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5月5日,海牙协定在中国生效首日,共有49家中国企业提交108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截至5月13日,已收到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41件,相关数据保持持续增加态势。这表明中国企业正在积极使用海牙体系开展全球产品市场布局,也充分体现了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与中国创新创意的活力。”
“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正式生效,这是版权事业的又一个里程碑,也是版权助力文化普惠的新起点。条约生效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进一步展现‘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和优越性。”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下称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下称马拉喀什条约)的生效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标志着中国向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治理迈出了新的步伐。5月16日下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了两部国际条约的重要意义,及其生效实施后带来的新变化、新进展。
众望所归,期待条约惠益多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全球工业外观设计申请量逐年增长,而主要增长来自中国创新主体。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申请人寻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根据2020年WIPO统计数据,尽管中国还不是海牙协定的缔约方,但中国申请人通过其他缔约国家的常驻经营机构,向WIPO国际局提交的申请量已在海牙体系全球申请量排名中位居前十,这表明中国创新主体具有强烈的外观设计保护需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介绍,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开展产品全球化布局,需要准备多份不同语言的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分别向各个国家提交申请,并按照各国审查机构的要求进行审查和注册登记,这种程序的投入时间、资金成本都很高。如果企业所在国加入了海牙体系,则只需要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直接指定在海牙体系覆盖的多个国家或地区,快速获得外观设计国际保护,大幅简化了程序,节约了成本。
“加入海牙协定,意味着中国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产品布局和创新保护。同时也为海外企业进驻中国这一最具活力的广阔市场提供了便利,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国工业领域创新设计蓬勃发展,让中国创意点亮美好生活。”魏保志表示。
在马拉喀什条约惠及的领域,此前面临的现实难题是:中国视力残疾人数达1732万,其他阅读障碍者涉及的人数更加庞大。面向这类人群提供的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制作成本高昂,版权许可是其中一项较大支出。目前全世界每年出版的数百万种图书中,只有不到10%以无障碍格式版提供给阅读障碍者使用,阅读障碍者作为弱势群体承担这些成本也非常困难。
“马拉喀什条约则规定了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同时,该条约可以有效解决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匮乏问题。”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表示,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为契机,我国版权保护体系也将继续完善,把版权对阅读障碍者的保护和支持落到实处,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贡献版权力量。
同心聚力,推进条约落地实施
在5月5日零点海牙协定生效前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个部门组成的业务保障工作组彻夜值守,为的是从系统技术支持、申请业务办理等多个方面向申请人提供迅速回应和及时处置,有力确保了海牙业务系统准时成功上线,申请人顺利使用海牙业务系统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
据介绍,为确保海牙协定顺利生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积极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为相关审查工作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做好审查业务的国内外衔接,与WIPO就一系列业务对接问题进行多轮磋商,形成了一整套业务衔接方案;做好信息化系统开发保障,与WIPO做好技术系统对接;做好收费体系的配套调整,与WIPO就费用标准和结算模式达成一致;做好海牙体系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不断增进公众对海牙体系的了解等。
其中,由于海牙协定的规则与中国外观设计的审查规则差异较大,申请程序也有一定差异,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相关部门为此付出了大量努力,同WIPO展开多轮磋商,认真做好协定生效实施后的各项衔接和准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副部长卞永军介绍,外观设计审查部作为对通过海牙协定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进行审查的业务部门,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形成《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全流程及审查规则》,为海牙协定在国内的适用和有关程序衔接提供系统性参考;全面梳理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审查流程及审查规则,开展模拟案件审查,制定相关审查预案,为海牙协定生效实施后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加快建设高素质审查队伍,为实现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高质量审查做好人才保障等。
从马拉喀什条约的磋商谈判到成功缔结,中国政府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推动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中国方面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赵秀玲表示,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做好马拉喀什条约的实施工作,讲好中国实施马拉喀什条约的版权故事。
4月26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之际,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和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在临夏市中天健广场组织开展了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面的咨询。
宣传活动期间,共展示知识产权宣传挂图、展版14块,展示企业专利产品10余种,发放《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宣传单、企业简介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现场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受教育群众达1500余人。
本次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了我州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和企业知识产权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普及了知识产权相关基础知识,充分塑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助推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 助力经济创新发展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加快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
助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加快我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助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18日,州市场监管局联合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了临夏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甘肃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上,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围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以及下一步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企业加强保护创新和智力成果,让自身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不被淘汰,做到可持续发展。二是企业在进行科研立项和自主研发时,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时了解所属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三是保障企业运营安全,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增加企业实力及创新力,保护品牌,防止侵权。四是加快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商标品牌意识,助推区域品牌经济发展。
会上,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同志对我州知识产权工作作了介绍,并就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进行了交流。部分企业代表就自身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作了简要介绍,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提醒告诫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州关于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涉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现就临夏州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执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
(六)《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三、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除以上规定外,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自查不规范使用行为。对有上述侵权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州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侵权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打造商标“小窗口” 做好服务“大文章”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商标服务工作赢得群众好评
“非常感谢你们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工作人员耐心、专业、素质高,为我们企业发展提供了帮助指导,解决了企业发展中的难题,为你们的作风点赞!”……这是临夏阿斯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州市场监管局驻州政府政务大厅商标受理窗口送来一面“业务精湛解难事、服务热情感人心”锦旗时说的一番话,对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帮助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成功注册商标表示感谢。
州市场监管局驻州政府政务大厅商标窗口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2019年批准设立的临夏商标受理窗口,自启动运行以来,牢固树立“打造商标小窗口、做好服务大文章”的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业务能力素质、精简优化注册流程、充分应用申请系统,想市场主体之所想,急市场主体之所急,积极动员、引导、鼓励有商标申请意愿的市场主体办理窗口业务,不断扩大受理窗口的影响力,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仅方便了全州各类市场主体就近办理商标业务,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全州营造了创牌、护牌、强牌的浓厚氛围,同时也辐射带动了周边地区市场主体的商标申请注册工作。这是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持续加强商标品牌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集中体现,也是围绕全州“五个百亿级产业”发展,特别是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临夏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各类商标咨询3248人次,成功提交商标业务434件,累计成功办理商标证156件。
窗口就是形象、窗口就是桥梁,商标品牌服务无止境。一面锦旗就是一份责任、一份动力。州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动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用心用情服务市场主体,让商标受理窗口成为服务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