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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9月18日,全国工商联来临开展联系调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活动见面会召开,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主任张新武、省工商联主席郭奇志出席并讲话,州委书记郭鹤立致辞。
全国工商联调研组成员尹建敏、鲁鸿宙、柯希平、黄炜、张义峰、高剑飞、陈吉宝、冯利、温莹、齐乐,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等出席。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马超主持。
会上,观看了临夏州招商引资宣传片,东乡县、积石山县、永靖县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招商引资推介,工商联系统联系东乡县、永靖县帮扶企业负责人作了发言。
张新武说,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做大特色产业,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通过此次调研活动,进一步发掘当地优势资源,研究建立帮扶联系机制,帮助搭建各类合作交流平台,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帮扶工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激发企业投资的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位企业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载体,积极融入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强大合力,为临夏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郭奇志对全国工商联调研组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工商联系统联系全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情况。他说,全国工商联带领企业家来甘开展调研活动,面对面联系对接,手把手帮扶发展,充分体现了对甘肃的关心厚爱,与我省“强县域”行动、“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高度契合。全省各级工商联一定要拿出百分百的真诚和干劲,做好联系企业商会、密切结对帮扶、深挖潜在项目、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确保帮扶项目落实落地,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以实际行动回应全国工商联对我省的关心帮助。
郭鹤立对全国工商联、省工商联和各位企业家长期以来给予临夏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在临夏脱贫发展的历程中,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全省工商联系统和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度参与、鼎力支持,为我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的临夏,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产业基础愈发坚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更好承接“万企兴万村”行动、全方位深化企地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搭建了广阔平台。希望全国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位嫁接引进一批科技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带动临夏产业发展。期盼各位企业家此行取得丰硕成果,也期盼大家爱上临夏、落户临夏,与临夏人民成为一家人,为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9月18日,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临夏州生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暨工作推进会召开,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主持会议并作具体安排。
会上,传达学习了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暨工作推进现场会精神,通报了生态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东乡县、永靖县、积石山县、临夏市和州农发行分别作了汇报发言。
何东指出,去年以来,各有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贯彻省州关于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紧扣“六大行动”,坚持高位推动、区域联动、项目带动,狠抓生态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何东强调,各有关县市和部门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者”、立足“临夏定位”,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州《工作方案》,统筹好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突出“一干三库四支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狠抓水土保持、国土绿化、河道治理、湿地保护、土地整治和未利用地生态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系统。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联防、抑尘、控煤、减排、禁烧”五项管控措施,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要聚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加大项目谋划、争取和实施力度,进一步调整完善项目库,对既定的、成熟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特别是要全力抓好冬季清洁取暖、生态地灾搬迁等重大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认真落实“双碳”战略,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州主导、县区落实”的原则,完善责任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融资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六大行动”任务落实见效。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临夏州生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月16日,州政府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州政府党组书记、州长何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全州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州委《实施方案》。
何东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州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努力以主题教育推动理论学习大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能力素质新提高、全州发展更进位。
何东强调,要借助主题教育的“大熔炉”,切实锤炼思想能力、锻造政治品格。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聚焦主题教育的“主攻点”,切实推动任务落实、取得实质成果。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以主题教育激发干劲和热情,一体推进经济调度、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改善民生、防范风险等重点工作,以实绩实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要扛牢主题教育的“硬责任”,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有力有序推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同志要当好示范、立好标杆,强化督促指导,严明纪律作风,营造浓厚氛围,合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州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9月10日,全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副州长马显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印发了《临夏州2023—2024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冲刺行动方案》,通报了全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进展情况。
马显锋要求,要强化“突围”思想认识,大事大抓坚决扭转当前被动局面,切实把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置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势大局中,聚焦到制约环境改善的难点难题上,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统筹整合资源,推动清洁取暖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突破性进展。要聚焦“减量”治本之策,加速加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下功夫加快项目进度,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最大化发挥项目效益,以源头污染“减量”为长效防治“增效”。要突出“严管”长效机制,高质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联防、抑尘、控煤、减排、禁烧”五项管控措施,集中攻坚、协同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要坚持“问责”鲜明导向,从严从紧倒逼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坚持责任压实、问责必严、处罚从重的导向机制,确保各级各方面种好“责任田”、拧成“一股绳”。
8月11日,州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主持会议,州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2023年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报全州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部分县市和州直部门分别围绕交通安全、燃气安全、施工安全、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发言。
何东强调,要强化“忠诚担当履职”的使命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安全堤坝,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祸患积于忽微”的警惕心、全面加强风险监管排查,坚决遏制交通领域事故频发势头,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全力消除燃气危化品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抓好消防、工贸、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工作,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和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好转。要强化“不可失之万一”的危机感,做实防汛减灾准备工作,时刻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建立完善信息集中、统一调度、快速反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大预警信息,突出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紧盯山洪防御、水库防洪、城市排涝、涉水旅游等防汛重点,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配足救援力量,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实战演练,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安委会、州减灾委和州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县市长和应急管理局局长,州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28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全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副州长张自贤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上半年全州生态地灾搬迁工作进展和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反馈问题情况,听取各县市工作汇报。
何东指出,实施生态地灾搬迁项目是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更是检验我们各级干部宗旨意识、干事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杆标尺。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上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生态地灾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举措,紧盯目标、挂图作战、加速推进,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搬迁任务。
何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把生态地灾搬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加大谋划部署、日常调度和督促跟进力度,高效运转州县工作专班,严格有序做好搬迁对象确定、信息录入、审核复核等工作,做到项目谋划到位、专班专人到位、指导服务到位、督查检查到位。要拔高标准质量、做实各个环节,高效统筹进度质量安全,全力加快安置房屋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装修搬迁入住以及拆旧复垦进度,统筹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后续产业扶持、公共服务配套、生活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努力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生活好、能融入。要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规范,紧盯各类督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找准症结,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跟踪问效、限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谋划明年项目、做好搬迁准备,着手安置房屋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下好先手棋、做足提前量,为明年搬迁任务顺利推进打好基础。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县市长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