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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马斌
州长
马斌,男,回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主管州审计局、州司法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商务局。联系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杨志军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民族、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分管州供销社、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联系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杰刚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杰刚,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中共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州国资委(侧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联系州科协。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分管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 马国全
    副州长
    马国全,男,回族,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挂职。
  • 何珺
    副州长
    何珺,女,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体育局、州医保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团州委、州妇联。 分管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州志办、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州文联、州档案馆、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茂龙
    副州长
    张茂龙,男,汉族, 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负责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协助分管州司法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副秘书长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面的工作。
  • 周兆明
    协助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马显锋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法规科。
  • 李新军
    李新军
    负责济南市对口临夏州东西部协作工作。
  • 管平
  • 肖博
  • 马旭
    协助副州长王光龙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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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临夏州情况反馈会召开

8月3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临夏州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组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周剑平通报督察情况。州委书记王国斌作表态发言。

州委副书记、州长马斌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鑫,总协调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作斌等成员,州领导蒋建民、张自贤、万学科、毛鸿博、李敏娜、马显锋、杨志军、王光龙、何珺、张茂龙等出席。

督察组要求,临夏州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统筹特色产业培育与区域协同发展,系统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夏。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系统开展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全过程联防联控与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不断筑牢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统筹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与全域治理,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健全污水厂网一体长效机制,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要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王国斌表示,临夏州对此次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要深化认识,牢记生态环保是“国之大者”“省之重者”“州之要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组的整改要求上来,以坚决态度和严实作风推进整改落实。要直面问题,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全程跟进督导,强化协调联动,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要分类施策,从严从细抓好整改落实,逐一研究反馈问题,深挖症结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全流程管理、清单化推进,健全完善销号程序,及时公开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各方检验。要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督察成果,下更大功夫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加快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

临夏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临夏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6年5月25日至6月13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临夏州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按照州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市)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10名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11个部门单位,调阅资料779份,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7份,受理转办群众举报51件,现场检查8县(市)102个点位并回访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核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报告。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临夏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坚决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州委、州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78次州委常委会会议、74次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实际制定实施美丽临夏、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等文件,搭建全域统筹、流域主攻制度框架。加强与周边沿黄地区联防共治,开展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二)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按照“南养水源、北保水土、中建廊道”布局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持续提升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十四五”以来,全州累计完成营造林170万亩、草原改良48万亩、义务植树3154万株,治理水土流失2575.6平方公里、整治河道185.37平方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81.3万亩。统筹实施刘家峡库区良好水体保护及大夏河、洮河流域水环境修复治理项目。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黄河流域87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率和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10年均达到100%,黄河干流临夏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1年以来,关停砖瓦窑133家,淘汰整治改造锅炉165台,改造土炕8万余座。完成66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尾菜、农膜、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聚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河湖整治、高质量发展及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多轮次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成立临夏州刘家峡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全力保障兰州市水源地安全,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4支、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7个,全域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

临夏州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实地督导生态环境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督察进驻结束,专题片披露的52项问题整改15项;督察组交办的51件群众举报问题中,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4件。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临夏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与补给区,生态地位特殊。督察发现,临夏州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水资源、水土保持管控不到位,生态修复、风险防控及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还需深化部分县(市)和部门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一些干部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还不够,过多强调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多、项目资金少等客观制约因素,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不够,成果转化效能不足。一些干部对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钻研不深,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担当作为不足,在推进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部分工作推进不力、落地见效差,向督察组提供的建筑垃圾、再生水利用、节能审查、砖瓦行业等资料内容前后矛盾、反复更改。

责任履行不到位。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不强,未全面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按规定完成梳理、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牵头事项清单等工作。大气污染防治统筹督促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空气质量长期未有效改善,2025年细颗粒物浓度超考核目标8.43微克/立方米,拉高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0.6微克/立方米,对全省目标考核造成不利影响。节能降耗工作落实不到位,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缓慢,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能耗均未达到能效标杆水平,5家企业共26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按要求淘汰。越权审批取水许可,未将建筑工地施工沉降水纳入取水许可审批范围,13家企业无证取水行为长期未查处纠正。违规在可耕地范围内审批5宗砖瓦用粘土采矿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督不够。

督察整改质量不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天化工整改问题,截至目前仅完成前期调查评估相关工作,生态损害赔偿或风险管控工作尚未启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同治理不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再生水利用率低、矿山生态修复乏力、河湖岸线管理不严、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方面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反弹,整改成效不巩固。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仍需加强

