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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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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丁肃静
    副州长
    丁肃静,女,汉族,1978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族、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军政,数字政府建设,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民委、州卫生健康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志办、州大数据中心、州疾控中心、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联系单位: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侨联、州档案馆、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罗发功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邓世文

    副秘书长

    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主持州政府政务中心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康玉敏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组织联络科。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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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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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临夏州槐树关水库管理所、临夏州南阳渠工程管理局,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64号)和《临夏州水务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临州水务发〔2023〕172号),现下达202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14防汛”。

请州水务局组织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执行、监控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你市(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临夏州植保植检站: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甘财农〔2023〕55号)和《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测防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临州农发〔2023〕163号)要求,现将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给你单位,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具体额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抓紧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区域绩效目标表随文一并下达(见附件2),请州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做好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加强对所辖县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你单位要认真抓好绩效执行和监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pdf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州职业技术学校、州农科院:

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审定<2023年东西部协作州级资金分配和使用计划>的请示》(临州振发〔2023〕43号),已经4月14日州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关于申请下达2023年州级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临州振笺发〔2023〕10号)要求,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济南市已做支出,故此次下达资金不作为预算指标,到县资金由州级国库直汇各县国库。《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东西部协作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支出管理,下达预算指标,批复用款计划,办理支付手续和项目报账手续。”,虽然本次只汇拨资金,不下达预算指标,但各县财政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账务,督促本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行业部门专款专用,并按照审定后的本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单位支出进度有序拨付资金,严禁将资金一次性拨出或挪作他用,坚决避免“以拨代支”“库款搬家”的现象发生。

二、请各县财政部门将本次下达的东西部协作资金连同直接到县市的东西部协作资金一并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并做好资金下达、支出关联、部门单位绩效等工作。

三、各县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将“十四五”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提取”的要求,加强项目论证,根据项目库申报流程,将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四、各县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区域协作、支持开展东西部协作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支持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创新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六个方面要求,统筹安排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协商济南挂职干部共同编制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报请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济南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征求意见。

五、各县、州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3〕36号)有关规定,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好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管项目、谁管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资金的支付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各县、州直相关部门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务必于5月15日前以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部门按照正式文件)上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PDF版)。

 

附件:2023年东西协作州级资金分配计划表.xls

 

 

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4日


一季度我州发放创业贷款9.76亿元

日前,记者从州人社局获悉,截至3月20日,全州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6亿元,其中向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2亿元,向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0万元,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我州创新创业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州人社局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将创业担保贷款作为稳就业、促创业的有效抓手,第一时间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目标,简化工作程序,持续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全力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通过创业贷款实现创业梦想。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向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人员,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