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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3月17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全州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推进会,听取有关部门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推动当前招商重点工作。州委常委、副州长张朝俊,副州长李明海、李勇、毛鸿博参加会议。
何东强调,抓产业招商是推动产业上档升级的关键一招,是繁荣县域经济的务实之策。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大会精神,树立“以招商引资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紧盯“千亿招商”目标,下功夫、出实招,优服务、强保障,努力在引强入临上实现更大突破。要把握优势特色、找准临夏发展所需。紧抓黄河战略、兰西城市群战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等政策机遇,用足用好央企帮扶、东西协作、友好城市等平台资源,全面梳理临夏独特资源、优势产业、优惠政策,科学制定企业投资机会清单,把我们的家底理出来、特色亮出来、优势显出来,让投资企业和客商看到商机,让我们的招商更有吸引力。要紧盯关键部位、推进全链集群招商。突出打造牛羊全产业链、工业五大集群和九条产业链、文旅首位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体系,按照“缺什么引什么、短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和以商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产业链核心项目和上下游关联企业,下功夫延链补链强链,不断增强产业链完整度,实现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要持续跟踪对接、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发扬“走遍千山万水、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精神,锲而不舍跟进对接投资企业与招商项目,周到细致做好全过程服务,到位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决兑现承诺事项,以真情实意打动企业,以优质环境吸引企业,确保招商项目引得来、能落地、出实效。要科学论证项目、实事求是抓好招商。谋划项目、招引项目一定要因地制宜、科学可行,把项目前期做得更充分一些、论证工作做得再扎实一些,不光要盯着“500强”企业、高精尖项目,更要立足基础、发挥优势脚踏实地抓招商,真正引进一些紧贴临夏实际、契合发展需求、发挥综合效益的好项目,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实效性。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日,2023年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听取了2022年全州统计工作,安排了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市、相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全力推动统计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守住政治红线、法律底线,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要注重深度分析、数据资政,增强科学把握研判形势的能力,准确理解和把握核算方法制度,透过数据分析看发展本质,以高质量统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着眼提升效能、聚焦合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大统计”格局,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上下内外”四篇文章,主动适应统计发展新形势;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自查自纠、对标整改上先行一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要及早谋划、做足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查机构、选优配强普查队伍,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牢基础。
3月10日,2023年全州交通重大项目第三次调度会召开,副州长毛鸿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人通报了全州交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汇报了临大高速、安临一级公路5月份竣工通车安排部署,临康广、永积、兰永临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协调解决事项。
会议要求,州交通运输局要紧盯目标任务,做到重点工作专人负责,重要部位责任到人,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把倒排工期计划落到实处;各项目办要对照一季度投资目标,细化责任目标,加快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开足马力抓好生产,确保超计划完成一季度建设任务;州交通运输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做到边督查、边整改。相关县市要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重大交通项目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施工交通保障等州县联动协同机制。要处理好土地补征、拆迁安置等影响施工的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重大交通项目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重大交通项目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精准度和科学性,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着力抓好项目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