水资源监督管理不严格。临夏州发放的黄河流域地表水取水许可总量已超出《甘肃省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配方案》确定的分水指标17208万立方米。2023年至2024年,临夏市供排水公司超量取水3135万立方米,2025年以来该公司槐树关水库和引黄济临水源无证取水2063万立方米。临夏州南阳渠提质增效及水利连通工程未经水资源论证审查擅自开工建设。部分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违规取水问题多发。全州9家砖瓦企业,和政县、积石山县、东乡县、临夏县4家建材企业无证取水。广河县水务部门越权审批13家企业市州边界河流取水许可。再生水利用水平低,临夏市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仅1.27%,远低于《临夏州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20%以上目标,其余7县也未达相应目标。2021年至2024年,全州城乡环境新鲜水用量由244万立方米增长至1207万立方米,在城乡环境新鲜水用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同时段再生水利用量严重不足。

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临夏州水土流失问题严重,治理任务艰巨。截至2025年水土流失面积为2636.4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为33.27%,其中东乡县、永靖县水土流失率分别为46.28%、39.94%。一些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以来水土保持遥感核查发现70个未批先建问题,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并建成的项目中105个未验收。高速、铁路等重点工程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多处标段弃渣场未严格按照要求建设挡渣墙、排水渠、沉砂池等水土保持设施,部分工程剥离表土与深层废土石混合堆放、填埋,施工便道、取弃土场边坡防护不足,出现大面积垮塌、溜渣现象,弃土弃渣直接沿山体或施工便道边坡随意倾倒。永靖县、东乡县、广河县5家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方案执行不严,未按要求规范建设排土弃渣场,临时性防护措施缺失。

河湖岸线管理不到位。惠河水务刘集砂厂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用地审批手续,2025年以来在积石山县黄河干流禁采区违规采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期堆放砂石料。中铁二十一局积石山县融投矿业产生的石料侵占吹麻滩河河道,未经防洪评价擅自建设跨河运输道路。广河县广源隆公司污水管道未经防洪评价违规穿越广通河。临夏市南川水电站下游大夏河南岸多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占地约10亩。

(三)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有短板

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各县(市)普遍存在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分流不彻底问题,管网渗漏、倒灌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2023年至2025年,临夏州8县(市)累计供水量为11001万立方米,城区污水处理厂累计进水量为15325万立方米,处理水量与供水量倒挂;临夏经开区、临夏县城区、康乐县、永靖县古城新区和盐锅峡镇、和政县、积石山县和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过低,影响污水处理效能。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未规范设置污水溢流排放口,也未按要求实施管控,利用厂区道路修建污水排放渠,雨天污水从道路中间检查井溢流直排大夏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超出排放标准限值1.16倍、0.65倍、0.26倍、0.12倍。广河县三甲集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滞后,排口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超标2.88倍、1.74倍、2.41倍。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问题多发,不能真实反映排放情况。2024年至2026年3月,广河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监测设施化学需氧量997次未采集到水样,氨氮36次自动校准失败,东乡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监测设施化学需氧量172次进样或试剂异常,71次无试剂或标液,氨氮22次进样异常,监测设备无法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失真。采样监测显示,康乐县污水处理厂排口化学需氧量超标3倍,广河县、和政县、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浓度超标,但同时段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2025年以来,广河县三甲集生活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监测共申报设备仪器异常82次,数据异常问题频发。

建筑和生活垃圾管理粗放。州、县(市)两级未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监管处置长期无规可依,也未建成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临夏市、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统计数据失真,在6县(市)未能准确核算统计年度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数据的情况下,临夏州上报资料显示,2024年至2025年全州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率达到91.82%。临夏县土桥镇、和政县达浪乡、康乐县附城镇、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和胡林家乡、广河县祁家集镇和三甲集镇及东乡县唐汪镇、车家湾乡、达板镇等多处区域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违规占地超230亩。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规范开展地下水监测,无法及时反映垃圾场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永靖县盐锅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停运后,未按要求封场。

