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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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4号)和《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表。 收入请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上述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要求,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60%以上,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号)执行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你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你市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等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县级财政收到上级衔接资金指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项目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在5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资金指标,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实施。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要强化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甘肃省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3号)和《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表。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代码: 10000015Z155110000004。 收入请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上述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要求,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60%以上,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号)执行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你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你市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等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县级财政收到上级衔接资金指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项目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在5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资金指标,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要强化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甘肃省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计划的通知》(临州农发〔2024〕242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全州454个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详见附表),支出请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全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1、非建档立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2、 2024年非建档立卡村帮扶工作队州级配套经费分配表.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过渡期生活补助是否按时如数发放到户?”“重建项目资金是否按进度拨付施工单位?”“维修加固和重建房屋资金是否按进度拨付?”连日来,临夏州财政局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组多次在积石山县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各类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压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临夏州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资金陆续下拨到位,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资金构成复杂,临夏州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组根据轻重缓急,逐步推进。通过调阅资金拨付文件、追踪资金流向,核实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听、看、访”的方法,听取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介绍,查看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凭证,走访了解重建施工情况和到户资金兑付情况。截至目前,临夏州财政局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6个县市做到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针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临夏州财政局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对标对表销号。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市预算绩效财会监督考核指标,逐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推动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应急局,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财农〔2021〕4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甘财农〔2023〕105号),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规范。按照《通知》要求和省上公布的2024年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现公布2024年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请各县市在认真做好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州目录清单,梳理增加州县市资金用于到户补贴的项目,一并制定本县市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州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补贴目录清单,全面梳理相关补贴管理政策,与补贴目录清单一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xlsx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