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部署,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非法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领域,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雷执法行动”,全力保障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州局202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场监管“春雷执法行动”的通知》,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召开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春雷执法行动”推进会议,对“春雷执法行动”和重点业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全面开展好专项行动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整治。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文旅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保障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5年以来,全州共查办各类案件261起,涉案金额34.17万元,罚没款44.78万元,受理调处投诉举报2284件,其中投诉1599件、举报685件,按时办结率和核查率均为100%,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9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三是组织专项督查。州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时间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春雷执法行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组联合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或单位106家,发现问题线索93条,其中责令整改64条,移交县市局案件线索29条。检查结束后,下发了《关于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春雷执法行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原汁原味把检查问题反馈各县市,要求县市局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反馈问题一项一项销号清零。
四是发布典型案例。为有力震慑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在微信公众账发布“春雷执法行动”工作信息报道12期,发布典型案例4期,曝光违法行为9件,集中展示执法打击成果,有效增强了群众防范意识。同时,依托“春雷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科普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守法,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紧扣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产品集中整治行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局有关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以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为突破口,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建筑保温材料、儿童玩具、农资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4月份以来,采取部门联合、系统内州、县、乡三级联动执法检查方式,开展了重点产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产品,严查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两类产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苗头,突出偏远乡镇销售经营场所,执法人员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配置充电器等突出质量问题为重点,认真核验了产品强制性人认证证书信息,并对照产品合格证(称量一致性证书)对产品蓄电池、充电器、控制器及鞍座、电池仓尺寸等关键部件配置和产品性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在前期家用燃气灶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突出商用燃气灶具产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五金店铺、小家电销售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简易式猛火灶、台式商用燃气灶具的信息标识标注、进气口结构和熄火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质量监管
结合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在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检查了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把关、生产工艺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落实、产品标识标注信息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在销售经营单位,检查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落实情况,针对生产经营环节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责令整改。
三是以查代训,提升基层监管水平
通过州县乡三级联合检查,在及时有效掌握乡镇产品监管工作问题困难,明确工作措施的同时,通过现场演示重点产品检查技巧、重点产品质量易发问题、法律法规运用、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填写等措施,采取以查代训的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效解决基层监管队伍在产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会管、不敢管症结,为基层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奠定基础。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产品生产销售单位71户,发现并限期责令整改问题14条,向县(市)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15个,查扣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4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燃气灶具17台、无标识标注信息电热器3台,责令下架退市标识标注信息不全儿童玩具6个品种42个(只),通过以上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规范重点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放心的消费环境、公平的市场竞争、安全的食品药品生产、权威的检验检测能力……这些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过去一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打造“五个地”的功能定位,聚焦“五个市场环境”、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坚持把“监管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汇聚起加强监管执法、守好民生底线、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优环境 增动能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说了算”。喇永霞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上午她在网上申请营业执照申领材料后,下午来到临夏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不到十分钟就拿到了营业执照,同时还收到了一份“企业开办大礼包”。
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临夏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优势,实现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审批,为企业开办申请人提供“快受理、秒审批、零跑动、闪电照”的网上全流程操作,促使“申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银行开户、企业印章刻制”等事项加载到“一网通办”平台,申报人在“一张网一个入口”进行流水线作业,同步完成各部门的办理事项,真正为企业实现了一站式、零成本、全流程的开办服务。
临夏县某公司借助州市场监管局《信用修复指南》及相关模板,半小时内就完成了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网上申请工作,顺利通过信用修复,标志着全州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帮忙办”到经营主体“自主办”的转变,信用修复工作步入“快车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实现新提升,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等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加载上线“一件事”主题式服务103项,办事时限压缩76%,材料压减77%,企业成本降低30%,办件1834件。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与工程建设、医保、社保等34个部门实现关联共享,新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率100%。落实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出企业开办套餐大礼包,为企业减免费用108万元。
围绕“5540”百亿工业企业、“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千亿招商”行动,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驻政务大厅事项133项。持续推进“六加六减”措施,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全年累计新设各类经营主体1.89万户,经营主体总数达到15.28万户,同比增长2.08%,市场准入更加便捷高效。
强质量 助发展
2024年9月,惠发(临夏州)食品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热忱服务为企业 专业指导促发展”的锦旗送到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高效服务、助企发展表达诚挚的感谢。
惠发(临夏州)食品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自开办以来,临夏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围绕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生产过程质量等进行现场指导,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积极提供高效、优质、热情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目前,该公司已成功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稳步推进质量强州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企业认证、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指导培训。围绕“牛羊菜果薯药菌”和文旅、农业等特色产业以及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夯实标准化基础,全州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达到29个;703户企业公开声明1088项执行标准,涵盖2295种产品。