固体废物管理和面源污染防治不力。汽修、机动车拆解、商砼、铁合金、制革等9家企业未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不同程度存在地面未硬化、未设置导流槽和事故池、无入库记录、标志标识不全、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积石山县、东乡县4家砂石企业弃土弃渣、洗砂底泥随意倾倒。康乐县甘电投吉利电站引水渠沿线散落堆积大量废旧农膜。永靖县新融环境2025年违规还田4万余吨沼液沼渣;西河镇沈王村养殖场设置多处渗坑排放养殖废水,违规排污面积近20亩;盐锅峡镇、太极镇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占地10余亩。

(四)一些重点领域生态保护问题突出

矿山开发治理监管缺失。临夏州矿山开采粗放,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偏低。全州40家持证矿山存在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违规开采和占地等问题。永靖县樱桃沟建筑用石料矿整合22个矿权后,1900余亩历史遗留破坏区域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展滞后;602亩临时占用林地逾期5年未交还,也未恢复林业作业条件,草地占用手续已过期,违规占用草地663亩。永靖县万信矿业挖损、压占土地358亩,其中违规占用林地3.83亩,西沟采场停止开采作业后未按要求开展恢复治理。东乡县达板镇陈家村4号、5号砂石料矿“一面墙”式开采,未进行生态修复。临夏州盛鑫建材违规占用其他草地22.257亩。积石山县裕盛建材违规占用耕地等类型土地70余亩。

水源保护管控不到位。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跨区域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保护区污染源整治等问题需协调加快解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待提升。兰合铁路第3标段项目部违规在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办公场所及砂石料开采加工设施,场地内违规设置地埋油罐,废弃油料桶随意丢弃;整改过程中直接覆土掩埋建筑垃圾等,加剧水源污染风险。兰永临高速违反环评要求在甘肃黄河三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和加工车间,距离洮河不足500米。永靖县岘塬镇刘家尕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占地约5亩,距刘家峡水库不足150米。临夏州刘家峡水库养殖水域限制养殖区划定不全面,未准确核定养殖规模,管控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砖瓦企业违规问题多发。临夏州粘土砖“禁实”工作监管缺位,2024年以来全州实心粘土砖总产量超1.1亿块。现有正式投产的12家砖瓦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未经节能审查或验收、未开展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等问题,能效水平底数不清。和政县林源建材、广河县鸿天建材未全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占用耕地等类型土地150余亩。永靖县长恒源环保建材2024年8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在开采。全州未对烧结砖窑炉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排查和分类处置,烧结砖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普遍采用低效技术,存在运行不稳定、处理效率低等问题。全州纳入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11家砖瓦企业均未安装联网废气自动监控设备。永靖县石珞建筑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长期生产。

(五)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临夏鹭鸿环保电力2025年以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63天;多次在焚烧炉炉温低于850度且自主标记为“故障”期间未停止投加垃圾;垃圾贮坑等主要点位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厂区异味明显;2022年至2024年,将炉渣违规委托不具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企业予以处置。东乡县河滩镇污水处理厂、广河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以替换水样方式干扰自动监测数据。广河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总氮超标,三甲集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污染物超标。2023年至2025年,广河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违规接收5家污水处理厂及7家企业生活污泥及工业污泥,该场渗滤液处理站长期停运,填埋场内积存大量渗滤液;该场违反排污许可要求,将未经处理的渗滤液转运至国富皮革处理。国富皮革切削废料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沥液漫流,私设管道将危险废物污泥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违规处置,采样监测显示,特征污染物超标。盛源皮业车间排放口特征污染物超标。康乐县福鼎商砼、永靖县北极沟商砼以及和政县宁和聚环以逃避监管方式将生产废水、洗罐废液直排外环境。临夏县兴华牧业未批先建,擅自降低环评文件等级,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形式备案。

(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发现问题

临夏州散煤管控措施执行不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滞后、扬尘污染及“四烧”问题突出。截至督察进驻,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6.4微克/立方米,较全省平均值高出18.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和反弹幅度均位居全省首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压力巨大。

供暖季结构性污染突出。临夏州2022年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化改造工作以来,相关县(市)统筹推进不力,临夏市及周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改造未完成。已改造区域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低、散煤复烧频发,未改造区域违规售煤屡禁不止。临夏州虽制定2026年度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并明确十项重点任务,但采购储备优质煤工作未按期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土炕整治、平房节能改造、无烟2号煤配送等重点工作推进滞后。截至2026年5月底,完成率仅分别为28.09%、43.54%、11.48%、3.24%。此外,临夏市供暖入网率偏低,全市总供热能力1467万平方米,入网供暖面积719万平方米,供热入网率不足50%。

