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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商务、招商引资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招商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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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河清水——临夏州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综述

天空湛蓝如洗、河湖鱼翔浅底、大地遍染绿色……这是建设美丽临夏的美好蓝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路更畅、城更靓”,是临夏走出的一条生态文明建设之路。黄河干流临夏州段河长124公里,占黄河全长的2.3%,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近年来,我州聚力打造“五个地”的功能定位,在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的实践中,树牢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彰显上游担当,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谋划构建黄河保护治理新格局

2024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黄河(临夏州段)成功入选,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河湖。这次“榜上有名”是我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有力证明。

近年来,临夏州始终把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组建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和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利等专责组。编制实施《临夏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实施方案,构建了“1+8+9”规划体系。同时,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加强与青海海东、兰州、定西、甘南等沿黄地区的生态环保联防共治,与兰州市签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协议,建立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全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我州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北方清洁取暖项目,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4;连续9年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专题报道临夏州黄河保护治理工作成效。2024年全面完成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韦俊说。

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新生态

临夏州坚持生态保护大协同、大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水土流失难题,改善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河湖长制”,争取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等项目,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开展违建拆除、垃圾杂物清理及河道采砂治理等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违规转为林地园地专项治理,确保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三个不减”。

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同时,我州突出源头治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在位于临夏市折桥镇的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浑浊的生活污水经过“物理+生化”三级处理后变得清澈透明。该厂对污泥采用好氧发酵法进行干化处置,最终成为周边农田土壤改良和城市园林绿化的优质材料,实现了治污与循环双赢。

“我们厂设计日总处理规模9万吨,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污泥处置规模每日90吨。截至目前,整个系统已持续稳定运行6年,累计为临夏市处理生活污水约1.2亿吨,水质达标率达100%。”临夏市污水处理厂副总经理张琦告诉记者。

临夏州深入开展临夏市蓝天行动,加大区域联防联控力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大力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呈逐渐向好态势。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全州8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均完成提标改造任务、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乡村三级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项目建成投用。

为黄河流域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

“五一”期间,来自兰州、青海等各地的游客纷纷来黄河三湾观光旅游,风景如画的环库北路上车流不息,停车场、路边停满自驾车和旅游大巴车。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在这里尽情享受黄河三湾的秀美景色。大家漫步水岸、乘船游玩、烧烤野炊、拍照打卡、品尝特色美食,度过惬意的假日时光。永靖县黄河三湾永靖县环库公路这条黄河岸线的“绿色长廊”之所以成为人们自驾游、周边游的首选地,正是得益于我州的生态治理“组合拳”,从污染防治到水源保护,一系列举措让黄河沿岸重焕生机。临夏州紧紧围绕优产业、抓创新、促协调、增活力,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格局。编制完成州县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评准入制度,推进重点领域清洁化、绿色化改造。积极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循环农业、商贸物流、中医中药、数据信息等绿色生态产业;着力打造百亿元的清洁能源产业群,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大抓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引进明胶、血红素、骨艺等屠宰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成功创建临夏世界地质公园,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和政古生物化石文化旅游区、八坊十三巷等景区享誉国内外,“花儿临夏·在河之州”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叫亮。大河奔流歌未央。我州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先行地,向着新目标奋楫再出发,为“黄河安澜”的美好画卷翻开新的篇章。

临夏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拟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临夏州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全州17个大中型露天矿山没有一家完成绿色矿山创建。

整改目标: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经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排查,全州共有17个大中型露天矿山,截至目前,生产1个(甘肃建投)、筹建7个、停产7个,采矿证过期注销2个。

二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新建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正常运营1年内建成绿色矿山。永靖县樱桃沟砂石料矿(甘肃建投)已于2023年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纳入了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剩余14个中正在筹建7个、停产7个,没有达到必须建成绿色矿山的要求。

三是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筹建和停产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正常运营1年内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要求停产整改,坚决杜绝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经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复核认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临夏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拟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十六康乐县莲麓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低,设计日处理能力1500吨,实际处理污水不到200吨。

整改目标:延伸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实现污水应收尽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康乐县政府

整改情况:

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已完成的莲麓镇棚户区项目,户数为628户,目前已入住约60户,收集污水约35立方米/日,预计2025年年底入住户数628户,预计新增收集污水约310立方米/日;康乐县莲花山康养花儿风情综合体——莲麓镇镇区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建设污水主管网约1800米,已覆盖218户981人,目前已收集污水约75立方米/日,预计到年底能新增收集330立方米/日;莲麓镇改扩翻项目污水管网15702米,计划覆盖752户3384人,目前正在进行污水管网埋设,预计到年底能收集70立方米/日。二是莲麓镇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处理厂已聘请第三方专业运营,有效地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通过实施莲麓镇棚户区、莲花山康养花儿风情等项目,在现有收集污水200立方米/日的基础上,2025年底污水收集量将达到910立方米/日,占设计处理能力的61%。

