受理劳动者欠薪举报投诉案件。9月19日,州、县市共接待来访人员13人,处理欠薪投诉案件3件,涉及人数42人,清欠金额17万余元。
9月7日,广河县“点对点”输转2024年第15批51名务工人员赴江苏新世电子、昆山沪光电器等企业务工。今年以来,广河县通过“点对点”输转模式,累计帮助3528名务工人员前往厦门、济南、江苏、安徽、浙江等地实现就业。
9月9日至13日,临夏市劳务办工作人员深入镇村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联合各镇劳务工作人员到村对2024年第三批省内外务工交通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入户核实。截至目前,临夏市已为脱贫劳动力发放劳务奖补助2674人次246.63万元。
9月10日,积石山县集中输送36名务工人员,通过“点对点、一站式、上车门、进厂门”方式到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实现跨省区就业。今年以来,积石山县已通过“点对点”集中输转方式帮助2685人实现就业。
9月11日,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生产安全,临夏县劳务办工作人员对全县就业工厂(扶贫车间)生产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间消防安全、器械运作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汛等工作。
9月11日至14日,康乐县劳务办赴各乡镇入户宣传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招工简章,动员有意向外出务工的群众走出去,实现增收致富,现场报名20余人。截至目前,康乐县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7.0305万人,创劳务收入16.89亿元。
今年以来,全州累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8.37万人,创劳务收入139.96亿元,实现人均劳务收入2.4万元,累计为11.71万人落实各项劳务奖补资金7723.3万元。
自积石山县6.2级地震发生以来,州县人社部门搭建优质平台持续提升劳务输转质量,引导该县群众外出务工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积极预防治理重建项目欠薪,为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贡献了人社力量.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全面摸排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输转意愿,务工需求和劳动技能,就业期望等情况,动态监测就业创业地点,从事行业类别,薪酬待遇,创业贷款需求,带动就业等状况,建立精准劳动力摸底调查工作台账.州,县人社部门结合积石山县受灾群众务工需求和技能特点,充分发挥驻厦门和各地劳务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巩固发展福建厦门,山东济南等地劳务基地,广泛征集用工岗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着力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受灾群众稳定就业增收.厦门市,济南市等地80余家用工企业提供新能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等行业岗位5100多个,达成意向性协议1040人,同步开展直播带岗,为求职者推送岗位3300多个.州县人社部门累计在积石山县组织开展人社局长直播带岗,百日千万专项招聘,人才夜市等各类招聘活动23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65万个,达成意向协议2564份.
我州发挥积石山县务工群众虫草采摘经验优势,通过政府定点输送,劳务带头人组织输转等方式,向青海,西藏,四川等地输转虫草采摘务工人员1.37万人.在各方努力下,积石山县劳务输转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累计输转劳动力8.13万人,创劳务收入18.46亿元.
近日,临夏县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暨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双向对接招聘活动,在该县政达广场举行。
此次招聘活动共有34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728个,招聘现场,125人初步达成用工意向。活动通过线下交流与线上“直播带岗”专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求职者不仅能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了解岗位详情,还能通过线上平台获得便捷的求职通道,极大地拓宽了求职者的选择范围,提高了招聘效率。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今年以来,临夏州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优服务、提质量、促创新,持续拉动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增长。截至7月底,全州城镇新增就业11614人,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68.32%。
优化就业服务,助力重点群体就业。各县(市)就业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县(市)、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城镇新增就业业务培训,加大对失业人员与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强化后续跟踪服务,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就业预期工资待遇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开展提供就业帮扶,进一步缓解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目前已为1120名重点群众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提升数据质量,提供就业信息保障。督促各县(市)完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台账,建立了月度自查抽查工作机制。每月按照不少于当月新增数据10%的比例进行自查抽查,对超龄疑点数据进一步核查清退。从源头上剔除不符合统计范围人员数据,提升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质量,为稳就业工作提供信息保障,推进临夏州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建设,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质增效。
加强政策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工作,采取一系列精准措施,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严格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持续开展“援企稳岗 服务千企”行动,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服务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扶持政策,进一步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目前全州人社部门已走访企业149家,已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0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