施工扬尘及“四烧”问题频发。临夏市、临夏县在建工地、商砼及砂石料加工场所等普遍存在“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机械未按规定编码登记等问题。临夏市光华东路建设项目、道合未名府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在土方作业期间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冲洗,带泥上路问题突出。临夏市昌明御林天宸建设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土方开挖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临夏市建成区及周边露天焚烧秸秆等“四烧”问题多发频发,折桥镇苟家村、枹罕镇石头洼村周边存在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力,区域空气污染问题突出。积石山县刘集社会福利建材厂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堆场,煤矸石长期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突出。

点源污染防治管控不力。临夏州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违规问题多发。东乡县4家铁合金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生产,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2025年以来,临夏州安通、临夏县万林、永靖县祥瑞顺发等9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机动车检测报告。全州汽修喷漆、加油站点等涉VOCs污染源排查整治不到位,部分汽修喷漆站点采用低效或失效废气治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内活性炭及过滤棉未按规范定期进行更换。折桥、城北、南龙、北滨河等加油站点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监测不规范,油气泄漏问题突出。临夏县昌宏供热公司未按标准规定的基准氧含量进行监测折算,监测数据失真。

新能源车占比低,老旧车辆淘汰缓慢。截至2025年11月,临夏州机动车保有量47.08万辆,其中新能源机动车保有量仅占2.1%,远低于全国和省内平均水平。临夏州中、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缓慢,截至2026年6月,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281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淘汰。2023年至2026年5月抓拍识别的242辆黑烟车辆整改维护比例偏低,只查不治,问题整改闭环不力。

三、意见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临夏州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国家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聚焦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统筹特色产业培育与区域协同发展,系统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夏。

(二)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扎实推进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系统开展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有序实施淤地坝、生态护坡等重点工程,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碳汇能力。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守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常态化开展临河临库、跨河桥梁及沿线道路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全过程联防联控与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突出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统筹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与全域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扭转空气环境质量反弹的被动局面。健全污水厂网一体长效机制,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减污降碳协同发力。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完善落实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级。

(四)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请临夏州委、州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州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或提起公益诉讼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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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批 带*号 2026年7月14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30 

    永靖县三条岘乡联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违规非法加工石料、破碎石材生产,生产时段固定在每日晚间20:00—21:00左右开工生产,石料破碎作业无防尘喷淋、密闭围挡、防尘网等环保抑尘设施,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扬尘,粉尘四处飘散,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日常生活、人居环境。该违规夜间生产、扬尘扰民问题已持续3个月,群众多次受粉尘困扰,诉求职能部门实地核查处置。

永靖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一是永靖县三条岘乡联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位于三条岘乡三条岘村砂金沟,于2021年10月15日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23MA73GHM02F,属自然人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某某。2026年3月,该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取得建设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擅自改变土地备案用途,私自在该区域建设1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配套简易生产设备200mm*400mm粗颚破1台、100mm*700mm细颚破1台、对辊机1个、小筛子3个,自2026年4月违规开展砂石加工生产活动,实际占地面积193.45平方米,生产周期2个月,厂区下游500米范围内仅有兰合铁路二标段二号拌和站,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二是该公司生产线顶部设置防雨棚,四周密闭围挡措施不完善,现场可见明显粉尘溢出痕迹,企业虽购置布袋除尘器等治污设备,但未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无有效防尘抑尘措施。同时,成品库房内堆放小石粒成品约2吨,厂区露天堆放外购原料100余吨,生产废料60余吨,均未采取全覆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

    一是永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和三条岘乡政府开展调查核实。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针对该公司未向主管部门报批,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砂石料破碎生产线,违规开展砂石加工生产活动的问题,县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一切砂石料破碎、加工、物料转运等生产作业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子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规生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以罚款2000元,目前罚款已缴清;
    三是县自然资源部门于6月5日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限期拆除现场全部加工生产设备,全面清理现场堆放的原料、成品及废料,并进行生态恢复,目前拆除、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针对该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为由,依法处以罚款29017.5元,罚款已缴清。   
    四是针对工作中部门履职不严、日常排查不力的情况,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和三条岘乡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深刻吸取教训,分析问题根源,补齐短板不足,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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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六、十七批   2026年6月1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48