经临夏州住建局复核认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临夏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拟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十九重点区域土灶、土炕改造不彻底,大量小煤炉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按照《临夏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确定的目标,分年度完成土灶、土炕、小煤炉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整改情况:

近年来,各县(市)以全州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为契机,严格落实推进《临夏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坚持宜改则改、应改尽改原则,重点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替代改造,通过新建集中供热项目、燃煤锅炉“上大压小”、集中供热设施节能环保改造、电网提升改造、燃气管网建设、分户“煤改电”“煤改气”到户项目等工程,实施重点区域散煤清洁化替代,不断提高全州城乡清洁取暖比重,从源头上减少土灶、土炕、小煤炉数量。2022-2024年,全州累计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2683.37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8.48万平方米。其中:共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分户式清洁化改造92428户(其中煤改电71915户,煤改气20513户)。分县市具体改造情况为:临夏市11243户(煤改电10643户,煤改气600户);永靖县12566户(煤改电11086户,煤改气1480户);和政县5460户(煤改电2786户,煤改气2674户);康乐县8485户(煤改电6955户,煤改气1530户);广河县18934户(煤改电12281户,煤改气6653户);东乡县6979户(煤改电1679户,煤改气5300户);临夏县21135户(煤改电18859户,煤改气2276户);积石山县7626户(煤改电7626户)。同时,各县(市)积极申报实施土炕改造电炕等清洁替代工程,有效减少了全州因使用散煤和垃圾秸秆焚烧等导致的大气污染问题,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呈逐渐向好态势。2024年全州8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其中:临夏市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比年度目标值低1微克;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比年度目标值低2微克;优良天数比率为92.1%,高出年度目标值1.3个百分点;全州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复核认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临夏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第13、15批  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GS202312020013

反映人0.965亩耕地于2021年3月,经临夏市政府、市土地局、市交通局、枹罕镇、江牌村等各级领导丈量并签字按手印,流转给种植芍药公司,到目前为止,三年时间没有给征地协议,也没有给征地补偿,以流转租费代替征地补偿,地方政府非法占用修产业路,如今大片耕地撂荒,耕地变成荒草滩。

临夏市

生态

(1)关于“反映人0.965亩耕地于2021年3月,经临夏市政府、市土地局、市交通局、枹罕镇、江牌村等各级领导丈量并签字按手印,流转给种植芍药公司,到目前为止,三年时间没有给征地协议,也没有给征地补偿,以流转租费代替征地补偿”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人反映的种植芍药公司为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注册,注册资金六千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吴惠雅,2019年2月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反映人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将反映人0.885亩(不是0.965亩)承包地协商同意流转给该合作社,用于芍药种植,双方约定每亩每年租金1200元,分6月底、12月底前两次付清。2022年6月以前的流转租金已由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时足额发放,2022年下半年起由于该合作社经营不善,确实未按时发放流转租金,导致出现拖欠问题。

(2)关于“地方政府非法占用修产业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提升枹罕镇青寺、拜家、江牌等村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方便沿线群众的出行,2021年临夏市启动实施了枹罕镇牡丹文化产业园道路改建工程。该项目路线全长6.579km,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该道路主、支线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项目在原有道路(原3米)基础上进行了拓宽建设(现6米),于2021年由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临夏市2021年枹罕镇牡丹文化产业园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临市发改发〔2021〕99号)进行可研批复,由临夏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临夏市2021年枹罕镇牡丹文化产业园道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临市交运发〔2021〕62号)进行一阶段施工图批复,项目由临夏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养护站负责实施,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枹罕镇产业路项目共涉及农户438户,占用耕地54.996亩,截至督察时,拖欠补偿款5964364.84元。

(3)关于“如今大片耕地撂荒,耕地变成荒草滩”的问题。2023年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芍药基地芍药未出苗空闲区域种植了大豆,由于夏秋季节雨水偏多,导致杂草长势较快,杂草覆盖面积广、人员配备有限,无法做到根除杂草,因此村民反映耕地出现疑似撂荒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进行全面细致调查核实,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到位。二是督促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足额发放拖欠的土地流转租金,临夏市尽快足额发放道路补偿款。三是督促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耕地进行了除草整顿,持续做好田间管理,确保耕地耕种品质不减,农作物生长良好。四是对周边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到办理结果取得群众满意。

