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近日,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广场举办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信访法治化“路线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及民族团结进步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资料及手提袋、纸杯、餐巾纸等宣传品,向群众解读信访程序、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通过现场答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形式,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政策法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理念,为全州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奠定基础。
5月15日,临夏州开展了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临夏州信访局联合临夏市信访局,组织州市有关单位在临夏市红园体育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其他县在本县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民族团结进步等有关法规内容的彩页、折页宣传资料和手提袋、纸杯、餐巾纸等宣传品,向群众解读信访程序、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理念。
通过本次活动,广泛宣传了《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切实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州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奠定了基础。
来自山东寿光的网民“李*”说: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里提到的乘用车包含哪些?
商务部回复: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车型,其中,小型客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1000mL(对纯电动汽车为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载客汽车。(商务部 消费促进司)
来自山东德州的网民“公路改造”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超大设备的制造运输越来越多,建议公路运输要提前做好大件运输的升级改造,为国家经济工业快速发展提供便捷。
交通运输部回复:
为大力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水平,加快我国超大件设备的运输,2017年我部组织开展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全国联网,实现了一地办证、全线通行,并且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实施了强化“一扇门”办理、推行“首站式”服务、鼓励提前办理申请等11条利企便民措施。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大件运输许可的效率有了大幅提升,2024年二、三类大件运输许可起运地省份平均办结时间仅为1.5、4.2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分别减少了85%和79%,有力支撑了超大设备制造与运输。关于留言人“公路运输要提前做好大件运输的升级改造”的建议,我部也推进“主通道”建设,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大件运输通行的历史数据,全面梳理大件运输通行路线信息,明确大件运输主要通道,积极与相邻省份对接,结合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实施针对性维修改造,并增设收费站超宽车道,增强大件运输车辆通过能力,满足大件运输需求,形成全国大件运输主要通道网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与完善全国大件运输“主通道”建设,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不断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切实增强大件运输企业与司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交通运输部 公路局)
近期,有网民在中国政府网留言,希望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建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人加大奖励力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
来自云南昆明的网民“小欣欣”、浙江丽水的网民“诚”说,现在市场上各种鱼、肉、蔬菜、水果等存在滥用各种添加剂的问题,虽然食品因为添加剂保质期更长,也提升了卖相,但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希望政府能加强监管,遏制滥用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消费者不必对涉及的食品过度焦虑。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监管,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工艺及质量安全指标生产食品添加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长期致力于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监管,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已于2025年2月8日实施,新标准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一些防腐剂、食品用香料、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等具体使用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已在“市说新语”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提醒信息,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针对消费者关心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下大气力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涉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企业依法依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您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情况,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自江苏南京的网民“刺眼的蛋黄”说,建议对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人加大奖励力度,并大力宣传,以充分发动群众,使那些不重视食品安全的企业、作坊和个人无处遁形。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答复称,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先后出台多项法律规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2021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对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予以明确,通过严格规范举报奖励程序规则,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鼓励内部举报,加强对“假举报”“滥举报”等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支持和引导举报行为,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2024年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措施,鼓励内部知情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知晓的内部信息,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线索,推动企业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内部化解制度,主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风险管控和守法意识。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相关政策宣贯,督促指导地方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直面民意关切,回应民生诉求。
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梳理报告中有新意、有温度的惠民政策,一份“民生清单”跃然眼前,勾勒出一幅幅与你我密切相关的民生图景。
就业图景:更多心仪工作、更好权益保障
民意关切 2025年,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首次超1200万人,在茫茫职海中觅得心仪的offer,是不少人的心愿;而对外卖小哥等新就业群体而言,如何更好保障权益也是现实问题。
报告回应 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认为,报告中加力稳就业的一系列举措,是顺应当前就业形势和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新部署。经济转型升级下的企业用人需求变化,加快了用工结构调整。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等举措,旨在破解“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消费图景:减少后顾之忧、增加消费底气
民意关切 “提振消费”无疑是2025年的热词。人们期待政策工具箱不断丰富,更期待在提高收入的同时,民生福祉有更多保障,多一些“能消费”的底气,少一些“后顾之忧”。
报告回应 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
两会声音 在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河池市商务局局长欧彦伶看来,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是系统性工程。从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到扩大多元服务供给,从推动增收减负到优化休假制度,系列举措更加强调将促消费和惠民生紧密联系,旨在增强消费的能力和底气,将消费结构升级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生活改善。
教育图景:普惠公平、幼有善育
民意关切 从学前教育普惠保障,到扩大高中学位供给;从青少年身心健康,到高校人才培养……这些事关教育公平与高质量发展的话题,持续引发讨论。
报告回应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张志勇认为,扩大高中学位供给可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发展、提升县中水平、缓解职普分流焦虑。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降低教育成本。未来需进一步完善投入、师资等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养老图景:“家”“社”融合、老有颐养
民意关切 2024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首次突破3亿人。让所有老年人有幸福美满的晚年,是牵动亿万家庭的家事,也是关乎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
报告回应 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两会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兰州瑞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家政事业部负责人赵振香说,报告提出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将成为化解家庭养老难题的有效途径。建议推动物业与家政服务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场景,实现居家养老“响应效率最优化”,让“远亲不如近邻”延展出新内涵。
健康图景:“家门口”看好病、让用药更安心
民意关切 减少辗转,能及时看上病、看好病,是群众所盼。如何守好“看病钱”“救命钱”?如何让百姓用药更安心?
报告回应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支持创新药发展。
两会声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人民群众健康的“守门者”。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说,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能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让百姓健康福祉更有“医”靠。支持创新药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加速向价值链高端转型,让战胜疾病的工具箱越来越丰富。
安居图景:建“好房子”、住有优居
民意关切 “老破小”“城中村”“远大新”,这些社交媒体上的热词,承载着群众对“住好房”的热切期盼。如何让更多新市民、年轻人、农民工实现安居?如何让老房子、旧房子变成“好房子”?
报告回应 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城建大学校长王中良注意到,报告提出的系列安居举措,体现出更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导向。建设更多“好房子”,要进一步提高住宅建设标准,构建支持住房品质提升的制度体系,推进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乡村振兴图景:增效益、增活力、增收入
民意关切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结束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报告回应 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两会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阿布洛哈村党支部书记吉列子日说,近年来,村里通过贯通公路、农旅融合、发展脐橙产业等,不断提高村民收入水平。报告提出的各项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有竞争力的乡村特色产业,让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