    临夏市安泊尔小区多名群众通过来电、电子邮件反映,小区7号楼楼下一二楼都是商铺,各种火锅店、牛肉面馆、麻辣粉店,大概有十几家餐馆,经营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内部,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常年弥漫刺鼻气味,极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该问题从2024年10月份就开始在甘肃省12345和临夏州12345,当地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社区,进行投诉,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各个部门都是踢皮球,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广大群众解决一下油烟直排问题。另外,一楼(好想来)零食店在小区外立面墙上开了一个门,用来日常卸货,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出行和人身安全,这个问题也多次投诉过,但现在也没有解决,恳请督察组帮老百姓解决一下问题。

临夏市

大气

   一是群众信访反映"临夏市安泊尔小区7号楼楼下一二楼都是商铺,各种火锅店、牛肉面馆、麻辣粉店,大概有十几家餐馆,经营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内部,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常年弥漫刺鼻气味,极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该问题从2024年10月份就开始在甘肃省12345和临夏州12345,当地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社区,进行投诉,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各个部门都是踢皮球,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广大群众解决一下油烟直排问题”,经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安泊尔小区7号楼下现有4户餐饮单位,各餐饮单位自开业以来均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建有设施清洗记录台账,排放油烟均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2025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12345平台累计收到数起涉及该区域的群众投诉,均第一时间联合东区街道办赶赴现场处置,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一楼(好想来)零食店在小区外立面墙上开了一个门,用来日常卸货,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出行和人身安全”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业指导中心负责、东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全面开展该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于6月13日完成了小区外立面门洞封闭整改工作,该问题已解决。
    三是经对周边20户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95%。

2051

    临夏市南龙镇单字庄村何家湾社十社十二号住户反映,其住宅后方养牛场将牛粪随意倾倒在居民家门口,产生明显异味,造成空气污染,严重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到场核查并督促整改。 

临夏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中反映的养牛场为临夏市祺源牛羊育肥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9月2日在临夏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主要从事肉牛育肥经营,现存栏肉牛420余头。2014年12月25日原临夏市环境保护局对临夏市祺源牛羊育肥合作建设项目做出环评批复。群众反映“住宅后方养牛场将牛粪随意倾倒在居民家门口”的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牛粪全部堆放在场内粪污堆积区,仅存在未及时清运问题;同时圈舍内有少量粪便未及时清理,产生异味,群众反映“产生明显异味,造成空气污染”的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环境分局、南龙镇深入养殖场开展实地核查。州农业农村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针对上述问题,已督促临夏市祺源牛羊育肥农民专业合作社立即清运粪污堆积区堆放的牛粪,清理圈舍内残留粪便,开展圈舍消毒除臭,保持场区环境卫生整洁,降低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6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该养殖场配备的尿液收集池、贮液池正常运行,确认该养殖场圈舍粪便已全部清理,粪污堆积区已落实塑料覆膜覆盖管控措施位。
    三是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由市农业农村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南龙镇政府联合向养殖场负责人宣讲普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增强其守法意识和环保主体责任,引导规范粪污处理,推动形成依法养殖、绿色发展氛围。
    四是经对周边20户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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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五、十七批 2026年6月1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044

    蓝天家园二期多名业主反映,蓝天步行街有数家烤肉店、烧烤店,油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领头羊、欢喜家两家烧烤店将油烟排放至小区内,油烟扰民严重。物业拟将商铺烟道与居民烟道合并使用,群众对此方案不认可,要求相关部门实地核查,整治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并协调妥善规划商铺排烟管道。(*)

临夏市

大气 
噪声

    经调查核实,蓝天步行街为商业街区,由物业实行收费自主管理。
    一是针对群众信访反映“蓝天家园二期多名业主反映,蓝天步行街有数家烤肉店、烧烤店,油烟、噪音扰民严重,领头羊、欢喜家两家烧烤店将油烟排放至小区内,油烟扰民严重”的问题,临夏市市场监管局逐一对蓝天步行街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蓝天步行街现有经营单位19家,其中领头羊、欢喜家烧烤店等均为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主体。上述经营单位均在开业初期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全部正常运行,且已按要求定期维护清洗,建有完整油烟清洗台账,群众投诉问题不属实。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物业拟将商铺烟道与居民烟道合并使用,群众对此方案不认可,要求相关部门实地核查,整治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并协调妥善规划商铺排烟管道”的问题,经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现场核查,临夏市光华东路蓝天家园小区(一二期),所有商铺均由星悦汇招商办公室管理,所有商铺的排烟系统均为独立系统,未与住宅楼排烟系统并联,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统筹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配合,全面推进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各项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全面排查,逐户核实。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蓝天步行街包含领头羊、欢喜家烧烤店在内的19家餐饮单位油烟设施使用情况逐户开展核查,实现核查范围全覆盖。同时,市物业指导中心深入现场,对餐饮单位和住户使用的烟道分别进行了核实工作,确保事实清楚、实事求是。
    三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临夏市市场监管局现场向19家餐饮单位负责人宣讲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了餐饮单位的环保意识。