一是拖欠反映人2022-2023年的流转金已于2024年4月全部发放到位。二是截至2024年12月20日,临夏市已将占用群众耕地的5964364.84元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包括反映人的补偿款96861.5元)。三是枹罕镇、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督查提醒合作社采取措施,加强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并组织环卫工人、公益性岗位、村干部对杂草进行恶劣清理,该合作社也积极采取措施清除杂草,在2023年入冬前对芍药基地进行了大面积除草作业,并对部分耕地进行了旋耕整顿。2024年3月枹罕镇向临夏市金势惠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发《关于及时做好田间管理的催办通知》,告知土地撂荒严重性及督促抓住春耕时节种植粮食作物。目前该合作社已将800亩土地归还农户,农户及时完成种植作业;同时该合作社及时完成1700亩耕种作业。目前农合和该合作社已完成收割作业。四是临夏市对60户群众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满意度为100%。

2

D3GS202312040008

海螺水泥厂要求村民搬迁,因补偿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搬迁后,水泥厂在村内耕地和距离太子山200米处的大山24小时挖石头和砂子,挖完的大坑无人处理,已经持续7至8年,挖掘机和运输沙子的车辆将泥土遗留在乡村道路上,导致尘土飞扬,下雨天道路全是泥巴。

生态

(1)该举报件反映的是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该项目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临夏州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34号)、《关于对甘肃省和政县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州环和自审〔2022〕7号),2022年12月28日取得和政县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证。2023年3月3日,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和政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山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支付160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土地征地补偿费,并已取得《草原征占用审核同意书》(甘林草许准〔2023〕491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甘林资许准〔2023〕5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3〕353号),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沟坪矿山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和政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符合《临夏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要求。

(2)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沟坪石灰岩矿山项目于2023年8月4日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石灰石、粘土破碎基础、矿山电力室、涵洞、矿山办公楼、皮带输送廊道及隧道项目。目前,完成了矿山施工场地平整、矿山办公楼主体工程、石灰石破碎、粘土破碎土建基础及矿山电力室主体框架,廊道建设工程已完工,现处调试阶段,现已停工。2022年因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建设,涉及新营镇河沿村8户群众搬迁,按照《新营镇河沿村东沟坪采矿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政办发〔2022〕47号)要求,扎实开展8户搬迁群众的搬迁动员工作,8户搬迁群众均同意《新营镇河沿村东沟坪采矿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签订了《新营镇河沿村东沟坪采矿用地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协议书》,安置补偿款全部拨付到户,不存在因补偿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搬迁的问题。

(3)反映“海螺水泥厂要求村民搬迁,因补偿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搬迁后,水泥厂在村内耕地和距离太子山200米处的大山24小时挖石头和砂子”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均在矿区范围内施工,土地均为国有建设用地,该项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施工,每天22:00-次日6:00未进行施工。该矿山在前期基建建设过程中,将所有矿石、剥离砂石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场地平整,没有用来做水泥原料。

(4)反映“挖完的大坑无人处理,已经持续7至8年”的问题不属实。经县自然资源局、新营镇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区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因采矿产生的大坑。

(5)反映“挖掘机和运输沙子的车辆将泥土遗留在乡村道路上,导致尘土飞扬,下雨天道路全是泥巴”的问题部分属实。和铁路新营镇河沿村路段拉运水泥、施工运输的车辆较多,虽然海螺公司拉运水泥、施工运输车辆均使用帆布进行苫盖,但仍存在一定的扬尘,但整体可控。

部分

属实

一是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进行全面细致调查核实,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到位。二是要求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常态化洒水降尘力度,保持道路清洁。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严防发生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不存在因补偿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搬迁的问题。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沟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在前期基建建设过程中,在开拓矿山运输道路时将所有矿石、剥离砂石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场地平整,没有用来做水泥原料,未发现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挖砂石形成大坑,长年无人处理的情况。临夏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拉运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使用帆布覆盖,但仍存在一定的扬尘,但整体可控。二是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常态化出动清扫车、洒水车进行作业,及时对路面清扫并洒水。新营镇政府也安排乡村保洁员对该路段进行重点管护,保证了该路段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是和政县加大对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及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坚决避免发生违规运输、违规施工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临夏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拟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二根据水利部等7部委《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黄河干流及湟水、大夏河、洮河等支流要单独编制河流综合评估报告,整治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临夏州截至督察进驻时尚未完成此项工作。

整改目标:按照《临夏州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小水电站整治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整改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黄河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的审定意见》要求,全州50座整改类水电站(临夏市3座、临夏县15座、东乡县6座、和政县11座、康乐县7座、永靖县6座、广河县2座)和18座退出类水电站(临夏县5座、东乡县1座、和政县2座、康乐县3座、广河县5座、积石山县2座)均已完成整改任务并在县市政府网站公示。

经临夏州水务局现场复核认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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