据统计,截至目前,临夏州燎原乳业有限公司入选甘肃省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录,皮革纺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入选甘肃省重点项目,临夏市入选全国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名录。主导起草的141项标准获批发布为甘肃省地方标准;八坊十三巷、州图书馆国家级试点项目完成标准体系建设阶段任务。
“河滩大红袍花椒”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挖掘的25件地理标志申报工作稳步推进;“古河州”商标纳入甘肃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有力助推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提效能 筑防线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万户次,查处案件491起;
抽检食品、餐饮具、食用农产品等8506批次,合格率98%;
开展食品快检5.74万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195批次;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查办案件225起;
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195批次、67批次、62批次,药品、化妆品抽样合格率100%;
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等现场服务活动,打造市场“放心秤”,让群众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更满意。……
走进临夏市折桥镇农家乐,小到锅碗瓢盆,大到后厨餐厅,摆放陈列整洁规范。近年来,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监管职能,监管与服务并重,逐步探索出适合新兴农家乐的监管模式,整体提升农家乐餐饮服务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及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民生大事。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和大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营造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让群众真正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同时,检查学校、医院、住宅、商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检化肥、烟花爆竹、建材等产品104批次,开展燃气专项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推进“提质强企”质量技术帮扶活动,全力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一项项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举措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经营主体最大的靠山。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以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为己任,让消费者从“满意消费”到“幸福消费”中收获更多获得感,让全州经济迸发新动能新活力。
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州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职责,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扛牢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全力加强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监管、生产销售领域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等工作任务,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主动抗牢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安全监管方面,督促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具备相应动火作业安全技能,用工单位切实履行证书查验责任。检查特种设备焊接动火作业场所6家,涉及动火作业的压力管道10.5公里。按照《全州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建筑保温材料监管方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清生产企业底数,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抽查力度,及时清理下架不合格产品,召回缺陷产品。共检查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10家,销售企业25家。
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行业秩序。以开展“铁拳行动、守护安全”为契机,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迅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冷库和室内冷雪场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查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假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严防假冒伪劣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强化督促整改,认真组织复查。严打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虚假、冒用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震慑。
三是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协同联动。强化标准支撑,鼓励支持我州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相关标准宣贯。强化信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归集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监管信用信息,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多途径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强化一体推进,将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工作与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一体见效。
四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以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培训会为契机,对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电器焊培训机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和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要求,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安全教育,强化产品质量源头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发生。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部署会议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赢两个专项整治攻坚战,守牢守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为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重点工作及“春雷执法行动”,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力守护良好市场秩序,近日,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春雷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了综合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综合检查中,州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抽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集中时间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春雷执法行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部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农资、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文旅市场等经营主体和校园食堂、殡葬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开展了执法检查。主要查看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燃气器具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明码标价、特种设备检验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细致排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此次共计检查经营主体106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涉及案件线索移交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核查处置。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我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州住建局组织专业力量成立4个专项小组,对全州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围绕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把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领域展开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县市住建局监督管理、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共随机检查在建项目1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及建筑起重机械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100余条。针对存在问题单位,检查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强化跟踪复查,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强化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质量安全标准,为全州建筑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