2045

    群众来电反映,临夏县新集镇新集村有两家白灰厂、贾唐村有三家白灰厂,全部紧邻国道经营,厂区长期产生大量粉尘,造成持续性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恳请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对白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消除污染影响。(*)

临夏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新集镇新集村两家白灰厂紧邻国道经营、长期产生大量粉尘、造成持续性粉尘污染”问题,经核查,新集村辖区内有2家白灰厂,正常经营,主要从事白灰零售。企业1:临夏县纯袋子建材批发厂,经营者为赵某某,现场堆存白石灰1处约20方。企业2:临夏县海之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某某,现场堆存白石灰1处约23方。以上两家企业防尘降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堆放物料未采取全密闭或全覆盖防护措施,场区及出入口道路存在积尘问题,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贾唐村(实际为‘埉塘村’)三家白灰厂紧邻国道经营、造成持续性粉尘污染”问题,经核查,埉塘村辖区内共有3家白灰厂,其中2家为正常经营企业,1家关闭停产。企业1:临夏县李生辉建材销售部,经营者为李某某,现场堆存白石灰1处约80方。企业2:临夏县鑫国华建材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秦某某,现场堆存白石灰1处约180方。以上两家企业防尘降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堆放物料未采取全密闭或全覆盖防护措施,场区及出入口道路存在积尘问题,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企业3:临夏县学龙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已常年停产关闭,现场无设备运行痕迹,无原料、成品堆放,无粉尘排放源头,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一是临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牵头,督促新集镇政府对该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州生态环境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新集镇人民政府对临夏县纯袋子建材批发厂、临夏县海之兰商贸有限公司、临夏县李生辉建材销售部、临夏县鑫国华建材部(个体工商户)4家经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厂区定时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堆放物料进行全覆盖处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是对附近12户群众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均表示满意,满意度100%。

3050

    东乡县考勒乡三塬村六社8号居民来电反映,兰合铁路实验室化粪池产生异味,空气污染问题已持续三年,严重影响周边正常生活,恳请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并督促整改。 

东乡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化粪池位于兰永临高速公路YLY7合同段配套实验室侧,该实验室修建于2023年5月,主要开展钢筋拉拔、混凝土试块抗压等工程检测工作,现有在岗人员7人,仅在每年3月-11月项目施工期驻场办公、食宿,实验室侧地下深埋布设一座容积50立方米密闭化粪池,统一收集贮存生活污水,出粪口日常封闭掩埋,密封防护到位,无持续性恶臭废气外溢现象,但在抽吸清运、开盖抽排污水时产生少量刺激性气味,清运完毕后井口即刻封闭复位,异味快速消散,不存在持续性空气污染。该实验室于2023年6月1日与甘肃正军市政环卫有限公司签订化粪池清运处置协议,2025年12月31日到期并续约,约定每年清掏转运生活污水2次,清运频次可充分适配日常污水产生总量,所有清运污水均转运至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一是东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分管负责同志立即组织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信访局、发改局、交通局等部门,联合考勒乡开展问题核查等工作。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乡村干部现场向周边群众详细说明化粪池构造、污水清运和异味产生原因,耐心解释仅清运作业时存在短暂异味,日常无污染外溢,消除群众误解。
    三是现场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污水清运公司,进一步优化清运作业流程,后续清运作业将在夜间开展,全程做好密闭防护、异味消杀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四是持续做好常态化巡查管控,重点围绕该实验室化粪池运行等开展定期排查检查,紧盯清运作业全过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步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协调沟通、畅通投诉渠道等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 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五批    2026年6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

