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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12月12日,积石山县灾后就业集市招聘活动启动暨零工市场揭牌仪式在大禹广场举办,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周丽宁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人选杨志军致辞。
活动现场,招聘企业代表、务工人员代表、求职者代表分别发言。周丽宁、杨志军共同为积石山县零工市场揭牌,现场欢送102名当地群众赴厦门、九江等地务工创收。此次现场招聘会邀请省州内外80余家用工企业参加,提供医疗、建筑、教育等领域就业岗位234个,计划招聘5100余人。有务工意向劳动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求职人员现场咨询对接,达成意向性协议258份。活动期间,同步开展直播带岗,解读就业创业政策、线上推介岗位、在线互动交流,吸引1万多人在线观看。
活动结束后,周丽宁一行到积石山县、临夏县调研人社工作,先后深入积石山县零工市场、爱豆云就业工厂、朝阳社区零工驿站、朝阳社区银都农业(就业工厂)超市,与窗口工作人员、求职务工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积石山县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建设运营、就业工厂吸纳就业等情况。随后到临夏县,调研马丁兰鼎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临夏青韵砖雕有限公司和惠发(临夏州)食品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吸纳就业等情况。
周丽宁强调,要准确把握安置群众搬迁入住后的生产生活变化,全面掌握群众培训就业需求,依托“1+16”就业服务体系,为受灾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让每一名有意愿群众有业可就、有钱可挣。要借势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与电商发展深度融合,提升电创产业发展效益,促进网络主播、电商运营等人才交流,以电创产业集群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业创业。
近期以来,州县人社部门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灾后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支持受灾群众输转就业。12月8日上午,州人社局、积石山县人社局在大禹广场举行务工人员欢送仪式,集中输送刘集乡团结村、大河家镇四堡子村等安置点66名受灾群众赴厦门明达实业有限公司务工就业。
州县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积石山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25年人社帮扶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细化制定积石山灾后就业创业促进措施,着力建设“1+16”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作用,广泛搜集整理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各集中安置点,开展直播带岗、现场宣传推介等用工岗位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外出务工。自受灾群众安置入住以来,先后开展“点对点”集中输转2批次204人。
下一步,州县人社系统将全面落实各项积石山灾后就业创业促进措施,依托“1+16”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企业用工信息和群众就业需求精准匹配,按照成熟一批、输送一批的原则,支持更多受灾群众就业增收,确保灾后就业大局稳定。
近日,临夏市在市政府广场举行108名务工人员赴广东威力电器有限公司务工欢送仪式。此次活动旨在认真贯彻我省“三抓三促”行动推进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全市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欢送仪式上,临夏市人社局负责人叮嘱全体外出务工人员要爱岗敬业、相互团结、遵纪守法。在外地工作期间,要充分发扬临夏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品质。赴广东务工人员代表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珍惜机会、努力工作,为家乡争光。为确保务工人员能够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临夏市劳务办精心组织了专用大巴车,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护送服务。108名务工人员乘坐大巴车直达广东省中山市,开启他们的务工之旅。
近日,东乡县2024年金秋招聘月·千人进企业暨搬迁群众专项招聘会在该县达板镇举办。
招聘会现场人头攒动,各展位前挤满求职者。他们阅读企业用工需求后,与招工代表交流,了解工种、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等情况,各企业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岗位信息,解答求职者关心问题。求职者表示,招聘会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心仪的工作。
据县劳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招聘会共有102家企业参加,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特别是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岗位1500多个,覆盖建筑、汽车产业、装备制造、家政服务、酒店餐饮等多个行业,当日共3000多人次进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76人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现场进行“直播带岗”,为更多不能到场的求职者介绍岗位,当日线上平台累计浏览量达3.9万人次。
今年以来,临夏县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工作目标,着力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成功率。
该县依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更新退役军人现有信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台账、自主创业台账和未就业人员台账,在退役军人报到时,通过问卷调查并根据个人就业意愿、个人技能特长等信息,分类建立相应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推荐工作岗位和就业指导。对接培训机构分期制定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项目,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严密组织实施,做到应训尽训。加大退役军人学历升级扶持引导,今年已有3人获得本科、8人获得专科学历。组织举办东西协作就业岗位临夏县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达成意向性协议9份,发放招聘传单200余份;利用微信群等信息渠道向退役军人精准推送工作岗位信息,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优质就业。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11月12日,州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席会议暨行政指导会议,通报全州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州交通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总工会等单位作交流发言,各新业态企业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是扩大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抓住重点,确保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夯实责任,积极推进就业创业、集体协商、用工指导、专项监察执法、职业伤害保障等重点工作,稳妥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要完善机制,合力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职能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严格履行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及快递、外卖、货运等新业态平台企业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