040

    群众再次来电反映,受理编号为025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妥家村水岸花城门口以北、体育场南侧河道正在开展清淤工程,6月9日开始再次不间断作业施工,工程机械、运输车辆噪声较大,夜间噪音严重扰民。

广河县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与第8批受理编号025信访投诉问题重复。群众反映的清淤工程是广河县节水灌溉工程办公室实施的广通河灌区引水枢纽维护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6年5月6日由县发改局通过《关于立项实施广通河灌区引水枢纽维护改造项目的批复》(广发改审〔2026〕79号)文件进行了立项批复;于2026年5月11日由县水务局通过《关于广通河灌区引水枢纽维护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水务字〔2026〕55号)文件进行了实施方案的批复;于2026年5月28日完成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甘肃恒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6年6月1日开工,起点位于广通河贾家桥,终点位于广通河马良大桥。项目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3段共4.5km,总疏浚9.93万m³,低洼处回填0.26万m³;新建滩地生态护脚283m,滩地生态修复0.91万㎡;岸底撒播草籽面积3.88万㎡。
    为保障主汛期河道防洪安全,确保河道行洪通畅,广河县水务局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作业。由于项目施工段位于主城区,白天外运淤泥对周边交通安全及群众出行影响较大,因此施工单位白天进行河道疏浚作业,于每日18时至22时进行淤泥外运,将清理出的淤泥转运至祁家集弃土场堆放。6月6日18时至6月9日18时,按照高考期间在建项目停工工作要求,该项目停工未开展施工作业。6月9日20时开始复工,施工至22时停工,22时至23时对施工路面进行清扫清洗。施工过程中,挖掘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一是广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城管执法队、城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组,开展交办案件调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广河县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群众反映的居住区等河段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调度施工时间,错峰施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每日20时前结束清淤作业,22时前完成路面清扫清洗工作,结束全部施工作业,确保群众生活休息不受影响。优化淤泥外运路线,尽量避开居民楼集中区域转运,运输过程中严禁渣土车在居民区路段鸣笛、原地怠速,切实做到文明规范施工。县水务局安排专人全程跟进施工现场,重点督查噪声管控、扬尘抑控、文明施工等措施落实情况,主动向周边群众公示施工安排及投诉联系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对负有主管责任的县水务局和属地责任的城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上述整改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夜间噪声扰民。广河县城关镇组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100%。

2

047

    临夏市城南街道崇文小区5号楼区域存在扬尘问题:小区道路未全部硬化,车辆、行人通行时尘土飞扬;同时,小区内待征收房屋施工期间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进一步加剧扬尘污染,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临夏市

大气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临夏市城南街道崇文小区5号楼区域存在扬尘问题:小区道路未全部硬化,车辆、行人通行时尘土飞扬”的问题,经核实,目前5号楼公共区域已完成水泥硬化,未硬化区域为万宜房地产公司已征收未开发建设用地,因地面裸露产生扬尘污染。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小区内待征收房屋施工期间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进一步加剧扬尘污染”的问题,经核实,扬尘由群众自建房屋拆除作业产生。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城南街道办事处配合,全面开展该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工作。州住建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临夏市城南街道崇文小区5号楼区域存在扬尘问题:小区道路未全部硬化,车辆、行人通行时尘土飞扬”的问题,临夏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对裸露地块铺设砂石,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针对群众反映“小区内待征收房屋施工期间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进一步加剧扬尘污染”的问题,城南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自建房屋户主严格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对拆除清场后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三是经对附近20户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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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

    临夏市新民路市政排水口堵塞已久,半年内常有污水溢出到路面,路过异味严重。

临夏市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5月31日交办的第5批012号信访投诉问题“临夏市城北街道新民路71-73栋巷道内下水不通畅,污水外溢。”属于同一问题,举报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堵塞污水井已疏通,在西湖银峰、团结北路、民主东路等3处关键节点已设置拦水带,并安装挡水板,巷道内污水已不再外溢,现场环境已恢复正常。

    一是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城北街道办事处配合,全面开展该信访问题核查办理工作。州住建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临夏市住建局于5月31日组织施工人员对堵塞污水井进行疏通作业,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在西湖银峰、团结北路、民主东路等3处关键节点设置拦水带,并购置安装挡水板,通过疏导和围挡,有效阻断污水外溢路径,巷道内污水已不再外溢,现场环境已恢复正常。经6月13日再次现场核查,整改成效巩固,未发生反弹。

      三是经对附近20户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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